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第三百十八章 买回四合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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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供销社里很难看到的烟酒和一些紧俏货,黎明杂货店应有尽有,即使卖空了,很快就能补上。
  李欢周末回家的时候,看到生意这么好,提笔就写了招聘广告贴在门口,所以黎明杂货店现在已经有了四个营业员,招待顾客更加快速有效了。
  最最赚钱的是秦月的那个启君服装店,不但早就回本,秦月还准备把边上的几个铺面都买下来。
  但赵晖却摇头,现在市场还未彻底稳定,他们不能这样激进,趁着现在其他生意还没有投资,不如先把老爷子的四合院给买回来。
  赵晖的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那可是他们赵家的老宅,是四个三进四合院组成的一个大四合院,占地面积广阔,所用的材料也都是最上乘的。
  可赵晖连续跑了十几个部门,得到的回复都是摇头,要么找不到领导,要么他们没有话语权,甚至都不知道这套已经四合院花落谁家了。
  “爸爸,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既然已经失去了,就重新选择新的吧。”
  赵启君感受到了赵晖的痛心和无奈,出声安慰,京城的四合院多的是,找一个离叶叔叔家近一点的也是可以的。
  最后,在叶军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一个三进的四合院,只是价格不菲,要价两万,还根本没有讲价的余地。
  赵晖去看了那个四合院,四合院已经变成了大杂院,那些小桥流水和亭台楼阁都已经被敲掉,变成了放马桶和炉灶的地方。
  还有那些刻着繁花似锦的红漆窗棱,也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精致,变成了斑驳的破烂,随着风向的改变而左右晃动着。
  地上的青石板早就变成了泥色,角角落落种的花花草草也变成了放置煤炭的邋遢地,上面还罩着一层防雨的破木板。
  “作孽啊,这么好的古建筑,就被破坏成这个样子了,不知道能不能修复。”
  房主冷笑连连,心却疼的抽筋,他接到回城的书信,以及返还四合院的通知,高兴的几个晚上睡不着觉。
  等他披星戴月的回到四合院,看到原本低调奢华的四合院变成如此的模样,差点晕倒在残存了一半的影壁下。
  就是因为四合院变成了大杂院,他去找了有关的修复部门,人家一看都摇头,修复还不如重建,实在是修复的价格太高,还不一定能全部恢复原状。biqubao.com
  重建是不可能的,那可是真正失去了原有的风貌了,可修复那笔钱,囊中羞涩的他是肯定拿不出来的。
  思虑再三,这栋四合院他不要了,但实在是舍不得,才出了两万块的高价,他在赌,只有真正喜欢四合院的人才会买。
  “兄弟,我是真心要你这套院子的,但我有两个条件,一个把人都清走,包括户口,还有一个,帮我找一个能修复这套院子的建筑队伍。”
  房主点点头,却告诉叶晖一个吓死人的数据,清走人不难,国家都为这些人准备了新的地方,他们自己都闹着要走呢,但要修复这套院子,你准备个十万八万吧。
  赵晖深吸一口气,十万八万,他不是拿不出来,而是要低调的拿,万一被人再次查问你的钱从何而来,那就麻烦了。
  但看着四合院满是裂痕的门上已经锈迹斑斑铜环,还是坚毅的点头,四合院,那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更是他对自己老宅的思念。
  宅子终于买了下来,也已经联系到了修复部门,赵晖告诉他们,因为囊中羞涩,所以修复得慢慢来,给一部分钱就修复一部分。
  修复部门也很乐意,要知道修复这种古建筑,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他们最怕心急的客户,这样会让整个修复过程和结果都走样。
  先修整出了两个房间,赵晖将自家三口人的户口从程巧的四合院迁了出来,正式进入自己的四合院,虽然程巧不在意,但这是一个态度,赵晖必须要拿出来的。
  搞定了自己的家,赵晖又开始物色新的生意了,再买几个铺子,做点小家电生意,比如他在南方看到的录音机,还有那极其少量的靡靡之音的磁带。
  赵晖只能又去秘密之地拿出一箱子的金条准备南下了,临行前特地来找程巧:
  “巧,你要不要再换点钱,以后在京城置业或者做生意。”
  程巧摇摇头,京城不是她想发展的地方,如果她没有强大的支持力量,过多的置业或者赚太多的钱,对她和孩子都是不利的。
  又到了周末,程巧和叶军带着四个孩子去了郊野公园野餐,粱青崖开着车,带着野餐的工具,一行人兴致勃勃的出发了。
  秦月和赵启君一个需要南下进货,一个需要看管店铺,只能眼热的看着他们出去玩,羡慕的不要不要的。
  “妈妈,什么时候我们也关闭店铺一天,约好所有的人出去玩。”
  “早着呢,等你跟钱隆坤结婚了,有了孩子后,我们再考虑带着孩子出去玩,到时候大不了多请一些营业员。”
  听到钱隆坤,赵启君的脸红了,他们两个已经商量好了,等大学毕业后就结婚,到时候工作也有了,房子也有了,就能考虑要个孩子。
  “对了妈妈,今天赵小贝要过来,以后她每个周末都会来店里帮忙。”
  “这样啊,行吧,这个孩子品行不错,只是她现在缺钱吗?”
  “生活上应该是不缺钱,但我看赵小贝好像想走外交官这条路,需要大量的课外资料,所以花钱比较厉害,她又不愿意跟大叔他们要钱。”
  “是个好孩子,即使是周末打工,你也按照营业员的工资给她吧,其他的我们帮不上忙,这点小事情还是能帮忙的。”
  赵启君笑了,她也是这个意思,先把秦月送去了火车站,又踩着自行车往启君服装店去了。
  赵小贝也在赵小宝的护送下,来到了启君服装店,两个营业员已经知道赵小贝要来兼职,高兴的不得了。
  每个周末都是服装店最最忙碌的时刻,哪怕老板娘和启君在,她们也是忙得脚不着地,甚至喝口水上个厕所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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