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村的老村长看着面前的年轻人,长得可真是高大威猛啊,人家可是工农兵大学的高材生,委屈他来这里当他的副手。 刘文华笑吟吟的看着老村长,将手里的一条烟递了过去,虽然是最便宜的生产牌香烟,但他身上没有太多的钱,只能这样了。 “小刘啊,这可委屈你了,老头子我也不会霸占这个位置太久的,等你熟悉了向前村,我自然会提出退休的。” 刘文华心里不服气,但也只能讪笑着点头,有这个老村长带着自己也是一件好事,不然随便哪个村民跟他闹一闹,他都没辙。 “小刘啊,你跟向阳村的李欢是同学吧。” 刘文华点点头,心里却是酸楚得想掉泪,同样的年纪,人家已经成为公社主任,连娃都有四个了,而他孑然一身,还不知道将来的日子要怎么过呢。 好不容易混了个工农兵大学文凭,而且还被分到向阳村做村长,硬生生的被公社给压着,最后被放到这里来了。 “你可知道向阳村现在是一年两季的农作物,还有我听说他们这里要搞什么养猪专业,你看……” 刘文华知道了,这是老村长给他的一个任务,如果完不成,他这个村长的位置估计又得拖了。 “老村长,我听说李欢现在就在向阳村,要不我走一趟。” “嗯,我这里有辆老坦克,你先用着吧。” 刘文华看了一眼村委会门口的自行车,整个车架都已经掉了漆,估计除了铃不响,哪里都会响,但有车骑已经很不错了。 一个小时后,刘文华在村委会见到了王向阳,看到王向阳四平八稳的坐在村长的那张椅子上,未免有些意不平。 这个位置原本应该是他坐的,可惜他的背后没有像李欢这样的兄弟,算了,事情已经发展成这样了,还是想办法跟李欢套近乎吧。 “哎呦,刘文华,你怎么来了。” 王向阳抬头看到刘文华,连忙站了起来,伸出双手紧紧的握住了刘文华的手,他的心里也是有些歉疚的,毕竟是自己抢了人家的宝座。 “我是来找李主任的,不知道他在公社还是在家里。” “走走走,我带你去,欢哥在家里呢。” “这……” 刘文华扭捏了起来,他两手空空,怎么好意思去人家家里,但王向阳却根本不在乎这些,拉着他就往李欢家里跑。 还未到门口,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味,还有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刘文华被吸引,一步跨入了李家的院子。 院子很大很干净,两个女人正坐在井边洗衣服,那是程巧和李乐,当程巧抬头看向来人时,刘文华被程巧的相貌给惊得不会动了。 三年的大学生活,没有人见过李欢的媳妇,大家都知道李欢媳妇考上了京城的大学,所以见不到也不奇怪。 今天首次相见,给刘文华的震动太大了,李欢啊李欢,你可真是人生的赢家啊,原本还想跟李欢比一比的心思全部收拢了起来。 “程巧,欢哥呢?” 王向阳熟门熟路的走进了院子,李欢从客堂里走了出来,看到刘文华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拉着他往客堂走去: “你这个小子,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天我家吃肉,你留下来好好打打牙祭,也不枉你跑这一趟。” “我……我没带礼物。” “哎,要带啥礼物啊,你人来了就是最大的礼物,我刚好也要找你,想问问你村里想要如何发展。” “李欢,你愿意帮我们。” “废话不是,欢哥是公社主任,你们向前村也在他的管辖范围,要致富当然一起致富,你这个家伙到时候可别叫苦。” “不会,我肯定要做出成绩的,老村长已经说了,只要我……” 刘文华忽然有些说不下去了,李欢却接口了:m.biqubao.com “明白明白,我们向阳村运气好,实现了一年两季的小麦,还有高粱玉米土豆啥的,只要有荒地,我们就开垦,所以粮食是不缺的。” “欢哥,您的意思是……” “对,等这一季的粮食收上来,你派人来我们这里看看如何种植冬小麦,我会给你一些冬小麦的苗种,你用我给你的苗种试验一下。” 刘文华心情澎湃,恨不得现在就到了收割季节,然后直接把冬小麦给种下去,如果这样,他时不时也算为向前村干了一件好事。 “冬小麦种植前有很多事情要做,土地要下肥,保温措施要做好,你有时间来这里找向阳,这些他都知道。” “谢谢欢哥,谢谢向阳哥,我一定会多走动的。” 李母端着一大盆的红烧肉炖栗子走了进来,看到刘文华是新面孔,不由的对他笑笑: “你是欢崽的同学吧,留下来吃饭。” “哎,谢谢婶子。” 刘文华闻到香味,控制不住的咽了咽口水,王向阳笑了,跟他当初一个样,站起来去了厨房帮李母端菜端饭那碗勺。 旭辉带着弟弟妹妹们走了进来,他们几个孩子坐在另外一个小饭桌,菜式都是一模一样的。 “爸爸,他是谁啊。” 看到陌生人,几个孩子都好奇的问了起来,得知是隔壁将来的村长,他们都很有礼貌的喊叔叔。 刘文华目不转睛的看着小程黎,这辈子他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孩子,不由的咋舌。 “爸爸,我去推奶奶出来。” 这段日子旭辉奶奶得了一场感冒,总是时好时坏,连程巧的那些灵药都不管用了,叶军让程巧停了药。 如果人要走了,你还用灵药吊着,对这个人只有坏处没有好处,程巧听了叶军的话,慢慢的断了药。 奶奶这两天的精神似乎好了很多,看到旭辉进门,笑着说她肚子饿了,旭辉很高兴,将奶奶抱在轮椅上,推着出了屋子。 这顿饭足足吃了两个小时,主要是李欢还让刘文华准备副业,他让刘文华推广养肉鸡,肉鸡不但出栏快,而且还能产出鸡蛋。 刘文华心里苦涩,养鸡不是不可以,可第一笔资金从何而来,他已经观察过了,向阳村的房屋要比向前村的好得多的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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