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别怪老李想让魏阳来顶曹勇副会长的职位。 要知道,他可是替魏阳设计了极品藏家的路线,而现在魏阳在翡翠圈内的发展也非常迅猛,又是亿元俱乐部成员,又是准备弄玉雕师联盟…… 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珠宝协会副会长的半官方身份,对他未来的发展,绝对会有更大的益处。 而从魏阳个人的能力,以及在翡翠圈内越来越大的影响力来说,其实也是非常胜任这一职位的。 那就想方设法再推他一把! 他暗暗下定了决心。 只不过这事,在曹勇没被拿下之前,甚至在曹勇被拿下之后,他没有帮魏阳做好足够的铺垫之前,还是不可能十拿九稳的,因此,他也暂时没打算将这一想法这么快就告知魏阳。 “对了,你除了给曹勇挖坑之外,自己还投了些啥料子?” 他开始转移话题。 对于这一话题,魏阳却暂时不想多说,于是便含糊其辞地说道:“我真正有意向的,也就两块,能不能拿下暂时还不好说,至于其它的,我是让郭姐跟玉珺还有陈三江帮忙去投的。” 这话也没毛病。 确实,公盘抢料子,讲究的就是价高者得,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看中的料子就一定能抢到,因此,老李见魏阳似乎没太大兴致继续聊公盘的料子,也就放弃了继续刨根问底,转而跟他又提起了自建办公大楼一事。 …… 正当魏阳跟老李在地下藏宝空间聊正事时,楼上的客厅里,席丽娟和李玉珺母女却在扯起了家常。 这对母女俩来说,其实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因为在过去的每一次家庭聚会,怕被催婚的李玉珺几乎都是掐着饭点才到家的,并且在电话里也抗拒聊个人感情话题,这让席丽娟很久都没能跟女儿聊她的将来了。 今天机会总算又来了。 话题是从魏阳今天的礼物开始的。 席丽娟爱不释手地拿着魏阳送给她的那条金丝种手镯,一边看,一边跟李玉珺说:“玉珺,魏阳对你还真不错啊,你看他多大方。” 她当着李玉珺的面,使劲地夸起魏阳来。 这是必然的。 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至于席丽娟看魏阳,则是更加了。 魏阳要人才有人才,要能力有能力,性格又好,出手还大方,这在席丽娟眼里,这么好的女婿天底下都很难找到第二个了。 尤其是出手大方这一点,更是让席丽娟无话可说。 作为老李的贤内助,她当然知道,自从老李认识魏阳之后,可是从魏阳那里沾了不少光,先是价值四五千万的四片春带彩板料,后又是价值五六千万的糯冰春料,算下来,老李从魏阳那里沾的光,已经将近一个亿了。 假如说,那是生意上的好处,跟她关系没那么大,那这一次魏阳带过来的礼物,就绝对值得她好好地夸奖一番了。 一条价值两百万左右的金丝种手镯而已,至于吗? 还别说,真的很难得。 很多人都误以为,席丽娟作为大玉商的老婆,这种几百万的货色,在她眼里算不得什么,其实并不然。 熟悉这一行的人都知道,其实大部分的大玉商,家底其实都是省出来的,手头一旦有好东西,除了值得长久收藏的以外,大部分都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变现。 这就导致了,大部分的玉商自己或家人带的珠宝首饰,其实价格并不会贵得太离谱。 价值几万几十万的很正常,过百万的也有,但上千万的,基本上是少之又少,就算有,基本上也是短时间内戴戴过过干瘾,一旦有出手的机会,又会选择将它变现。 因此,别看席丽娟确实不缺珠宝首饰,但这种价值几百万的手镯,还真不算多,尤其是这种高品质的金丝种手镯,她还是头一回拥有。 最为关键的是,现在魏阳跟李玉珺的关系都还没挑明,就送起了她如此贵重的礼物,并且还一送就是两条,她一条,她儿媳妇一条,甚至连她的宝贝孙子孙女,都准备了价值几十万的特色挂件。 这让她忍不住想,假如魏阳跟李玉珺明确关系了,那他以后的出手又该如何了得? 如此大方的女婿,天底下又去哪里找第二个? 所谓的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既然魏阳出手如此大方,那她这个当准丈母娘的,当然得利用这一难得的机会,再来好好教导教导女儿,让她一定要珍惜,并且争取像她一样,做一个贤妻。 “还行吧,他人倒是不小气,就是……” 李玉珺却露出了欲言又止的神情。 很显然,对于魏阳的出手大方这一点,她是绝对认可的,甚至在她看来,魏阳今天给她母亲和嫂子送的这两条手镯,其实对于魏阳的大方来说,还只能算是小儿科。 为啥这么说? 当然是因为,自从她开始帮魏阳做事之后,魏阳那边每次压样镯,都是按她的圈口来压。 并且私下里还跟她说,这些样镯都是非卖品,会被作为样品收藏进他的私家珍藏馆,来弄一个中高端手镯样品大全,而她,这些手镯可以随便戴,高兴戴哪条就戴哪条。 甚至包括那条刚做出来,等着送香港做帝王绿认证的手镯,她想戴的话,也没有任何限制。 说实在的,如此大方的男人,天底下确实很难找到第二个。 连她父亲都远远不如。 在这一点上,她当然是对魏阳高度认可的。 可让她郁闷的是,魏阳不管是对她,还是对她的家人,都如此大方了,但却始终不肯挑明那层关系,弄得她在她母亲面前,都不知该如何来说那家伙是好,相当的尴尬。 “怎么啦?” 席丽娟好奇地问了起来。 “就是人有点木,好像没啥情趣。” 李玉珺终于硬着头皮把这一句给说了出来。 说得席丽娟一愣。 但她很快就明白了,这一定是魏阳在准备表白仪式,想要给她一个惊喜的缘故,暂时还没跟李玉珺挑明关系,结果让女儿误会了。 她忍不住捂嘴一笑,心说…… 傻姑娘,从明晚起,你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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