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筝的医术响彻大明,京城达官贵人、世家功勋求医的不在少数,可在她这里、不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皆得按号看诊。 比她医术更甚的,便是“病患看诊皆平等”的好口碑。 叙话的功夫,庆王爷便问起了书院的情况。 白筝一一答了,总算是近距离地满足了大家对书院的好奇心。 “坊间把咱们仁心书院传得是神乎其神!不想从郡主的口中得知的更加有趣啊!”庆王爷哈哈大笑,忍不住道:“现在恐怕大明没人敢说女儿家不如男子了。” “哼,要不是我们女子需要生儿育女、主持中馈,便是为官做宰也未必差得了!”庆王妃对白筝一向是喜欢的,又听说仁心书院办得如火如荼,又有内阁大臣前去教书,都想让自个的孙女去开开眼界,接受接受教育! 白筝不好意思地道:“王爷和王妃谬赞了,书院主要攻读学习的还是医术,若真要为官做宰恐怕还差得远。” 这种话关上门说说也就罢了,传出去恐怕不好。 “皇上真真是个有眼光的,这般倚重郡主没错。正好过段时间黄老就要告老还乡了,还需得郡主我们大理寺引荐个好仵作才是。”于植立刻提道。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冉杓“哎”了一声,“怎么回事儿啊,就你们差仵作不成?我们刑部娘家难道没点子优先权吗?” 开玩笑,郡主现在也分身乏术的好吗,刑部就不差仵作? 天知道,所有衙门里头,刑部的落差是最大的。 白筝在的时候,刑部的案子从没有说堆积个三五天破不了的。可自从白筝要上课、主持郡主府邸事务,前往刑部剖验尸首的时辰就少了……如今又怀有身孕,只怕时间更紧。 白筝闻言哭笑不得地道:“冉大人、于大人莫要忙乱,这些学生有天赋极佳的,但若真能够到往刑部和大理寺主持仵作验尸之职,没个三两载只怕够呛。” 太医院的大人捋了捋胡子,终于忍不住开口道:“郡主说得不错,学医看诊都得五年以上,书院的女儿家纵然再天资极佳,草药名讳、行医用量,总不是能说来就来的。” 此言一出,几个衙门面上都有些失落,却也知晓此事恐怕当真是急不来。 白筝看大家说得畅快,请众人喝茶叙话。 约莫午时前后,府邸摆宴,大家开开心心地用过了膳食才告辞离去,白筝送客之后返回,看到管家已经招呼着下人们收拾了剩菜残羹。 她颔首道:“管家辛苦。” 塔读@-读小说 郡主府闭门谢客的那一日之后,许多想来京城拜访的人都歇了心思。 二十天之后,都城主夫人叶青便千里迢迢地从鄂城赶来了。 “青姨,您怎得来之前也不说一声,我好去接应一二……”白筝握住了青姨的手,一脸激动地道:“一路跋涉着,辛苦了。” “不辛苦,青姨就是来照顾你的。”叶青挽住白筝的手臂,轻声道:“你小姨也有了身孕,恐怕没法跋涉,这才招呼我来好好看顾你。” 白筝闻言一讶,“小姨她也……” “是。”叶青叹了口气,眼底涌上一抹佩服之色:“有些话青姨本不该说,但是……他们夫妇一直没要孩子,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抚养你。没想到你这丫头主意大、那么难的事情都办成了,他们自然就……” 自然就选择了自个儿生养一个。 白筝一晃,虽之前就知晓小姨和小姨夫不要孩子许是跟自己有关,可她没想到……自己离开神医谷出去游历、他们都不曾为自己打算,非要等到一切事成了才考虑自己。 “小姨一家于我就是父母养恩,白筝一生都不会忘记。”白筝眼角笑出了几分晶莹:“那我可要赶紧提前备些礼物才是。” 叙话的功夫,白筝请叶青去后院叙话。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灵犀阁被收拾得干净利索,离主院也近,叶青若是不放心白筝可以随时前来探望。 陆青帆听说家中有个女性长辈要常住,特意从刑部送了一封信回来,里面不仅卷了他的一些零碎银票,还有简短的字条,让白筝全权做主安排。 “你们日子过得不错,两口子有商有量才能长久温存。”叶青见状心头怎会不喜? 这丫头挑人的眼光是极好的。 白筝被长辈调侃,颇有些不好意思,“青姨被窦叔含在手心怕化了,怎得好意思逗弄别人嘛!” “哈哈,这倒也是,我们啊,都嫁了‘妻管严’的男儿!”叶青学着洛红眉的话道。 白筝用力点头,再赞同没有了。 ……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白筝是在青果出嫁的当晚临盆的。 青果和冷川的婚事早就该提上日程,可青果总是惦记着自家小姐生产的事情,非要再拖延几年。 塔读^小说APP@更多优质免费小说,无广告在@线免<费阅<读!>^> 最后还是白筝拍板,让二人明年就成婚。 冷川完成了外间的任务后,再回来果然没有出过京差,后来白筝才知晓,冷川出京城办差是为了变卖在外地的田地量产、收拢银钱在京城置办个宅子,好跟青果成亲。 那白筝就更不能自私了,好说歹说才算是让青果同意了成亲。但条件就是婚后要住在郡主府内就近照顾白筝。 看着可怜巴巴的冷川,白筝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 成婚当天,根据婚俗,白筝这种大着肚子的妇人是不能参宴的,只能作为娘家人将青果送到了大门外,青果就红着眼眶上了花轿。 白筝深知冷川的为人,期间没有过多嘱咐,只说“我将自己的妹妹交给你了”。 冷川朝着白筝行了大礼,郑重地将青果接走了。 当时逐月和天星都不舍地红了眼眶,连带着书院里休沐的姑娘们都跟着凑了热闹。 白筝推着陆青帆去饮酒放松,便和青姨留守在郡主府。 岂料晚间,白筝就开始发作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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