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第三百八十七章干儿子朱北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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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就是好多人对中医的不了解,中医也分等级,像沈三棱这种级别的人出手,绝对比西医的速度要快的多,基本上就是药到病除。
  另外还有一个叫叶军的人,听说他的医术也是出神入化的,而且还收了一个女徒弟,就不知道他的徒弟医术如何了。
  当然这件事情他们是道听途说的,但总是有因才会有果,不然怎么可能会传出他们的谣言。
  只有一个人没有说话,头靠在椅背上,眼睛看向车窗外的景色,他知道这些传言都是真的,因为他认识他们口中的叶军,还有他的徒弟。
  如果程巧看到这个人肯定能认出,不就是牛棚里的朱清德嘛,当年他老婆离开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可是灿烂的紧。
  再看看现在的朱清德,似乎孑然一身,身上的衣服比当年下放的时候更加的俭朴,鞋子开了口,连脚趾头都露了出来。
  “这位师父,你看上去好眼熟,哪里见到过。”
  朱清德正要闭上眼睛眯一会儿,对面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认真的看着他,眼里露出了疑惑。
  朱清德转过了头,打量了一下对面的人,不认识,既然不认识,他也就不废话了,只是对面的人忽然站了起来,激动的喊了起来:
  “朱大掌柜,是你吗,我是当年的小学徒,后来……后来被您太太给赶走的小瘪三啊,您还说小瘪三这个词是骂人的,我又没有其他名字,你给我起名小北山啊。”
  小北山,朱德清思绪回到了朱家最昌盛的那个年代,沪市的朱大掌柜可是有名的中药世家当家人。
  家里田产无数,房产无数,朱大掌柜视钱财如粪土,却独独对药材情有独钟,你拿了朱大掌柜一箱子银元没有关系,但你如果敢拿他一根人参,他必然会跟你拼命。
  小北山是他当年在街上捡来的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看这个孩子眼神清明,而且口齿伶俐,朱大掌柜起了善心,将人领到了药铺,交给一个老中医。
  这个孩子没有名字,大家都喊他小药童,直到朱大掌柜成了亲,袁梦芝看到这个孩子,直接喊他小瘪三,从此以后小药童变成了小瘪三。
  这件事被朱大掌柜知道了,心里不喜袁梦芝的刻薄,但两人刚成亲不久,也不好直接驳了自己太太的面子,就改名为小北山。
  两个名字听上去差不多,但意义却完全不同了,小北山感动之余,把朱大掌柜当成了自己心里最重要的人看待。
  大厦倾倒的前一段日子,朱清德当然会将家里所有的东西转移,包括小北山,也给了他一笔丰厚的钱财,让他另谋出路。
  小北山似乎也察觉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只是要了部分钱财,却开口讨要了朱家一些珍贵的书籍。
  “恩师,请受徒弟一拜。”
  小北山走到火车的走廊,对着朱清德倒头便拜,当年的他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书籍,也是东躲西逃的。
  好在他当年学医学得很认真,尤其是抓药这块,药材到了手上,就能知道多少重量,几乎精确到了极点。
  就凭着这门手艺和死记硬背的药方,以及在药铺里为老中医他们打下手,耳濡目染之下,也算是通了医学,就此找到了吃饭的地方。
  等他安稳下来,想要打听朱大掌柜的下落时,才知道人已经被下放了,至于下放到哪里,根本就打听不到。
  但小北山也没有放弃,可天大地大,他不知道去哪里找人,刚好有朋友告诉他,沈家在找中医,问他要不要去。
  听到沈家,小北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总有种感觉,或许看到沈三棱就能找到朱清德了。
  神明保佑,终于让他如愿以偿,叩拜后的小北山跟人换了个位置,坐到了朱清德的边上:
  “恩师,师母呢。”
  朱清德有些懵,不就是捡回来的一个孩子嘛,什么时候成为自己的徒弟了,但人家既然这样说,也就默认了,谁让他是一个人呢。
  “我们分开了,你这些年去了哪里。”
  “哎,恩师啊,我是一言难尽,不过您家的书我都藏得好好的,只是不知道会在这里遇到您,不然我就带出来了。”
  “不用了,你放着吧,这次我也是受到了沈院长的邀请,想着反正也没啥事干,就去看看吧。”
  小北山看着两鬓斑白的朱清德,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这个朱大掌柜的变化太大了,大得他都认不出眼前人。
  当年他第一次看到朱大掌柜时,身穿一身珍珠缎香云纱的套装,左手带着一串不知名的石头珠子,右手拿着一支不知名的药材,风流倜傥,古典高贵。
  可看看现在的朱大掌柜,早已没有了当年的意气风发,连身上浓重的世家公子的味道也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可见这些年吃了不少苦,好在苦尽甘来,现在他来了,他原本就是一个孤儿,在朱大掌柜的庇护下长大,该是他报恩的时候了。
  “恩师,你也知道我是孤儿,我认你为干爹吧。”
  朱清德愣了一下,心里忽然温暖了起来,他这辈子无儿无女,连自己唯一的亲人袁梦芝回到沪市后,火速跟自己分开,不知道去了哪里。
  “北山,你可想好了,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朱清德了,现在……已经没啥钱了。”
  小北山狠狠的擦去眼泪,站起来走到火车中间的走廊,又重重的跪拜下去:“小北山心甘情愿认朱清德为父,无论父亲富贵或者贫穷,此生,必然重孝道,讲仁德。”
  边上不知哪个人带头鼓掌,片刻后,整个车厢都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还有喝彩的声音,他们都是这场认父的见证人。
  朱清德的心里终于充满了希望,他有儿子了,他祖上传下来的那些绝世医学也终于有了后人。
  “感谢各位的捧场,我朱清德今天就认下小北山做儿子了,以后小北山改名为朱北山,儿子,快起来。”
  朱北山在朱清德的拉扯下站了起来,热泪盈眶的拥抱着朱清德,从此,他有父亲了,再也不是一个人漂泊在这个世界上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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