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嫁给知青那年_405章 安安是我儿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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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刘国庆,我和瑾年是同年下乡的知青,也是很合得来的兄弟。”
  “你也是知青吗?我也是,我在刘家集下乡的。”
  同是知青,老家隔的不远,陌生感又少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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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瑾年说:“刘国庆,走吧。”
  走出去一段距离,刘国庆回头看了一下,没看见夏云了,问道:“瑾年,什么情况?不会是追你的吧?”
  谢瑾年,“我已经很明白地拒绝她了,不知道苏忆安跟她说了什么,反而锲而不舍了。”
  “瑾年,你说实话,现在是不是对苏忆安还有想法?”
  谢瑾年摇摇头,“她已经嫁人了,还是军婚,我和她已经不可能了。”
  “对夏云呢?”
  “我现在只想一个人,安静。”
  “明白了,你还是对苏忆安有想法,但是因为是军婚,你不敢明目张胆。瑾年,哥劝你一句,你这个想法很危险,据我所知,苏忆安爱人对她很好,你是插不进去的。”
  谢瑾年沉默,他好像不是这个意思吧?为什么别人都认为是这个意思?
  刘国庆还三轮车的时候,还送了苏忆安一大串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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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来的呀?”
  在沂东,苏忆安是第一次看到葡萄。
  “农技站院里栽了两棵,他们吃的不稀罕,我就摘了一串,这两个孩子可以吃的是吧?”
  “可以,可以。”
  把葡萄皮剥掉,把核挤出来,就可以拿着给孩子吸了。两小只都长出来四个小米牙,像老太太一样嚼着,并不会直接吞下去。
  苏忆安逗弄着儿子闺女,“楚楚安安,快说谢谢叔叔。”
  刘国庆,“叔叔?我好像比你大好几岁吧?”
  “他们爸爸大啊,你就乖乖当叔叔吧。”
  刘国庆挠头,“我就是比楚营长大,也不敢当伯伯。”
  白红梅正在做饭,就留刘国庆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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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了,今晚在知青点吃,哥几个很长时间没见了,聚在一起说说话。”
  这个理由正当正分的,别人就不好说什么了。
  知青点的菜园子并没有好好打理,结的东西也足够他们祸祸的了。
  西红柿摘了几个,切片拌糖;
  茄子削皮炖熟,拌蒜;
  再切个芥菜疙瘩;
  芸豆粉条猪肉煮大锅菜;
  叶思远带了一瓶京都二锅头,还有一包大酱。
  史边江趴在酒瓶盖上闻味。
  “真是好酒,长这么大没尝过这个牌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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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今天晚上好好尝尝。”
  简单的四个菜上桌,叶思远把酒瓶子启开,每个人倒了一盅。
  “今天老班长回来了,算是给老班长接风吧,我建议哥几个干了这一盅,行不?”
  叶思远的提议得到了史边江和谢瑾年的赞同,四个人碰杯,干了。
  叶思远又给每个人倒上。
  “思远,你算是人生赢家,代销点的工作不错,还娶了妻有了儿子,真的很让人羡慕。”
  叶思远嘿嘿笑了两声,说道:“我和你们不一样,我这个人,胸无点墨,心无大志,逃出那个不把我当人的家,有个女人不嫌弃我,愿意跟我过日子,比啥都强。”
  这么一比,他们也是心无大志,不结婚,何尝不是为了那个回城名额?
  回城,似乎是他们的执念,他们是城里人,城里才是他们的家。
  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喝酒,又一轮的干了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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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着喝着就有人喝大了。
  “瑾年,不要喝了,你喝的已经够多了。”
  “刘,刘国庆,我高兴不行吗?”
  “那也不行,喝酒要适量,醉酒伤身你知不知道。”
  酒瓶里还剩下有二两,刘国庆使了一个眼色,叶思远收起来了。
  这都让谢瑾年看见了,含混的说道:“叶思远,远,你真少(小)气。”
  “年哥,看你说话都说不清楚了,确实不能再喝了,伤了身子受罪的是你。”
  谢瑾年趴在桌子上,目光空洞,“我要喝,只有喝醉了,才能把一切都忘了,就什么都不用想了。”
  史边江忍无可忍,说道:“谢瑾年,你至于吗?苏忆安就算跟过你,她现在也已经另嫁他人了,生了孩子,不干净了,你何苦呢?就那个夏云,黄花大闺女不比一个跟了两个男人的娘们儿强。”
  叶思远揍了史边江一拳头,“闭上你个臭嘴,这么瞧不上我姐,你干嘛去刺绣厂上班,下你的地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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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边江踉跄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叶思远你有病吧?我哪句话说错了?夏云不比苏忆安强?一个农村人,一个嫁过两次的娘们,你还护上了。”
  刘国庆也听不下去了,“史边江,你妈从小没教你怎么说人话?真是失职,她这生了个什么玩意?”
  史边江闭嘴了,平日里他夹着尾巴,今天几个兄弟在一起也不能说,真是没意思。
  这几个人在吵吵,谢瑾年早找到酒瓶,把剩下的全喝完了。
  “咣”酒瓶掉在地上,四分五裂。
  刘国庆扶着谢瑾年,叶思远去找扫把清扫了出去。
  “谢瑾年,你这是何苦呢?早知道这样,你当时离什么婚?把她留在身边不好吗?人家另嫁了,孩子都有两个了,你再后悔有什么用?”
  刘国庆真想扒开他的脑壳看看,他在想什么?
  “安安,安安是我,儿子。”
  谢瑾年的声音不大,可是三个人都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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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瑾年,你不要胡说,这话让楚营长听到了,绝对饶不了你。”
  楚闻松的能力,刘国庆是见识过的,这和听说是两码事。
  史边江一点不怕死地问:“谢瑾年,男孩是你的,那个女孩是不是啊?”
  刘国庆深知这件事的严重性,出言制止道:“史边江,谢瑾年喝醉了胡说八道,你也喝大了吗?避害是一个人的处世哲学,你活这么大不懂?”
  “话是谢瑾年说的,你们干嘛都针对我啊?莫名其妙。”
  “他喝醉了!”
  “酒后吐真言,懂不懂?”
  叶思远又要上前揍史边江,史边江也摆开了迎战的架式。
  “你小子不就比我多了两个大舅子,谁怕谁啊?”
  刘国庆说:“住手,咱三个定个君子协定,这件事你知我知他知,不能有第四个知道,必须烂在肚子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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