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库斯·林奇端着突击步枪,聆听着电音派对发出的巨大噪音前进。 羊毛地毯是高级货,柔软厚实得像是踩在棉花糖上,脚步声什么的,完全不存在。 在过道拐角,他发现了第一,以及第二头“猎物”, 将他们的头颅置入全息瞄准镜的框子,手指肚缓缓搭在扳机上。 · 一高一矮两个醉汉斜靠着墙壁,瘫坐在地毯上, 他们的衬衫领口敞着,露出毛茸茸的胸膛,酒杯里的威士忌多半已经灌进了肚。 两人正唾沫四溅地吹着牛啤,吹嘘着自己是如何背着老婆在外包养一堆小情人, 吹嘘自己如何托关系送孩子进入名校, 吹嘘自己,如何将联邦军火库里的武器弹药送进黑市,倒卖给军阀与黑帮,大捞油水。 “一群虫豸……” 正当林奇打算扣动扳机,有人按住他的肩膀: “怎么?” “边儿上稍稍,老弟,这两只臭虫交给老子处理!” 本应负责殿后的强尼·布雷泽挤了上来, 联邦军队的贪腐害死了许多战友,他无法忍受刚刚那番恶臭的对话,被气得七窍生烟。 必须亲自行刑,以解心头之恨。 · 一次点射,一颗子弹,径直穿透两颗头颅, 两名腐败的军官顺着墙壁倒下, 脑浆和鲜血流到地毯上,和洒出来的威士忌混在一起。 6.8mm亚音速步枪弹,常用于特种部队暗杀任务, 低后座,微声微光, 同时具备不俗的穿透能力,能够打穿三层凯夫拉纤维防弹铠甲。 再加上配套的密闭式枪膛,枪口消音器, 这一枪只发出“膨”地轻轻一响, 类似手掌盖住茶杯发出的声音,明亮的枪口焰火更是被完全消除,隐蔽性拉满。 没人知道楼道里有人被爆头, 悄无声息的猎杀,开始了。 · 强尼·布雷泽踢倒了尸体:“倒卖军火是吧,下地狱去吧!吸血鬼!” “他们玩儿的很High嘛,没人发现我们来了。” “先杀落单的。” “这样,我走左边,老连长走右边,把过道和小房间都清空了。” “我呢?” “奥列格老哥守着大厅门口,出来一个杀一个,等到咱们碰头再一起冲进去。” “好嘞,就这么办。” · 三人分头行动,林奇来到娱乐室, 缓缓推开一道门缝,看到里面两名军官在打台球,其中一人正撅着腚趴在球台上推杆, 装着消音器的枪口伸进去, “彭!” 子弹顺着骨盆钻进去,射穿整条脊椎,呲出来的血浆与脊髓染红了一面墙。 “谁?!” 另一名军官反应很快,扔下球杆,卧倒藏在台球桌厚实的桌腿后, 抬手抓起一只黑色8号球,照着门口猛力投掷过去,另一只手抽出通讯器想要警告同伙。 “彭!” 第一枪凌空击碎飞来的8号黑球, “彭!” 第二枪正中握持通讯器的手臂。 “哎呦!” 军官捂住中弹的胳膊,“救命!有杀手!” 电音派对发出的巨大噪音淹没了他的惨叫声。 蒙面杀手推门而入,缓步走到他面前。 “巢你么的!疼死了! 知道老子是谁嘛?!老子上面有人!不想活了是吧?!” “的却,不想活了。”杀手冷冷地说道。 看到黑洞洞的枪口指向自己的眉心,刚才还面带嚣张的军官瞬间怂了: “别……别! 好汉,有话咱好好说,您要现金还是支票……” “要命。” · “彭!” 亚音速枪弹射穿头颅,大片的鲜血、脑浆、碎骨,喷溅在台球桌上。 继续清空房间,剩下几间娱乐室和休息室都没人, 卫生间里,林奇嗅到呕吐物,以及化学制剂的味道, 衣衫不整的军官坐在马桶上,手里拿着针筒,打算将里面的致幻剂注射进静脉。 · 由于嗑药太多,这人的意识变得恍恍惚惚,竟把持枪的杀手错认为了同伴: “你是?戴尔兄?怎么,不蹦迪了? 来和老哥爽一针,我这有最好的货色,新型致幻剂‘雷鸟’,这玩意儿能让你爽上天!” 林奇冷笑一声:“是嘛,有多爽?” “就好比……嗯……有了!好比十个漂亮妞儿给你吹X那么爽!” “那你一定享受过了。” “废话!还记得么,当年那些潘多拉逃出来的难民, 那些身无分文的少女,为了一顿饱饭就肯出卖自己!那段左拥右抱的日子可是太爽啦!” “不觉得她们可怜么。” “可怜?我去,戴尔老兄,你特么是不是老年痴呆了, 潘多拉殖民地净是些公社的造反分子!反贼有什么好可怜的!” “所以,她们就该死,是么。” “那当然了!挑战我们权威的家伙,必须死! 所以当年黑桃皇后才给潘多拉公社下了灭绝令!咱们老大就是靠谱,杀伐果断!” “这样啊,擦亮眼睛看好了,站在你面前的,是个土生土长的潘多拉人。” “哈哈哈,说啥呢,你特么是不是喝多了啊,戴尔。” “我没喝,是你嗑多了。” “彭!” 亚音速枪弹打穿了军官的膝盖骨,连带他坐着的马桶也被打碎了, 嗑药过量的他被疼痛激得瞬间清醒过来,脸上的表情变成一副痛苦面具。 “哎呦喂~你干嘛…… 等等……你不是戴尔……你……你特么谁啊?” 蒙面杀手将消音器塞进军官的嘴里: “潘多拉的亡魂,索命来了。” “彭!” 子弹壳飞出来,“咣当”砸在地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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