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刚才国庆说的话,他忽然心悸了起来,原来他们这里真的有异国异能特务偷偷来访了。 他们这里可是有西北的军事要地,如果被偷偷闯入一些他国的异能者,后果不堪设想,胡邋遢肯定是接到了非常难啃的任务。 “儿子,你看到胡邋遢了吗?”biqubao.com “爹,你也觉得是胡邋遢救了我,我只看到一颗子弹马上就要打中我了,可我坐在驾驶室里,避无可避,只是瞬间车子就飞了起来,我根本没看到是谁打的我,是谁救的我。” “那这衣服呢。” “我醒来身上就盖着这件衣服,对了,还有这个瓷瓶,是程巧的瓷瓶。” 秦国庆艰难的将手伸到口袋,拿出白色的瓷瓶,只是里面已经没有药丸了。 “小同志,辛苦你一下,能不能去找程巧过来,告诉他国庆受了重伤,让她来看看。” 秦团长见自己的儿子手部弯曲的有点不大对劲,动一下都疼痛难忍的样子,连忙朝着边上的一个姑娘开口,那个姑娘爽快的答应了。 今天跟着老师值班的正是倪露露和洪芬,她们只是学生,但在沈三棱他们几个老师轮流的教导下,已经能够熟练的包扎伤口,处理一些简单的内外科疾病。 为此,十几个学生虽然没有上课,但却比上课还要认真和带劲,这可是比在京城实习更加有用的课程,千载难逢。 一个姓樊的主治医生心里有些不高兴,明明这个军人是自己负责的,干嘛还要喊程巧过来,况且程巧也不过是个学生而已,难道比他这个有行医资格的医生更加厉害。 “这位团长,你儿子的手骨折了,我正准备给他正骨呢,你一来就打扰我的工作,现在还让人去找程巧,什么意思嘛。” 秦团长一愣,脸红了起来,实在是他太相信程巧了,忘记身边这个穿着白大褂的人也是一个医生。 “对不起,对不起,我忘记了,因为卫生院刚成立不久,我还没有习惯。” 听了秦团长的解释,樊医生也就不计较了,刚要准备动手,秦国庆却不愿意了,他真的只相信程巧。 “对不起,我现在很疼,你先让我缓缓。” 拒绝的很隐晦,但也很明显,樊医生真的生气了,同时对程巧也产生了莫大的兴趣,这个叶军的徒弟难道真的得了叶军的真传。 程巧很快就来了,一看到秦国庆的脸色,就知道他服用过养生丸了,连忙给他把脉,把着把着,眉头皱了起来。 左手臂骨折了,头颅内部也有淤血,如果不尽快散淤,会造成很大的生命危险,好在她手里有刚刚研制成功的四味丸——铁刀丸。 竹刀能提炼出提神醒脑丸,铁刀能提炼出化血散瘀丸,效果现在还不知道,但秦国庆刚好是个实验对象。 “给,先吞了这颗药。” 秦国庆连忙张开口,秦团长扶额,他相信如果程巧给他喂毒药,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吞下去,当然这只是比喻而已,程巧绝对不会这样做的。 药丸很小,掉在地上几乎找不到,但入口却是苦得秦国庆浑身都哆嗦起来,然后脑子这里满满的热了起来,越来越热,好像有人用熨斗在烫他的头一样。 “感觉如何?” “脑子这里很烫。” “这就对了,你被摔过吧,脑子里有淤血,得尽快散淤。” 樊医生一听,连忙拿起秦国庆的手腕搭脉,他刚才就发现秦国庆有外伤,还有手臂骨折,怎么没有把到脑部有淤血。 只是无论他如何把脉,都把不出秦国庆脑部的脉象,早有人通知了沈三棱和朱大掌柜,两人先后走了进来。 先是沈三棱给秦国庆把脉,然后惊奇的看着程巧,问她用了什么药,此话一出,坐实了秦国庆脑部有淤血的病症。 “四味铁刀丸。” 这是程巧自己取的名字,反正是四味嘛,就按照竹刀、铁刀、木刀和芦苇刀来命名,只是至今没有找到芦苇,看来要让李欢带一些过来了。 “四味铁刀丸,你师父弄出来的,专门活血化瘀的,拿给我看看。” 沈三棱直接就联想到了叶军,程巧连忙点头,就是她师父弄出来的,倒出一颗四味铁刀丸递给了沈三棱。 看着如同保心丸大小的药丸,还只给了一颗,沈三棱白了程巧一眼,真是什么样的师父教什么样的徒弟,都是如此的小气。 毫不客气的把药丸放入了嘴里,朱清德一看急了,他还没有分辨这颗药丸的成分呢,怎么就给吞了。 也着急的拿起秦国庆的手把起了脉,果然脑子里有淤血,只是淤血似乎正在活动,应该是那颗药丸起了作用。 “程巧,你能不能……” “给……” 程巧直接用牛皮纸做了一个小小的信封,里面至少有百来颗的四味铁刀丸,因为朱清德坐诊的时间最长,还涉及妇产科,所以这些药丸他绝对用得着。 “程巧,谢谢你,我会用我朱家的药方跟你换的。” “不用了德叔,我们都是为了建设这里的,不需要算的如此清楚,不然就失去了支援河西的初心了。” “说得好,我们为程巧无私的奉献鼓掌。” 秦团长第一个鼓起了掌,周围每个人都用力鼓掌,同时他们也更加坚信来到这里是自己这一生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沈三棱的手不知不觉的握住了秦国庆的手臂,在大家谈笑风生中,“咔嚓”一声,已经移位的骨头被掰正了。 “啊……” 秦国庆疼的大喊起来,只是声音刚出口,朱清德已经去准备药膏了,这药膏也是他们朱家的秘方,对骨折的愈合有奇效。 手臂被涂上一层厚厚的药膏,然后用纱布包裹好,一个星期后,骨折就能愈合,而且没有任何后遗症。 “清德,你家这个药膏果然厉害,难为你愿意贡献出来。” “你也不是把你家兜底的药方给贡献出来了,我岂能还藏着掖着。” 两人哈哈大笑起来,秦团长眼睛模糊了起来,这些世家公子看上去冷清薄情,实际上在大是大非面前,他们的品德远比常人要高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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