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臣尽散,金銮殿中也再无一人。 回西暖阁的途中,云苓忍不住感叹道:“要我说啊,这封左相对李右相也是真爱了。” 萧壁城也觉得好笑:“可不是么,就连皇爷爷都险些忘了的事情,他竟还将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难怪有人说恨到深处便是爱。” 两个老头子将对方恨得咬牙切齿,谁也不服谁地斗了这么多年,想来也有着惺惺相惜之感吧? 当李右相被贬为庶民的那一刻,他明显感觉封左相眼里的光都跟着灭了。 只盼这个老头不要心生懈怠,朝廷可是望着他干到七十岁再顺其自然地退休的。 朝廷现在的情况有些青黄不接,涌入一大批新鲜血液后,虽然能填补基层的空缺,但高位上真正能担起重任的却是凤毛麟角。 不只是即将外派的学生们,新上任的官员们也需要历练和沉淀几年。 说起外派生员,出发的日子就在后天。 近来发生了一件又一件大事,其实细数也才过去不到一周的事件。 戏剧落幕,八月也走进了尾声。 这两日光景中,朝廷按规章办事收回了赐予李右相的丞相府邸。 他膝下四个儿子也算是正式分了家,都想把老父亲接到府上住,却被拒绝了。 “老夫说过之前在桃源村里买了宅子……幸亏当时朝廷政策限制的缘故,让老夫把宅子买在了福儿那丫头的名下,要不然被朝廷一并没收了私产的话,还真没地方住了哩!” 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权益,防止官员们圈地或者用手段掠夺百姓们手中的田产,之前云苓对居民户口购买农民土地增设了诸多限制手段。 李右相那会儿暂时没有资格购置桃源村的土地,便干脆让孟福儿帮忙,买在了她的名下。 一来他相信自己的眼光,这丫头不可能贪墨糟老头子的东西。 二来他本就有心想给福儿小两口添置点什么,只是一直碍于面子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去做。 但孟福儿却是个做事讲究的人,非要凑一份买宅子的钱给他做押金,等将来把宅子过户到李右相的名下后,再归还她的押金。 如今回想起这件事,李右相觉得这丫头还真是个小福星。 李大老爷愣了一下,“啊?爹,您真要去桃源村里住啊?” 李右相斜他一眼,“怎么,从前你们一个个不都嫌被老头子我管着束手束脚么,以后你们分家了,各自的事情各自商量做主,再也不用听从老夫的命令了,反而还不乐意了?” “这是哪里话……”李大老爷脸色有些别扭,“您是我们的爹,儿子听爹的话那不是天经地义。” 不用再整天围绕着父亲一人转,听从父亲的喜恶做事,他们兄弟几人当然觉得轻松了很多。 但李右相突然不拘着他们了,还感觉怪不适应的。 “少来这套,你们想被老夫管着,老夫还嫌操心呢!”李右相摸着稀疏的胡子,撇了撇嘴道,“事情就这么定了,老夫今晚就走。” “爹,这未免太急了,您平日里去村中小住几日当散心没问题,可要长久地住下去的话,日子难免清苦,得多安排些能伺候洗衣做饭的人手才行。” 虽说李家现在穷得叮当响,为了节省开支辞掉了许多丫鬟小厮,但亲爹养老的事情不能含糊。 李右相摆摆手道:“老夫以前又不是没过过那种日子,再说我天天去孟家蹭饭,用不着请烧火丫头,你们也不必为我准备金银细软,我荷包里有钱。” “啊?爹你怎么还有钱呢,不会是背着陛下偷偷藏的吧?” “呸!”李右相拿起鱼竿给了他一下,“俺有田有地有鱼塘,你以为都跟你们几个穷光蛋似的!” 当初买宅子的时候,他还顺便买了田地和鱼塘,这些东西因为在孟福儿的名下,便都没有被朝廷收走。 他这把老骨头虽然没力气种地了,但可以租给附近的佃农,靠着租金过日子也足够养活自己了。 “那便好……平日里我们兄弟一定不忘多去探望您。” 李大老爷摸了摸被敲痛的脑袋,见父亲一切事宜都自有安排,便也不再劝说什么了。 他知道父亲心里肯定还惦记着元绍小两口,才这么迫不及待地想搬进村子里。 父亲已经老了,等明年元绍也被外派,他再想多看看这个孙儿就难了。 …… 今天的桃源村中也热闹非凡。 明早就是朱嘉阳等书院学子离京的日子,傍晚会有朝廷六部的相关人员分别接他们去驿站集合。 朱嘉阳因祸得福,不仅没被判刑,大理寺还赏赐了一笔不菲的见义勇为赏金。 朱母无数次打开匣子,爱不释手地将那些银元宝擦了又擦,欢喜的笑颜到现在仍止不住。 “这三百两银子咱们得好好存起来才行,留着日后给嘉阳娶妻用……说起来,三百两银子是不是都够娶县令家的千金了?” 朱父忍不住道:“三百两哪里够,你就甭再痴心妄想这等美事了。” “什么痴心妄想,有你这么埋汰自家儿子的么?”朱母瞪了丈夫一眼,没好气地道,“嘉阳前途无量,老早以前县令就中意他了,是我嫌县令千金配不上他,将来怎么也得娶个知州或知府家的嫡女才行!” 这话越说越离谱,听得朱父都有些汗颜了。 人家县令是中意他儿子,可那是想让朱嘉阳当入赘女婿,真要谈婚论嫁的话,哪里入得了官老爷的眼。 朱嘉阳更是心烦意乱,一言不发地闷着脸走出了房间,打算去外面散散心。 时至黄昏,很快朝廷的马车就回来接他去驿站了,明日一早便要跟随六部的队伍早早出发,难道他当真再见不到李梦娥一面吗? 他正出神地想着,心情苦闷地踱步到村中的小路上,便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迎面而来。 “梦娥?” 朱嘉阳惊喜地唤出声,一瞬间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他快步走上前去,微风中吹来淡淡的药味,方知一切并非妄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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