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外汇商场时,苏云真的花掉了一万块钱,除了答应给任春燕她们带的发卡外,苏云在杨一晟的指导下,买齐了给杨家人的见面礼。 同时,她趁杨一晟没注意,往礼物盒里多塞了几套衣服。 表兄妹俩就仿佛两座行走的礼品山,一人抱了一大堆礼品,辛辛苦苦回了杨家老宅。 晚上楚承颂回来时,苏云捧着一套宽大西服跑出来,“大哥,今天舅舅他们带我去外汇商场了,这是我给你千挑万选的衣服,你快换上试试!”m.biqubao.com 西服是苏云从系统商城里买的,虽然跟后世的款式没得比,但全是时下最新款。 楚承颂手里拎着一网兜苹果和几个油纸包,闻言把东西往胳膊下一夹,“小妹,我一个当刑警的,平时也没机会穿这种正式的衣服,你有这钱还不如给你自己多买点东西……” 话音未落,西服已经到了他手里,嘴角上扬,俊脸上差点笑出一朵菊花来! 他小妹真贴心,这衣服就算他没机会穿,也要天天抱着睡,这可是他小妹的心意! 哦对了,回头他得给顾海打个电话,好好炫耀一番! 楚承颂捧着西服,心里乐开了花。 进了灯火通明的客厅,楚承颂刚想嘚瑟,就见坐在沙发上的杨怀礼和杨一晟也换了新衣服,而且他们身上西服款式跟他手里这件差不多,他们连脚下的皮鞋都是崭新的! 杨一晟见楚承颂回来,眼睛一亮,忙不迭起身凑上去,抢先炫耀:“表哥,你看,这是小云表妹送我的西服,我觉得完全就像是给我量身定做的一样,连皮鞋都异常合脚,穿着可舒服了!小云表妹真有眼光,连我穿多大码的鞋她都能看出来,太关心我了!” 杨怀礼很认同,“小云确实细心,我这腿之前受了伤,脚腕处有些弯曲,导致我的鞋都要特制,没想到小云送的这双鞋还挺合脚,穿着它走路尤其舒服。” 杨一晟:“表哥,你别愣着啊,快上楼去换新衣服试试,看看合不合身?我瞧着你这身板太壮实了,说不定套不下西装……咱们打个商量,如果你穿不上就给我呗?” 楚承颂皮笑肉不笑甩了他一个大白眼,“大晚上的,要不出去练练?” 杨一晟立马躲开了八丈远! 杨慧茹端着一盘切好的西瓜从厨房出来,看见楚承颂后,随口道:“老大回来了……” 楚承颂暂时把满腔的怨念压下,将网兜和油纸放到茶几上,“妈,小张他们收了你送的礼物,给了些回礼,我挑了几样拿回来。” “哟,他们也太客气了,就是一点小心意而已……” 话虽如此,但杨慧茹心里却很满意,觉得楚承颂的同事们很懂事。 楚承颂说完,咳了咳,眼巴巴瞅着苏云:“小妹,我有没有皮鞋?” 苏云看出了楚承颂的潜台词,眯着笑眼:“当然有!早给你放到房间里了,就等着你回来试呢!” 楚承颂愉悦勾起唇角,又白了杨一晟一眼,才拿着西服趾高气昂上楼。 他走后,杨一晟站到苏云身边,憋着笑吐槽:“表妹,刚才表哥那模样,就仿佛一只长脖子孔雀,只差开屏了,哈哈哈……” 沙发上的杨怀礼没好气,“叫你没事多读点书你就是不听,孔雀开屏是这样用的?” 杨一晟:“我就是随口比喻,我还能不知道孔雀开屏怎么用?” 杨怀礼哼了哼,“你知道,那你说说看?” 杨一晟信心满满:“比如每次大哥签了订单回家,你对他的态度就仿佛开屏的孔雀那般,既热情又奔放……诶,我闪!” 啪! 这次杨一晟没能躲掉,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揍。 听他嘴里喊着救命,杨慧茹毫不同情,拿起一块西瓜递给苏云,苏云也笑嘻嘻吃瓜看戏,半点没有同情心。 挨完揍,杨一晟捂着屁股怨念瞅着苏云和杨慧茹,杨怀礼扔掉手杖往沙发上一坐,刚想再训杨一晟几句,楚承颂就咚咚下楼,一身合体西服搭配锃亮的皮鞋,特意在杨一晟眼前晃。 “太合脚了,这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衣服鞋子!有些人的奢望落空啰!” 杨一晟:“……” 这日子谁爱过谁过,反正他不过了! …… 楚承颂穿西服的样子,被苏云用拍立得拍了下来。 口口声声不想过日子的杨一晟厚着脸皮凑到楚承颂身边,一脸跟他哥俩好的样子,蹭了好几张照片。 最后杨怀礼叫了老郑过来,给他们拍了大合照。 楚承颂是刑警,平日里都穿制服,确实没什么机会穿西服,但为了炫耀苏云送他的皮鞋,他第二天一大早就把鞋穿去了刑警队。 楚承颂进办公室时,小周捧着茶杯笑呵呵从他身边经过,“楚队,早啊。” 楚承颂嗯了一声,加重了走路的姿势,皮鞋踩在水泥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这动静让小周无法忽视,“楚队,你买新鞋了?” 楚承颂内心雀跃,脸上却十分淡定:“是我小妹送的,我说不要,她非送不可,说是只有我这么一个亲大哥,不送给我还能送给谁?” 小周听他提起苏云,眼睛顿时亮了:“咱妹妹这么贴心啊!” “……”拳头硬了。 这小子怎么突然长得贼眉鼠目? 楚承颂嫌弃看着小周:“注意你的用词,谁跟你咱妹妹?我小妹有未婚夫,你别想败坏她的名声!再让我听见你用错词,我就举荐你去当陪练!” 小周嘴角一抽,一秒认怂:“楚队,我错了,再也不敢了,您高抬贵手……” 这时,两个同事从外面进来,“哟,楚队,你跟小周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其中一名同事眼尖瞧见了楚承颂脚上的新鞋,“楚队,换新皮鞋啦?” 此刻,小周是谁? 楚承颂不认识! 他淡淡微笑:“是我小妹送的皮鞋,我说不要,她非送不可……只是换了双鞋而已,没必要人尽皆知。” 然后短短半天时间,整个刑警队都知道楚承颂穿了苏云送的皮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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