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可没有得罪你吧,我们毕竟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总不能真的不理不睬吧。” “你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 “这……你两个侄子也考上了大学,虽然是最差的大学,但好坏出来也能分配工作,只是房子……”biqubao.com 赵国亮点点头,男孩子到了年纪如果没房子,基本上是找不到老婆的,但房子啊,他无能为力: “国栋,我也不跟你来虚的,那房子不是我自己要退的,而是被逼的,如果你想要房子,除了单位分配,只能私自去买。” “买,咋买,现在房子又不能买卖。” “能买的,你可以请赵晖大哥帮忙,不过钱你得自己出。” “赵晖怎么可能帮我,还有钱,我哪里还有钱,你也知道,我跟你弟妹在环卫所工作,一个月工资加在一起才三十多块,吃饭都不够。” 赵国亮摇摇头,他也爱莫能助,别看小宝小贝争气,从来不跟自己要钱,但他也要考虑两个孩子的将来。 无论是小宝娶媳妇,还是小贝要嫁人,彩礼和嫁妆总是要备足的,还有他们还欠了程巧很多人情债,这也是要还的。 “对不起,大哥我也有两个孩子呢,爱莫能助。” “大哥,大哥……” 看着紧闭的门,赵国栋的眼里射出愤怒的光芒,看了眼手里的水果,拉着林芳准备去退了,他们哪里吃得起这么贵的水果。 赵晖回来的时候,程巧他们也已经进入紧张的期中考试,程巧不但考完了一年级所有的学科,现在考的可是二年级上半学期的课程。 只要她考试成绩合格,下半年就能直接上大学二年级了,等到期终考试的时候,程巧计划考三年级的课程,争取直接读四年级。 班主任群小凡眼里透着不舍得,自从他吃了程巧给他的那些药,自己的妻子已经怀孕五个月了,经过医生的检查,孩子发育得很好。 再等四个月,他就要见到盼望已久的儿子或闺女了,所以他准备等孩子出生,就要给程巧一个大红包。 只是现在这个学生要跳级,以后自己不再是她的班主任了,好舍不得啊,他失去了一个优秀的学生。 校长笑了,他早就跟叶军商量过了,程巧的基本功非常的扎实,她唯一所欠缺的是病例,等她第三年实习的时候,就把程巧分配到中医院去实习。 “三年,其他同学都要学到第五年,才有资格进入各大医院实习,而且还要看他们的成绩,才能决定去哪家医院实习。” 而程巧第三年就能去实习,时间上几乎减了一半,果然是名师出高徒,叶军有福了,程巧更有福。 等程巧考完所有的课程,走出校门的时候,一眼就看到李欢抱着小暖,边上站着四个孩子,笑吟吟的看着她。 “旭辉,你长得比我还高呢。” 程巧一眼看到旭辉,这个孩子真的成长起来了,估计快要一米八的样子,果然除了基因,营养也是决定孩子身高的最大因素。 “妈妈,我有好消息好告诉你。” “哦,啥好消息。” “回家说,回家说,你妈妈也有好消息要告诉我们。” 李欢连忙阻止,好消息要和家人一起分享,家里可是有很多人在呢。 一回到叶军的四合院,他们在门口就听到了里面的欢声笑语,而且乾隆鑫的声音最大,一直在喊着要吃糖。 “程巧,你考完了吗,成绩如何,能不能跳级。” 赵小贝看到程巧,连忙站了起来,同时递给她一杯用奶粉冲泡的牛奶,程巧接过,一口气喝了下去,香甜的奶味让程巧整颗心都甜得发暖。 “赵小贝,你啥意思,看不起我媳妇。” 李欢不干了,他家的媳妇是最棒的,干啥都能成功。 “对不起对不起,妹夫,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关心,就关心而已。” 程巧剜了李欢一眼,想了想才说自己这次考试把握很大,基本上等过完年直接就能上二年级的下半学期课程了。 大家听了都很高兴,程巧看向了旭辉,让他告诉大家,他带来了啥好消息,旭辉脸色微红,可还是清了清嗓子,得意的笑了起来: “我跟我妈妈一样,也跳级了,明年的夏天,我能参加高考了。” 每个人都鼓起了掌,旭辉从一个十岁才开始读小学一年级的孩子,成长到能跳级,这可都是程巧夫妻的精心培养。 当然,旭辉本人也是一个聪明又努力的孩子,不然光有天赋还是远远不够的,程巧摇头,她卷起来就算了,连带着孩子也卷,罪过啊。 果然,小程黎抬起了头,大声的宣布他明年也争取跳级,还拍了拍李明的头,让他也准备跳级。 小暖和叶靖相视一眼,缩了缩脖子,他们还小,不需要这么拼命的,叶爷爷可是说过的,他们还小,该吃吃该玩玩,该调皮就捣蛋吧。 李母跟秦月几个在厨房炖煮炒,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今年的新衣服不用做了,秦月早就为每个人准备了一套新衣服。 程巧的五个孩子更是每个人两套,小孩子嘛,顽皮得很,一不小心就会弄脏衣服,有备无患。 叶军拿出了先前程巧给她的茅台酒,程巧笑了,她的空间现在有很多茅台酒,反正不拿就不会再生,所以她尽情的拿,尽情的再生。 酒杯都满上了,菜也上了桌,大家都高高兴兴的高举着杯子,庆祝大家都适应的新的生活,庆祝每个人都在这一年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欢声笑语中,小程黎忽然竖起了耳朵:“妈妈,外面有人在敲门。” 程巧侧耳一听,果然是有人在敲门,难道是爸爸来了,程立国可是跟她通过电话,说过年会来京城。 程巧拉着小程黎一起走到外面,直接就拉开了门,两人异口同声的喊了起来: “爸爸” “爷爷” 只是喊完以后,现场一片寂静,吴凡尴尬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他的年纪还不足以担当程巧的爸爸,小程黎的爷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4_154609/69216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