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总是过的很快,转眼间快到八月十五了。 楚楚安安八个半月了。 楚楚是女孩子,都说女孩子学话早,这是真的。楚楚在无意识地蹦音节的时候,安安还在吹泡泡。 “噢,啊,说啥啊?喊姥姥吗?” 白红梅又在和楚楚“聊天”了。 苏忆安在整理账本,卖了最后一茬豆角,菜园子里能卖的也就剩大葱了,白菜萝卜要到初冬了才卖。 忙活了一年的菜园子,苏忆安今年有可能成为暴发户,不对,是万元户。 “整天扒拉账本,多算几遍能生出小钱来吗?” “妈,你不懂,虽然生不出小钱,可是能生出满足来。等搬到槐北,我打算着开家小店,不用风里来雨里走了。” 做什么还没考虑好。 过了年就是78年,政策相对宽松了,不是以前的一刀切了。 楚楚突然叭叭叭吐出来两个字“爸——爸。” 白红梅又惊又喜,“天哪,楚楚会说话了?不到九个月就会说话了?” 好像是为了向姥姥证明一下,楚楚叭叭叭个没完了。 “就是蹦出来的几个字,不一定就是爸爸。” 苏忆安能说是嫉妒吗?生孩子的是她,看孩子的是她妈,楚闻松这个当爸的,九个月有一多半时间不能陪着孩子,楚楚喊的第一声不是妈妈,不是姥姥,是爸爸? 好失落。 “看你,喊的不是你,你就不是她妈了?连闻松的醋也吃,那是安安楚楚的爸爸,又不是外人。” 苏忆安就是小小的失落,要说吃醋不至于。 教楚楚喊妈妈,蹦出来的仍然是叭叭。 “安安,姐姐都会喊爸爸了,你什么时候学会说话?” 安安玩着自己的木制小手枪,很专注的样子,对妈妈的话充耳不闻。 “男孩子嘴笨,有一岁多还说不好话的。” 今年的八月十五,苏忆安让冯四水从县城里买了十几斤月饼,在菜园子里帮忙做事的军嫂,准备每人发一斤。 算是过节的福利吧。 冯四水的身后,还跟着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妇女有二十七八岁,孩子大概有三四岁,看打扮像个女孩。 剩下的钱和粮票,冯四水就还给苏忆安了。 “你这段时间辛苦了,每个人一包月饼,你走的时候别忘带。” 妇女怀里的小女孩两眼巴巴地看着月饼,手还在口里嘬嘬嘬。 “那我就不客气了。” 长这么大,冯四水见过没吃过,他拿了一包,解开。一包是六个,很小巧酥皮的那种,冯四水取了一个,递给小女孩。 妇女用手挡了挡,“不用了大哥,有块馒头她能吃饱就行,这么好的东西,别糟蹋了。” 冯四水执意递了过去,“是我给的,又不是给你的,你别拦着。” 小女孩这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就像刚出壳不久的小鸟,嘴张的比亲鸟还大。 月饼不大,一个根本填不满肚子,苏忆安喊了一声妈。 知女莫过妈,白红梅抱着楚楚起身,今天早上烙的葱油饼,还剩巴掌那么大的一块。 小女孩就像几天没吃过东西似的,两眼都放光,看那架式,苏忆安都怀疑她连咀嚼这道工序都省了,直接下了肚。 噎的小脖子一伸一伸的,苏忆安赶紧给兑了一碗水。 妇女不好意思地说道:“从昨晚就没吃过东西,确实是饿了。” 苏忆安这才得空问冯四水,“你亲戚吗?” 妇女抢着答道:“不是,我不认识这位大哥,是大哥救了喃娘俩。” 话说冯四水返程的时候,刚刚走到安子桥,无意中看到桥上有个女人不对劲。因为那个女人趴在栏杆上,看着桥下,离她两三米远的地方,有个孩子在哭,而她无动于衷的样子。 冯四水就停了下来,观察着这个女人的举动。 过了大约有十分钟,女人突然有攀爬栏杆的举动,冯四水连忙跑上去,把她拖了下来。 女人哭着说:“大哥,你不该救我啊,这世道已经没有我的活路了啊。” 冯四水纠正,“这世道是个好世道,咱老百姓有了地,能分粮食,再也饿不死人了,可比地主老财那会好太多了。” 女人改口说:“我命苦,已经活够了,大哥既然这么心善,那个孩子三岁了,你抱回去养着吧。她不吃闲饭,以后帮着恁家煮饭洗衣裳,好好教着她都能学会。” 冯四水好像看见了自己小时候,那时候兄弟多,家里穷,他爹妈也想把他送人来着,养家都来了,他却抱着他妈不撒手。 在自家吃糠咽菜,也不愿意去别人家里穿金戴银。 最后他爹放弃了,说道:“走到哪里,人家也不会拿咱当亲生的养,别送了,养活几个算几个。” 他爹妈生了十个,养活了八个,虽然光棍多,也都尽力在养了,反正,冯四水不恨爹妈,娶不上媳妇那只能怪自己没本事。 现在,他把他爹说的话说给妇女听,“走到哪里,人家也不会拿她当亲生的养,要想她过的好,你就别寻死,没妈了,孩子就是小白菜。” “大哥,我怎么会不懂,可我没有活路了。” “新社会,我就不信还有逼死人命的,你要是信的过我,你就说给我听听。” 妇女这才打开了话匣子—— 妇女叫吴春秀,今年三十岁,婆家是五里洼子的,男人是家里的独子,还有两个大姑姐,已经嫁人了。 吴春秀的婆婆守寡多年,是个很强势的女人,在家里说一不二。 吴春秀嫁过去后,五六年才生了一个小丫头,婆婆重男轻女,很不喜,男人也强不到哪里去。 去年冬,吴春秀的男人就开始身体不好,她婆婆疼钱,就这里抓两副药吃,那里抓两副药吃,没有到大医院检查过。等发现没有好转时,男人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无医可治了。 今年七月,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的男人,到底没挺过去,没了。 男人没了以后,婆婆和两个大姑姐,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非逼着吴春秀改嫁,改嫁的人还是她们选定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4_154444/69212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