“天柱哥想怎么观摩人家呀?” 沈凌蝶可是一个非常傲娇的大小姐,可现在见到秦天柱以后,整个人就像是变了一样,特别的乖巧。 反正,和秦天柱刚认识她的时候很不一样。 “就算是观摩,在这里聊也不太合适啊!要不,我们还是先吃晚饭吧,我有点饿了。” 秦天柱笑着说完,沈凌蝶便一脸羞红的将他松开了。 随后,二人便对着餐桌走了过去。 “还有人要过来嘛?” 秦天柱一边坐下,一边好奇的问道。 “没有呀,就我们两个人。” “开这么大个包厢,我还以为有别的朋友要过来呢。”秦天柱笑着继续说道。 “这不好久没有见到天柱哥了嘛,所以就想着开个大包厢,等会可以多上几道菜。” 沈凌蝶这意思,秦天柱自然是明白的。 今天晚上,她就是想好好请秦天柱吃顿大餐,以表示她对秦天柱的想念。 “那真是太感谢凌蝶了,今天晚上我可有口福了。” 秦天柱笑着说完,沈凌蝶便举起了刚醒好的红酒,对着他笑着说道:“天柱哥,晚上一起喝点可以嘛?” 既然这红酒都开口了,如果秦天柱说不喝的话,那就太不给沈凌蝶面子了。 “当然可以了,那今天晚上我就陪凌蝶小酌两杯。” 秦天柱笑着说完,沈凌蝶便将他面前的被子给倒上了。 现在桌上全部都是凉菜,不过喝红酒陪着这些凉菜倒也不错。 等会,热菜在一盘一盘上桌,边吃边上,慢慢吃慢慢喝。 “凌蝶,先走一个!” 秦天柱笑着端起了红酒杯,对着沈凌蝶伸了过去。 他们并没有贴着坐在一起,而是中间隔开了一个位置。 不过这样也好,要是贴到一起的话,指不定会摩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就这样,秦天柱和沈凌蝶边吃边聊了起来,红酒也在一瓶一瓶的下肚。 原本,秦天柱没打算多喝,可沈凌蝶似乎越喝越起劲了。 既然这样,秦天柱也不能说不喝了,那就太扫兴了。 所以,他们就这样一直往下喝,连续喝了三四瓶红酒。 虽说红酒的度数和白酒不能比,可这样连续喝了三四瓶红酒,也是很上头的。 菜倒是没有吃多少,今天晚上肯定是要浪费了。 可这些都是沈凌蝶的一片心意,秦天柱自然也不能驳了她面子。 要不然,接下来和她在辽东就没有办法继续玩了。 “凌蝶,我看你也喝的差不多了,要不今天晚上我们就到这里吧?” 秦天柱头也开始晕乎乎的了,但整个意识还算清醒。 至于沈凌蝶,明显意识开始模糊了。 她的酒量,和秦天柱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 “天柱哥,你知道嘛,今天晚上我特别的开心。自从上次你离开辽东以后,我一直想去江城找你的。可最后,我还是没有鼓起这个勇气。你别看我平时大大咧咧的性格,但碰到一个喜欢的人以后,我其实很矜持的。” 果然是酒后吐真言,沈凌蝶在秦天柱面前,竟然颤颤巍巍的说了这么多心里话。 秦天柱听完这些后,便也对着她说起了真心话。 “其实,我也挺想你的。只不过,这段时间事情太多了,一直东奔西跑在路上。” 听秦天柱这样说后,沈凌蝶便又一次鼓起了勇气,双手对着他脖子环扣了过去。 一脸通红,满嘴酒气的盯着秦天柱,笑嘻嘻的说道:“既然这样,那今天晚上我们就找个地方,好好的聊聊可以嘛?” “我们喝成这样,玩意聊着聊着控制不住‘打’起来怎么办呢?” 秦天柱听完沈凌蝶的话后,便对着她开起了玩笑。 “怎么,天柱哥不想和人家‘打’一架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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