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第三百六十五章 析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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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几次要跟她离婚,可她就是不愿意,我也没法子。”
  “可这也不是你找刘寡妇的理由啊。”
  “我喜欢刘寡妇,至少人家像个女人。”
  “万一你媳妇去告你,你还不是要吃牢饭。”
  “告吧,吃牢饭就吃牢饭,我无所谓了。”
  站在外面听壁角的招娣闭上了眼睛,深吸一口气,跨进了客堂:“陈为民,我明白了,强扭的瓜不甜,我们离婚吧,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这个房子虽然是你陈家祖宅,但我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为你生儿育女,撑起了这个家,所以我不会走,要走你走。”
  “好”
  李欢诧异的看向了陈为民,难道一把年纪的人也有爱情,为了另外一个女人,连祖宅也不要了。
  陈春利和陈春剑也终于被王向阳给喊了出来,你们的爹娘都要分道扬镳了,你们还装死,跟谁,快决定。
  只是没等到两个家伙说要跟爹,招娣开口了:“我不要这两个狼心狗肺的狼崽子,我就一个人过。”
  “娘,我们的户籍在这里,你不能这样贪心一个人占这么大的院子吧。”
  “就是,要钱没钱,还这么贪心。”
  陈春利和陈春剑心里不满,这里可是他们陈家,要走也应该是这个死女人走,凭什么让他们离开。
  招娣没有发脾气,更没有看两个儿子一眼,而是笑了起来,她坚定的看向了王向阳:“村长,请你帮我析产吧。”
  王向阳看了李欢一眼,见他点头,也默默的点头了,这是他们向阳村第一家析产的人家,或许以后还会有。
  其实向阳村的每家每户基本上都是差不多的,前后的院子加上主卧三个,边上两个厢房,也不过是五间屋子而已。
  如果析产的话,那就要好好分配了,招娣指了指原先陈春花住的屋子,淡淡的开口了:
  “我要求不高,半个前院,半个后院,春花的院子划分给我,还有陈春利的屋子也给我。”
  陈春利连忙点头,他的屋子在陈春华的屋子边上,自从春花吃了花生米,他情愿跟陈春剑挤在一个屋子里,也不愿意回到自己的屋子。
  李欢点点头,其实整个陈家,春花的屋子靠西,是全家最好的屋子了,而且屋子又大又敞亮,里面的家具比招娣房间的家具还有好。
  “那就从客堂开始分,招娣分两个屋子和前后各半块地,陈为民和你二哥儿子就分三个屋子,前院和后院也是拿一半。”
  陈为民现在就想离婚,想也不想的答应了,陈春剑兄弟两个不用离开自己的家,也都表示同意,王向阳拿出了纸和笔,开始写析产文书。
  至于析产需要将房子一分为二,后院要扎篱笆,前院要砌墙,分成两个门户,这就要请村里人来干活了。
  陈为民拿出了大部分的钱,支付了工钱和材料费,由于两个人从来就没有去婚姻登记处办理过结婚手续,所以只是让王向阳出具了两人离婚的文书而已。
  翠花看着自己男人的弟弟一家变成两家,心里有些堵,她和陈为党夫妻恩爱,却为了一个逆子生生分开。
  而陈为民明明有个什么都愿意为他着想,为这个家忘记自我的招娣,还有勾搭外面的女人,等他老了就知道错了。
  “向阳,我今年要领四头猪,不,五头猪,我还要养几只鸡,还有一条狗。”
  “招娣婶子,你养狗干嘛?”
  “防小偷,对了向阳,婶子这里有一百块钱,你帮忙让人把这堵墙,还有后院都砌上墙,再垒一个大大的猪圈。”
  “好,我明天就让人办。”
  一百块足够了,但王向阳都拿了下来,不是还有抓猪崽和养小鸡嘛,索性一步到位得了。
  李欢没有说话,其实一百块要做这么多事应该是不够的,但看王向阳的态度,不够的估计他会补贴。
  毕竟招娣为奶奶做了这么好的寿衣,旭辉又是喊他叔的,总要帮着一些的,人不都是这样嘛,你帮我一把,我也会帮你一把的。
  八月初天蒙蒙亮,旭辉安排好了陈家所有的事情,背着包裹准备去京城了,这一分别,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面。
  小程黎抱着旭辉,哭得稀里哗啦的,两个人的兄弟情义极其的深厚,但长大了就要分开,以后天南地北的,不知道何时才能再相聚。
  “大哥,你要小心,你要保护好你自己,还有,你不要省钱,钱不够了给我写信,我会想办法的。”
  旭辉泪眼蒙眬,蹲下身子在小程黎的耳边说了一句话,小程黎吃惊的张大了嘴巴,看了程巧一眼,满眼都是佩服,妈妈真有钱啊。
  “大哥,你在学校里千万不要太优秀。”
  “为什么。”
  旭辉不明白程黎的话,优秀不好吗?
  程黎叹了口气,不是想要优秀,而是不要太优秀。
  程巧见旭辉还没有明白,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保护好自己即可,人心复杂,不能太直了。”
  旭辉终于明白了,爹娘不就是因为太优秀了,所以被迫分离嘛,他目光复杂的看向了程黎,到底是妈妈的第一个孩子,就是剔透。
  “媳妇,你在家准备准备,我先去送送旭辉。”
  “嗯,送上火车站后,你再等等,顺便接我舅舅过来。”
  原来几天前赵晖接到程巧的电话,得知要让投资向阳公社旗下的几个村子,赵晖立刻同意了,安排好时间后,就上了火车。
  而旭辉也特地等到这一天才离开,这样李欢就不需要走两趟了,路程远,道路又不平,没得跑来跑去累死个人。
  泥鳅的拖拉机还没有学会,李欢索性推出两辆自行车,前后都放满了行李,直接往县城而去。
  两人将自行车停在车站,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上了长途客车,摇摇晃晃的来到了春城火车站。
  “旭辉,你现在已经是一个大学生了,好好照顾好自己,遇事不要害怕,你要知道你可是有坚强的后盾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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