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第三百六十三章 大红色的信封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现在晚了,你们先去洗洗,到客房里睡一晚,明天再说吧。”
  “哎,哎,不好意思了,这些是我们村里人准备的……”
  “嗯,放着吧,明天再说。”
  这些东西李欢会收下来的,虽然他家不缺这些,但不收的话反而不好,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价钱的东西,让人家心里安定也是一种美德不是。
  三个人直接用冷水洗了洗手脚和脸,现在是夏季,大男人的用冷水洗澡再正常不过了,只是虽然洗完了,人也躺在炕上,却没有丝毫的睡意。
  等待天际露出了鱼肚白,三个人已经坐在院子里聊天了,看着李欢家里的砖瓦房,心里羡慕的不要不要的。
  “来,吃早饭了。”
  早饭很丰富,有粥有馍馍,还有白煮蛋和大肉包子,三个村长被李家的富裕给吓到了,一时间竟然不敢吭声。
  “过来坐下吃饭啊,来,大肉包子,我娘做的,还有白煮蛋,补充蛋白质,再喝两碗粥,不要客气。”
  “哎,不客气不客气。”
  三个人各自拿了一个大肉包子吃了起来,多久没有吃肉了,不对,多久没有吃白面了,真的好吃啊。
  小程黎见三人缩手缩脚的,又拿了三个大肉包子递给他们,他从小就吃大肉包子,都快吃腻了。
  “哎,谢谢小哥,李主任,这是你家儿子吧,咋像小姑娘呢,这么漂亮。”
  李欢笑着点头,小程黎越来越像程巧了,这让李小暖很妒忌,她一个真正的小姑娘,长得却没有二哥好看,虽然她也是好看的。
  程巧表示没有办法,要知道小程黎也是二世为人了,上天总要优待一些的,长得好看只是其中一方面,懂事才是真的让程巧对这个孩子特别的宠爱。
  吃完早饭,程巧带着孩子们上山了,她要多锻炼孩子们的体力和耐力,还有教他们如何辨别草药。
  李明最高兴,身手也是几个孩子中最好的,甚至连一直跟着程巧的小程黎也没有他这么持久的耐力。
  李小暖更是要紧牙关紧紧的跟在后面,出生时的孱弱早就被程巧给治愈了,现在身体倍棒,耐力也不错。
  李欢带着三个村长去了向阳村的村委会,他对这三个村子早就有了安排,所以执行起来毫无压力。
  三个村长得到了向前村同样的待遇,争取今年的秋季试验出一年两季的麦种,还有几个村子按照自己的特长搞副业。
  提议向水村弄几十个鱼塘出来,准备搞渔业养殖,向后村养兔子,兔子肉能卖钱,兔子皮还能做衣服,一举两得。
  当向荣村的村长得知自己村里能搞制糖作坊,高兴的同手同脚走路,白糖是多么金贵的东西,他们村里居然能做白糖。
  所有的事情商量好,等他们回去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太阳热辣辣的照着他们身上,可竟然没人觉得热。
  实在是心里要比太阳更热,他们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家里建造了跟李欢家一样的砖瓦房,他们的村民也都能每天早上吃大肉馒头和米粥。
  终于过了两天清净的日子,李母和李乐在家里做家务,洗洗涮涮,明年李乐也要毕业了,然后就要去河西那边跟秦小子会合了,等到了这个时候,母女两见一面都难。
  “娘,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得了,二嫂下个月也要动身了。”
  “哎,真是作孽啊,好好的非要把他们夫妻俩个隔开,是谁这么缺德。”
  “嘘,娘,二嫂说有人暗地里在搞破坏,只是他们不知道是谁,所以先忍忍,过两年就好了。”
  “这个搞破坏的人太坏了,等我看到这个人,非要甩他几个巴掌。”
  “我也是,不但要甩巴掌,还有踹他几脚。”
  母女两说的乐呵,邮差骑着自行车过来了,笑眯眯的送上一封红色的信封,那是高考录取书。
  “哎呀呀,旭辉考上大学了。”
  李母一听,连忙放下手里的衣服,甩干了手也凑了过去,但两人只是拿着信封翻来覆去的看,始终没有打开。
  这封录取通知书要让旭辉自己拆才行,这是一个人这辈子最大的喜悦了,只是他们等啊等,等天色暗了下来,才听到李明还在埋怨的声音:
  “我们该住在山里的,我还想逮两头狼呢。”
  “呵呵,到时候不知道谁逮谁呢,脑子没有了吧。”
  小程黎毫不客气的怼了上去,李明刚想说话,却被程巧阻止了,她看到李欢带着李母和李乐还有奶奶都在大门口等候,家里出了什么事情了。
  小程黎和旭辉相视一眼,快速往家里冲去,只是当旭辉看到大红色的信封时,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傻了,拆信啊。”
  李欢摸了摸旭辉的头,旭辉的眼泪糊住了眼,看什么都是朦朦胧胧的,程巧拿出干净的手帕,替旭辉擦干了眼泪。
  “妈妈,谢谢你,爸爸,还有李奶奶,谢谢你们。”
  旭辉拿着信却没有拆,而是对着程巧李欢和李母鞠躬,他虽然救了小程黎,但爸爸妈妈却是把他抚养长大,送他上学,还赡养了自己的奶奶。
  “不用谢,这是你自己的努力,快拆开看看,被哪个学校录取了。”
  旭辉点点头,小心翼翼的拆开了信封,一封白底黑字的录取信出现在眼前,抬头是大红色的国防科技大学的抬头。
  “哈哈,我家旭辉果然了不起,真的考上了国防科技大学,以后就是一名光荣的军人了,祝贺你。”
  程巧拥抱了旭辉,接着李欢也拥抱了旭辉,小程黎更是带着弟弟妹妹们鼓掌,大哥哥真了不起,十岁开始认字,十九岁考上了大学。
  “好孙子,果然是你爹的种,好好干,为我们陈家争气。”
  “奶奶,我会的,我是陈大炮的儿子,我亲爹是烈士,我不会给他丢脸的。”
  “好孩子,你终于长大了,我也放心了。”
  李欢找出了鞭炮,开始燃放起来,村里人都知道旭辉考上大学了,纷纷跑来祝贺,王婶最起劲,还让家人带来了板凳桌子。
  只是当她看到轮椅上的奶奶一动不动时,才觉得哪里不对,旭辉和程巧他们都走了过来,程巧的手搭上了奶奶的脉搏好久好久,摇了摇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54_154609/69216428.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