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有仔细的检查了一遍才回屋子,这一晚,夫妻俩个蜜里调油,相互配合的淋漓尽致,直到公鸡打鸣,才依依不舍的分开。 年二十八早晨,天还未亮,秦国庆起床烧了一些热水,端到李乐的炕琴上,让她坐在炕上洗漱,又去将昨晚吃剩的馍馍蒸热,配着肉酱,祭奠五脏庙。 这几天李乐运动过度,饭量也在增长,洗完脸随便擦了一些面油,拿起馍馍就吃了起来,然后两人踩着点来到了火车站,上了去京城的火车。 当他们回到京城时,四合院里已经人声鼎沸,秦国庆悄悄的数起了人头,有叶家的、程家的、李家的、秦家的、赵家的,连瘦猴夫妻带着孩子也来了。 还有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客人,但就少了李兵和他媳妇,好在小李承这个小家伙在,也算是代表父母了。 终于到了年三十,四合院的大客厅里放了好几张圆桌子,程巧和五六个女人在厨房烧菜,李欢带着瘦猴他们更是进进出出的忙碌个不停。 当天色暗了下来,叶军关上了四合院的大门,一家人无论有没有血缘关系,都团聚在一起举起了杯子,共同庆祝秦大强升迁。 秦大强高兴过了头,敞开肚子喝了起来,秦国庆也是兴奋异常,自己的爹做了旅长,他以后得更加努力了,不能给旅长爹丢脸。 只有李乐比较冷静,偷偷看了有些黯然神伤的叶承英一眼,用手肘碰了碰秦国庆,示意他去敬酒。 秦国庆一下子清明了过来,连忙端着酒杯和酒瓶站了起来,只是他的动作慢了一步,旭辉已经走过去了: “首~长好,我是旭辉,已经就读于国防大学,一定会努力学习文化知识,认真锻炼体魄,为我们祖国的明天而奋斗。” 叶承英也站了起来,笑眯眯的看着旭辉,多好的年轻人了,拿起杯子跟他碰杯,希望这个孩子以后能快速成长起来。 “以后在家里就喊我大爷爷,不要喊首~长了。” 旭辉笑了,看了程巧一眼,见她也笑吟吟的看着自己,心里温暖无比,连忙拿着酒杯朝程巧的方向跑了过去。 秦国庆见旭辉离开,快速走到叶承英的身边,只是还未倒酒,就被叶承英给喝住了:“不许喝酒,不知道自己受伤了吗。” “首~长,我的伤已经好了。” “好了也不许喝,让你爹跟我喝。” “好的。” 秦国庆只能无功而返,看到已经有些醉意的秦大强,不知道如何才好,最后还是叶欢将秦大强送进了他的房间,还给他烧了炕。 零点还没有到,周边已经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几个孩子都忍不住了,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烟花爆竹。 只是因为程黎被人偷走过,他们全家都有了防范之心,先将所有的院子都检查一遍,确保安全后,让孩子们在院子里放鞭炮。 而且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大人在身边,任谁也别想轻易带走,叶军则带着程巧和李欢开了大门,在自家门口放起了高炮。 刹那间,叶军的四合院里里外外都传来了爆竹声,中间还夹杂着五颜六色的绚丽,还有孩子们无拘无束的欢笑和惊叫声。 这个年过的好,叶军满足的洗了手,准备等会吃新年的第一个饺子,叶承英也觉得有些累了,先去书房喝杯茶再说。 只是当他刚走进叶军的书房,桌子上的电话铃忽然响了起来,把叶承英给吓了一跳,随即快速拿起了电话,这个时间点来电话,肯定是紧要的事情。 “叶叔,李欢在吗,我是王向阳。” 电话刚接起,对面就传来一个年轻人急切的声音,叶承英让他等等,快速跑出去找来了李欢。 李欢得知是王向阳找他,心里不由的起了不好的预感,王向阳做事已经越来越成熟,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半夜来找自己。 “向阳,怎么了。” “欢哥,你能回向阳村吗,我们这里出事了。” “不要急,告诉我出啥事情了。” “你离开后的两天,有陌生人来我们麦地里偷麦子,被治安队的人吓跑了,今天是年三十,大伙都在吃年夜饭,但麦地的防冻大棚被烧了。” “什么,还有这事,你不要着急,先让村民们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马上就借辆车赶回来。” "哎,我知道了,你路上注意安全,不要着急,对了,治安队的人说他们看到两个人朝着后山跑了,想追不敢追,大雪封山了呢。" “好的,让治安队的人也当心一点,我马上就出发。” 李欢挂了电话,抬头看到周围已经站满了人,程巧更是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收拾起行李。 “大林,你明天一早就带着两个孩子他们回部队,小林,你跟李欢他们一起去看看,国庆,大棚的塑料薄膜是你们提供的吧,马上联系厂家,再送一批。” 叶承英冷静的发布了命令,每个人都点头离开,鹤飞更是依依不舍的看着叶小林,这一次分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相见。 叶小林走到鹤飞面前,又抱起了小桂,笑着在她耳边轻语几句,鹤飞的脸红了,她也希望自己肚子有动静。 等有了第二个孩子,小林就能回到她身边了,小桂似乎也明白了什么,双手紧紧搂着叶小林的脖颈,舍不得放手。 终于,叶小林狠下了心肠,在小桂的脸上亲了两下,又抱了抱鹤飞,转身朝外走去,李欢连忙跟了出去。 “李欢,我跟你一起去。” 程巧手里拿着一个行李,追了上去,李欢有些犹豫,这一路上又冷又饿的,向阳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他真的不愿意程巧冒险。 “巧,孩子需要你,要不你……” “不行,我一定要去。” 程巧自从听到李欢的电话,心里就一直惴惴不安,她总觉得王向阳电话里说的那两个人是冲着她来的,或许是为了调查北方为何能种冬小麦而来。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两个人的身份也就不难猜出了,所以叶承英会让叶小林跟李欢一起去,就是为了搞清楚事情的原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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