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第三百十二章 一封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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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翠花看到李欢找二毛,也疾步跑了过来,她已经接受了现实,当初担心自己男人吃花生米,终日以泪洗面,没想到最后是终身监禁。
  欢崽可是说过,只要人活着,万事都有可能,而且三年还是五年后,她就能去监狱探监了,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欢崽,是不是二毛犯错误了。”
  “婶子,是好事呢,公社给的报名表,二毛如果考试合格,就能接替陈叔的位置,做一个光荣的会计了。”
  翠花眼眶湿润,但还是坚强的不让眼泪掉下来,这段日子她掉的眼泪太多了,眼神都大不如前了。
  今天是二毛的好日子,她不能掉眼泪,陈小妞走了过来,一把搂住翠花,母女两个相互取暖。
  看到陈小妞,李欢想起了什么,连忙翻自己的背包,从里面找出一封信递给了陈小妞:
  “给,小捣蛋给你的信,他是让我妹夫带过来的。”
  小捣蛋,翠花和陈小妞想起来了,就是李乐结婚那天,开车的那个小伙子,长得虎头虎脑,但眼神清明的那个小伙子。
  只是这个小伙子给自家闺女写信干嘛,翠花看着脸色一刹那间红了起来的小闺女,心里有了一丝猜测。
  但现在她没有时间管小闺女的事情,而是二毛的考试问题了,自家男人是会计,可惜已经进去了。
  她的脑子里忽然想到了陈为民,陈为民可是向阳村最早的会计,后来因为很多原因被开除了。
  但会计知识应该还在的,只是两家人家已经视同陌路,甚至还有隐隐的仇怨,如果她求上去,估计会被人怼回来的。
  “欢崽,有没有办法让二毛在考试前那个什么……”
  “不用,二毛不是已经报了会计班嘛,要考的题目都在里面呢,不用担心,只要把书里的知识吃透就可。”
  “哎,二毛,还不回去看书,这里的活娘来干。”
  二毛有些为难,现在向阳村一年两季的农作物,让大家都有饭吃,除去交公粮的那部分,他们还能把剩下的去偷偷卖掉换钱呢。m.biqubao.com
  但凡事都是有两面性的,肚子能填饱了,但劳动力也就翻了两番,自家爹在的时候还能搭把手,如果连自己也不下地,不是要累死娘和妹妹嘛。
  “哥,你快回去看书吧,不要多想,考完再干不是一样嘛。”
  陈小妞看到二毛还有犹犹豫豫的,不由的着急起来,一个星期后就要考试了,现在不去看书,更待何时。
  二毛眼睛泛红,对着李欢鞠了一个躬,转头就往家里跑去,只是走了两步,边上一个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爹啥时候吃花生米啊?”
  二毛转头一看,是陈为民,不由的冷笑一声:“我爹不会吃花生米的,同样是杀人,我爹他是大义灭亲,不像有些人,是真正的杀人犯。”
  陈为民一噎,不知道如何回答,心里却骂着狗崽子,你能考上我就不姓陈,会计资格考试可是很难的,当初他不知道考了多少次,没一次是合格的。
  李欢心里恼怒,但脸上却露出了笑容:“陈二叔,我原本还打算如果二毛考不上,让你重新担任向阳村的会计呢,没想到你的心这样歹毒,那就算了。”
  陈为民的眼里露出了惊喜,然后就彻底泯灭了,该死的二流子,骗小孩子呢,还让我重新担任向阳村的会计,我呸。
  “欢崽,有人找你。”
  一个村民拨开人群,大声喊着叫着终于挤了进来。
  “谁找我?”
  “不知道,说是找大毛的,还说大毛是他们的女婿。”
  翠花和小妞心里都紧张起来,王婶更是两只手都扭了起来,来者不善啊,陈为民却笑了,他花了很多钱才把消息传到了高家村。
  “我就是向阳村的村长,你们是谁?”
  李欢跟着村民来到村口,看到六七个村民站在村口,一脸怒容的看着自己,心里冷笑不已。
  “我是高小慧的娘,他是孩子他爹,这几个是小慧的大哥、二哥三哥和姐夫,我们是来接小慧回家的。”
  李欢仔细看了这个妇人一眼,长着一双吊角眼,嘴皮子薄的几乎看不到颜色,不过还是从她脸上依稀看到高小慧的影子。
  “你们是高小慧的家人,介绍信呢。”
  吊角眼从衣服内兜里掏出一个小手绢包,拿出了介绍信,李欢看了一遍,上面果然盖着高家村的红印,只是时间只给了七天。
  高家村离向阳村如果是牛车转长途车,一来一回至少要四天,可他们没有牛车,全靠两条腿走路,那应该还要加一天。
  这样一来,能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两天,两天,够了,李欢心里已经盘算好如何打发这些准备来敲诈一笔的渣滓了。
  “高小慧当年跟我是一个学校的同学,她可是亲口告诉我,你们跟她已经断绝来往了。”
  “你胡说八道啥呢,女儿不断娘家路,小慧怎么可能跟我们断绝来往。”
  “那你闺女嫁给陈大毛的时候,你们做父母的在哪里,给了多少嫁妆。”
  “你……我们家离你们向阳村这么远,一来一回要花这么多钱,谁家能这么有钱啊,还要种地呢,哪有时间。”
  “现在也是春耕的时节,你们一家子都出来了吧,不用种地了。”
  “可闺女死了我总要来看看吧。”
  呵呵,李欢笑了,终于装不下去了吧,他冷冷的看着吊角眼:
  “谁告诉你高小慧死了。”
  “有人写了封信给我,我不认字,还是我们村长读给我听的呢。”
  “信呢?”
  吊角眼拿出了信,李欢接过来一看,嘴角就露出了痞子招牌式的笑容,向阳村的村民不约而同的退后一步,欢崽露出这个笑容时,就是准备要发飙了。
  果然,李欢抬起头,朝着向阳村的村民看了过去,一眼就锁定了陈为民,陈为民心虚的低下了头,然后躲在了他的两个儿子身后。
  李欢拿着信朝着陈为民走了过去,然后看着挡在自己爹前面的陈春剑和陈春利,两人脚底抹油般的朝着边上划走了。
  陈为民:“……”
  “陈二叔,这封信是你写的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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