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却挡不住年轻人逛街的热情。 苏玲走后没多久,柳含依换了身海城流行的布拉吉红裙子下楼来,围着苏云转了一圈,裙摆飞扬问苏云: “表妹,我这身新裙子好看吗?” 柳含依捏着裙摆,眉飞色舞。 苏云老实点头:“好看,表姐,你穿成这样比在港城顶着一头大卷毛好看。” 柳含依这会儿是扎的蝴蝶结马尾,跟苏云俨然是亲姐妹打扮。 听到大卷毛三个字,坐在旁边沙发上摆弄着照相机的杨一晟夸张笑出声:“哈哈哈……小云表妹,我奉劝你一句,以后在柳含依面前别说实话,这丫头超记仇!” 柳含依给了他一脚,转头对苏云说:“表妹,你别听这家伙胡说,我才没那么计较,大卷毛就大卷毛吧,我这也叫入乡随俗,既然来了海城,我自然要当个合格的海城人。” “哎呀表妹,咱们别耽误时间了,昨天我都没逛尽兴,待会儿咱们再出去逛逛,看看还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但是我再也不去国营商场找气受了!” “又逛啊?”苏云实在佩服柳含依对逛街的执着。 这么热的天,她只想在家舒舒服服吃西瓜。 “来都来了,当然要逛个够!” 柳含依一把拉起苏云,不许苏云偷懒,“表妹,我今天把钱都准备好了,我们走!” “三表弟,你也赶紧的,带上照相机跟我走!我要拍一百张照片寄给我爸妈!” 苏云无奈被她拉着,杨一晟把照相机挂在脖子上,兄妹三人离开了老宅。 今天柳含依特意避开了商场,就在海城街边逛,国家允许自由贸易的政策出来后,海城街面上出来做生意的人逐渐增多,苏云三人在一家凉茶摊子上喝了凉茶,拐了个弯又看到卖冰糖葫芦的人,三兄妹一人买了两串冰糖葫芦,总共花掉八毛钱,还不需要票。 柳含依嘴里含着糖葫芦,再次感叹:“海城的物价太低廉了,我之前在港城那边从没吃过低于十块钱以下的食物,没想到回到海城,兜里揣着十块钱能从街头吃到街尾!” “表妹,我觉得我们上次一人二十万的分红,可以让我在海城悠闲一辈子,我都不想回去了!” “那应该不太可能。” 苏云说完,杨一晟随即接话,挤兑柳含依:“听到了没,连小云表妹都嘲笑你异想天开,你要是不回去,小姑能拎着大棒子从港城追到这里来,到时候你挨揍,我跟小云表妹就站在旁边鼓掌……诶!” 杨一晟又挨了一脚。 苏云习惯了他们互怼打闹,无奈摇头。 她说不太可能,是因为她知道未来二十年的历史,再过几年,国家会飞速发展,像海城这种大城市的物价会呈直线上涨,二十万在海城连一套房子都买不到,更别提舒服过一辈子了。 想起房子,苏云眼睛一亮,对柳含依说:“表姐,反正你手里有钱,不如在海城买块地吧?” “买地?”柳含依皱起眉,“表妹,海城的地还是别随便买吧?否则以后万一有什么情况,把我打成地主,那就糟糕了!” 柳含依从小听着杨家老两口说那些事,对地主这个职业本能发怵。 杨一晟也跟柳含依如出一辙,“小云表妹,上面把我家的地皮都还回来了,家里有那么多地,我们就别跟着折腾,还是老老实实当乖孙子,有钱藏着掖着就好。” “对!”柳含依很认同他这话。 苏云知道历史,可他们不知道,有这个想法无可厚非。 苏云想了想,没有劝,“行吧,反正是你们的钱,随便你们怎么安排。” “表姐,那接下来你还想去哪里?” 柳含依满脸愉悦:“国营饭店!” “早就听外公外婆说,前面有家国营饭店的厨子,以前是在杨家酒楼里当大厨的,反正都来了,我们过去捧捧场!” 三兄妹很快进了国营饭店。 这会儿已经快一点了,大厅里没几个人,点菜的窗口后面,女服务员正在打瞌睡。 柳含依走过去敲了敲台面,嗓音响亮:“醒醒,你们店里都有什么招牌菜?一样给我们来一份!” 苏云见状,很想提醒柳含依一句,却被杨一晟悄悄阻止。 杨一晟对苏云挤眉弄眼了一番,苏云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就是想看柳含依吃瘪。 说实话,苏云也挺想看的,于是没再想提醒。 窗口后面,女服务员被柳含依吓醒了,神色顿时不悦,扯着嗓门:“吼什么吼,都已经不是吃饭时间了,没有,什么都没有!” 女服务员就差把快滚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柳含依睁着眼珠:“你这人什么态度?现在才一点,怎么就不是吃饭时间?” 女服务员:“我说不是就不是,反正店里什么都没有,你们想吃饭,自己出去找吧!” 说完,她一把将窗口处的拉帘拉上,将柳含依隔绝在外面。 柳含依气坏了,又拍了拍台面:“嘿,什么人啊!我拿着钱还吃不了饭?” “表妹,你来评评理!” 柳含依愤怒回头找苏云,“原本我还想着过来照顾他们的生意,谁知道他们跟商场那些人一样,都那么眼高于顶,就这种饭店,如果开在港城,早就倒闭了!” 苏云:现在也差不多要倒闭了,等再过两年,各种私营饭馆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味道好不说,人家态度还热情,到时候谁还会来国营饭店找气受? 杨一晟在旁边捂着嘴看热闹,苏云正想安抚柳含依几句,就见一行外国人从二楼下来,一个个面露不满。 领头的外国人用蹩脚的中文吐槽:“难吃,你们的食物根本不能跟我们国家的面包比,简直让我太失望了!” 跟在外国人身边的年轻人陪着笑脸,张嘴就是一口流利的外语:“是是是,我一定跟大厨沟通,督促他改进……” 看到他们,杨一晟连忙凑到苏云身边:“表妹,你觉不觉得他们好眼熟啊?” 苏云回头看了他一眼,心道:不应该啊,表哥怎么年纪轻轻就得了健忘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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