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娥说这事时,情绪不高:“老二媳妇说,她儿子太小了,还不能出远门,再加上老二自己也想多留一段时间,所以他们决定等孩子大些再打报告申请回城。” 夏婶听着这话就知道陈秀娥心里不舒服,砸吧着嘴:“你们家这个老二媳妇,怕是没说实话,卫国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这孩子顾家,但凡有机会回城,他肯定立马就回来了,我看多半是他媳妇不想回来,毕竟他们在乡下多轻松啊,每个月有你们补贴,还能自己当家做主,换成是我,我也不想回来!” 杨慧茹不了解事情,就没有发现意见。 苏云插嘴问:“妈,信都是二嫂写的吗?她还说了什么?” 陈秀娥撇撇嘴,“这个老二媳妇,虽说我们都没见过,但她是什么人,你还能不知道?除了伸手要钱要粮,她对我们全家连个问候都没有,还开口就要两罐奶粉,五十块钱,以为我们家能自己造奶粉吗?” “啧啧……”夏婶唏嘘着,“我们家老夏一个月才五十五块钱,你这儿媳妇确实厉害,张嘴就敢要五十块钱,我看你家卫国是被她治住了,以后可有得受了。” 夏婶没说错,上辈子,苏卫国确实被许红英治的死死,许红英抱着个小儿子天天玩挟天子以令诸侯那套,可把陈秀娥愁坏了! 仿佛生了个儿子,首长都得惯着她才行! 这次,苏云才不惯她毛病,什么奶粉,没有! 陈秀娥叹了口气,“我倒是不关心她回不回来,我就是担心我那几个小孙女,她们从出生到现在,我连一眼都没见过,我说让老二寄几张照片,他说他媳妇觉得拍照片是浪费钱,不让他去拍,就单凭这些,我们家老二算是栽在他媳妇手里了……” 夏婶连忙安慰:“没事,这不还有建国嘛,建国怎么说?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提起苏建国,陈秀娥原本郁闷的神色直接变成了闷不吭声。 夏婶见状,顿时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正想找补,陈秀娥就说:“卫国虽然被他媳妇拿捏住了,可好歹卫国两口子还肯给我们写信,而建国那边,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他连一封信都没寄回来。” 杨慧茹光是看陈秀娥的脸色,就大概猜到了陈秀娥的想法,“秀娥,别太担心了,俗话说儿孙自有儿孙福,说不定你家老大的信就在路上,只是因为天寒地冻耽搁了呢?” “对对对,肯定是这样,建国那孩子从小就老实,说不定再等等就有消息了……” 夏婶急忙附和着。 此时此刻,西南山区,平山村。 被陈秀娥几人念叨的苏建国带着老婆孩子走在回娘家的泥土路上。 梅子抱着小女儿苏杏,打量了几眼苏建国的脸色,忍不住说:“建国,要不你明天去邮局给你家打个电话问问吧,你家里都装上电话了,条件肯定差不了,现在村里的知青们大多都回城了,如果你也能回去,那大头他们以后就能在四九城读书落户了,怎么也比在咱们这个小山村里窝着要有出息啊。” “别说了,我才不会跟他们妥协。”苏建国没好气,“家里装电话这么大的事,我作为长子,居然没人跟我商量,这叫什么事?” “他们有钱拿去装电话,居然想不到买一份工作把我弄回城,说明他们心里根本没有我,我才不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以后我指望不上他们,他们也别想来沾我的光,大家各过各的,就当世上没我这个人好了!” 梅子很不认同:“话不能这么说,无论你愿不愿意,他们都是你爸妈,血缘关系变不了,况且如果你不回城,那你爸妈手里的钱,岂不是都便宜了你那些弟弟妹妹们?你家里能装电话,说明肯定不止这点钱,你是他们的长子,大毛是他们的长孙,自古以来,长子和长孙分家的时候都能多分至少一半的家产,你不回去,那就亏大发了。”biqubao.com 闻言,苏建国瞪了瞪眼珠,“他们敢!” 他嘴里的他们,显然是苏云几兄妹。 梅子语重心长:“你不回去,那他们分家产,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苏建国顿时想象了一下那幅场景,眼睛都气红了,当即就说:“我明天就去邮局打电话,我倒要好好问问他们,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这个长子!” 此刻,苏建国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尽快回去争家产! 这绝对是苏云万万没想到的! 四九城这边,过完元宵,所有大学陆续开学。 苏云和夏英回到京大时,刚好在门口遇见任春燕和方媛她们,双方欢喜汇合,一起重回校园。 路上,任春燕八卦问:“苏云,你那个未婚夫呢?夏英说他开学后也会来京大,而且还是研究生呢,我们怎么没看见他?” 闻言,苏云骄傲抬高下巴,有些得意:“顾海他有点事,要晚几天才会来上课。” “什么事啊?” 任春燕和方媛齐声问。 苏云不肯说,夏英也挤眉弄眼的,一脸神秘。 她们的反应,可算是勾住了任春燕和方媛的胃口。 两人追着苏云问,苏云被烦得没办法,只好对她们说:“你们这几天多买几分报纸吧,咱们国家即将有一件大事要宣布,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果然,两天后,报纸上突然传来一个大消息,国内有了自己的先进通讯设备——手机! 这个消息一经发布,四九城街头巷尾又是一片热闹纷纷。 没多久,各国纷纷来访,漂亮国拿着我们研究出来的手机,叽里呱啦一通夸奖,哭着喊着要买这项技术! 其实这个时期,国外早就有了手机,但这时候手机的造型基本都是板砖样式,国外的手机造型稍微好些,可跟我们新研究出来的手机一比,高下立见! 而研究出这项技术的人,并不是国内什么有名的科学家,而是四九城京大的一名研究生,顾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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