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嫁给知青那年_449章 赶大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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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下人可不敢奢望什么发大财,一家人健健康康的,没病没灾的;嗯,吃的饱饭穿的暖,就不错啦,就是顶好的日子。
  但是好话谁不爱听啊?大哥还是很高兴的收下了。
  希望新年新气象,真过上好日子。
  人慢慢的多了起来,苏忆安舍得下脸皮,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她冲着人群说道:“瞧一瞧,看一看啦,卤猪头肉,正宗的囟猪头肉,味好还便宜,保证你买的起,有口福,吃了这顿还想下顿。”
  苏忆安的声音不小,还真有人过来了。
  “大叔尝尝吧。自己做的,全是货真价实的料子。”
  别看猪头肉贵,苏忆安不小气,她把一小块儿猪头肉割成一点一点的小块儿,用竹签插着,让人家可以试吃。
  那位大叔,真的拿了一块儿放入口中,眼睛里满是不可思议,“小姑娘这是你做的还是从别人那里批发的?”
  苏忆安回答:“猪头是从食品站买的,我花两天工夫自己做的。”
  这位大叔是厂里头的中层干部,经常出去出差。他又是个嘴刁的,很多东西在他的口里是赚不到一个好吃的。
  但今天这个猪头肉确实长在了他的味蕾上。
  “小姑娘,多少钱一斤?”
  苏忆安说:“我也不多要,就要个成本价加点辛苦费,1块4一斤。”
  大叔不乐意了,“小姑娘,你这就不地道了,猪肉才多钱,只有七毛。猪头更便宜,我估计就在5毛钱左右,你每斤卖1块4这不骗人吗?”
  苏忆安也不生气,笑着说:“大叔,你价格说的不错,我跟你说说我们的猪头肉是怎么做的:早晨跑三十里买新鲜猪头,为了卫生,要花1块钱请人把猪毛弄掉,还要花钱去除淋巴和肥肉。
  猪头是五六毛钱一斤。可是制作猪头肉和猪耳朵要配花生油,猪大油、筒子骨,鸡骨,这些都是钱,你还没加进去。
  其它的还需要葱姜冰糖还有料包就是十几种,这些配料都得花钱买。m.biqubao.com
  制作时,放到卤锅里要卤制一小时左右,去掉骨头后再继续卤制,这一过程会减少不少重量。最后每斤生猪肉只能做出四五成能食用就不错了,另外人工和水电煤的费用也不少。
  大叔,就冲着我这个辛苦劲,卖您1块4您还觉得贵吗?”
    苏忆安全程不卑不亢,也没有急着辩白的急躁,还能说的有理有据,大叔模样的男子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
  “那好,给我来一斤。”
  一斤,可是个大主顾。
  “好嘞,一斤。”
  苏忆安在杆子秤的秤盘上铺上黄牛皮纸,称好后包好递给大叔。
  大叔付了钱。
  “大叔,留步。”
  “怎么,钱不对?”
  “不是,叶子,送大叔一张财神,祝您新年发大财。”
  大叔伸手想掏钱,苏忆安拦住了,“不要钱,送您的,每一个买猪头肉的,我们都送财神。”
  “那希望你也发财。”
  “对对,都过上好日子,吃穿不愁。”
  大叔走后,陆陆续续又过来几个人,苏忆安向大叔解释为什么卖一块四的时候,他们就在听着了。
  好酒之人,猪头肉是最好的下酒菜。
  年关就要来了,总得有点硬菜待客。
  苏忆安照样每人送一张财神,买半斤买二两的也送。
  卤味霸道,能闻老远,不过还是观望的多。一块四,一些人消费不起;家庭主妇过日子,又舍不得。
  苏忆安去买了二斤大饼,递给叶子,又递给他一大块猪头肉,“吃吧,空着肚子更冷。”
  叶子也不推让,他还真是饿了。
  叶子的吃相好,不急不躁的,很享受的样子。
  卖菜大哥忍不住了,“妹子,给我称半斤,我给孩子们尝尝。”
  苏忆安给他称了半斤多一点,只要了半斤的钱。
  到中午饭点,出摊的人都要买点东西垫垫,就有好几个人选择了猪头肉就大饼。
  到下午两点多钟,六斤猪头肉都卖完了,还剩两个猪耳朵。
  苏忆安又累又饿,不打算坚持了,和叶子准备收拾收拾回去。
  那位大叔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卖完了?”
  “猪头肉卖完了,还有两个猪耳朵。”
  “猪耳朵也行啊,算算多少钱,我全要了。”
  “大叔,猪耳朵和猪头肉不是一个价。”
  “我知道,不就是猪耳朵贵点吗?贵多少你尽管说。”
  两个猪耳朵以每斤一块五的价格让大叔买走了。
  “下个集还来吗?”
  “来,还在这。”
  “下一集给我留五斤,我小舅子结婚,给他置办酒席。”
  “大叔,你早上八九点钟来,我可不敢给你留到下午一二点钟。”
  口头承诺不可信,万一等不来人,还不得亏死?
  “行,到那天我早点来,等不着我,你自行处理。”
  苏忆安从卖菜大哥那里买了二斤胡萝卜,这个拌蒜泥吃饺子很下饭;又买了点芫荽,放骨头汤里正对味。
  然后,收拾东西回家。
  苏忆安算了笔账,一天下来,小试牛刀,也赚了三块多钱。
  下一个集,苏忆安决定不局限猪头,猪下水都在考虑范围之内。
  今天去邮局买了信纸信封,几天过去了,得给周洁回信了。
  作为朋友,苏忆安给了一个中肯的建议,既然安主任都说了问题不大,也许真的问题不大。两口子是缘分,当父母的和孩子也是缘分,可能是缘分还不到。
  如果真的着急,可以去青城或者别的大医院去看看,肯定有解决的法子。
  收养孩子要付出比亲生孩子还要多的爱,很辛苦,不到万一得已,不建议收养孩子,每个人都很辛苦,有多少爱可以给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呢?
  以上,只是个人见解,具体怎么做,还得夫妻双方商量着来。
  这几对夫妻,都以为属周洁嫁的好,都是文化人,家境相当,郎才女貌,哪知道烦心事也不少。
  苏忆安封上信封,让楚闻松带到部队,邮局的人会定时来取。
  【作者题外话】:最后一章要晚点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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