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邋遢泡在木桶里,感受着水里的能量,那些流逝的真气极其缓慢的恢复,弄得他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 那种沐浴在春风里的舒服几乎要让他昏睡过去,这就是程巧被上面看中的理由吧,她能够为异能者疗伤。 看着已经成为一团黑的水,胡邋遢忽然很后悔,他应该先洗干净自己再泡澡的,可惜了这些水啊。 程巧却根本无所谓,这些水只不过是脏了,照样可以浇地,照样能让庄稼茁壮成长。 程巧去了厨房,时间已经不早了,该煮饭了,自己空间有吃不完的食物,但叶小林和邋遢叔还是要吃饭的。 她直接就用空间水煮饭煮菜,邋遢叔为了保护她,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给他用空间水又怎么地。 胡邋遢换上李欢的衣服,感觉到有些别扭,其实李欢的身材也不算小,但他的衣服穿在胡邋遢身上就显得有些短小了。 “邋遢叔,我让王婶给你做两套棉袄吧。” 胡邋遢摇摇头,其实他有军装的,但到他这个位置,不穿军装反而更加安全,既然程巧要帮自己做衣服,那就做吧。 “程巧,你听我的,过几天先跟小捣蛋回河西,那边还有我们组织的人,他们会保护你的,我要带着这个人去京城,让组织撬开他的嘴。” 程巧连连点头,这些坏人能偷窃我们国家的情报,我们可是礼仪之邦,当然要以礼还礼,以牙还牙的。 一大碗的猪肉水饺出锅了,程巧还弄了一个空间水煮鸡汤,胡邋遢鼻子不断的转动,喉结也在一上一下的滑动。 “你们先吃,我把这碗水饺和鸡汤给李欢送进去。” 胡邋遢连连点头,手里的动作却不停,这饺子太好吃了,还有这鸡汤,味道咋能这么好。 “唔……小林同志,你知道这汤里加了什么料吗,为何味道如此的……新鲜。” 叶小林也吃了一口,他在叶军小叔家里吃饭,吃到的也是这个味道,当时自己就问小叔,小叔微笑着让他多吃点就成,其他什么都不要问。 现在他明白了,原来这些吃食都是程巧弄出来的,而且肯定是用她那个什么医术传承里的什么宝贝弄出来的。 “我也不知道,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叶小林心虚的撒了一个谎,他不愿意程巧暴露太多,程巧可是他小叔的徒弟,也等同于他的妹子了。 胡邋遢撇了撇嘴,他一眼就看出叶小林同志在撒谎,嗯,这可不是一个好习惯,不过叶小林同志很好,代父受过,那可是要命的任务,他很佩服。 程巧进入自己的屋子,看到李欢已经躺在炕上,不由的笑了起来,她忘记一个人不能长时间泡在水里,不然吃喝拉撒怎么办。 “巧,一切顺利吧。” “还行,你先吃一点东西吧,白天就不要泡了,不然人都要泡肿了。” 李欢点点头,他的确觉得自己被泡肿了,整个人都虚胖了一圈,现在躺在热辣辣的火炕上,虽然还是觉得刻骨的寒冷,但比昨天好上太多太多。 “还冷吗,比昨天怎样?” 程巧的手指搭在李欢的脉搏上,仔细感觉脉搏的变化,相比昨天,脉搏的确强了很多。 “还有些冷,但比昨天真的好太多太多了。” 李欢想起自己全身被冻得不能动弹,那种窒息的感觉至今还让他内心恐惧。 “等小红头醒过来,再给你吸一次,这个冷毒就该解掉了。” “嗯,即使小红头不醒,我每天泡一泡也是行的。” “以后不准这样了,你明知道我能躲进宝贝里,还挡在我前面。” “不是忘记了嘛,只要有我在,我不会让你受伤的。” 程巧心里暖得一塌糊涂,整个人轻轻伏在李欢的胸口,听着他心脏的跳动。 “巧,有你真好。” “嗯,我也是,你先睡一觉,我去办点事情。” “能告诉我啥事吗,危险不危险。” “不危险,我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李欢明白了,看到程巧出去,穿上棉袄坐了起来,双腿盘起,双手却紧紧相交,试着运用胡邋遢送给他的那本吐纳方法,慢慢的吐纳了起来 程巧走到后院,直接进入空间,来到小木屋前,双手合十,希望这个毒药能成功,让后院这个家伙尝尝被冷毒侵入骨头的味道。 程巧进入屋子,绕过影壁,来到那个抽屉前,打开抽屉,十几颗黑色的丹药出现在抽屉里。 程巧惊喜的同时不敢大意,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瓷瓶和镊子,将黑色药丸一颗一颗放入了瓷瓶。 一边放一边数,一共是二十四颗,十二颗的芦刀果换二十四颗的冷毒,不亏,对了,得给这个毒药起个名字,就叫它芦刀丸吧。 抽屉关上,抽屉表面的坑坑洼洼变成了三个金光闪闪的“芦刀丸”,程巧吐出一口气,拿着瓷瓶出了空间。biqubao.com 她脸上含着笑,一步一步走到特务的身前,先戴上口罩和手套,然后拿出瓷瓶倒出一颗黑色的药丸子,掰开男人的嘴,将药丸丢了进去。 芦刀丸不同于养身丸,入口即化,如果不是吞咽或者嚼碎,根本就不会化开,如果不让他咽下去,等他恢复意识吐出来就不妙了。 作为一个学医的学霸,让人咽下药丸的本事还是有的,程巧藏好瓷瓶,两只戴着手套的手,一手抬起特务的后勃颈,一手在他的咽喉处一捏一送,黑色的药丸顺着他的喉咙进入了胃部。 程巧又将人拖到了大客堂,她要仔细观察吃了这种毒药的效果呢,可不愿意一次次开门出去。 特务终于被刻进骨子里的冷给冻醒了,他靠着异能者的意志力努力睁开眼睛,看到这里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不由的苦笑起来。 自己还是逃不掉被人弄死的因果报应啊,他得算算死在他手里的人有多少了,一个、二个、十个、五十个…… 不算了,算也算不清楚了,身体很冷,想要凝结真气,忽然发现他身上的真气似乎被什么东西在吸走一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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