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平民百姓家的孩子,朱嘉阳虽然有个村长爷爷,家境比同村人要富裕许多,但在采买昂贵的书籍和纸墨笔砚方面,也是能省则省。 所以尽管顺利考入了清懿书院,他还是习惯性地在每年七夕的时候,到集市上去用才华本事赚些彩头回来。 他从小就在读书方面展露出过人的天赋,在村里上私塾的同时,家里人还会单独请教书先生来给他补课,更是攒了一笔银子,想要送他去四大书院之一的北麓书院读书。 可北麓书院哪里是那么好进的,里面都是达官贵人家的子弟,平民百姓想进去,可不是光有钱就行的。 能进入四大书院里的寒门学子,多是从京城外各地方选拔出来的佼佼者。 有的是被朝廷贵人看重才华收入门下作为势力苗子培养,要么就是侥幸得到当地省书院中的大学士的赏识,被举荐入京。 余下的一条路,便是厚着脸皮给那些达官贵人家的少爷做狗腿子,以走后门的方式进入其中。 朱嘉阳虽出身平民,但也是有骨气家教的人,哪里会做攀炎附势的事。 于是他爷爷拿着银子忙前忙后地找人通融打点,最后钱是都花出去了,却连北麓书院的门槛都没摸着。 当时的朱嘉阳十七岁,想着自己好歹已经通过院试考中了秀才,不如一边教书一边赚钱,靠着自学拼一拼能否中举。 但朱家人对他寄予厚望,愣是不许他跑到外面去赚钱,揪着他继续在其他小书院里埋头读书。 结果到了第三年考试的时候,却恰逢太子夫妇创立清懿书院,当时的朱嘉阳直觉这才是会真正改变自己命运的地方。 于是毅然放弃了当年八月的乡试,转而去报考了清懿书院。 事实证明朱嘉阳的直觉没有错,清懿书院果真改变了他的一生,也正是因为这身紫色院服,方才令他邂逅了那个人。 李梦娥主动提出联手参赛后,朱嘉阳愣了一下,很快欣然答应了这件互利互惠的好事。 老实说,他以前也不是没有过这种想法,但没有姑娘愿意跟他这样做。 因为他从小被家里好吃好喝地富养着,很少下地做活,所以长了副白白胖胖的身躯,外形不佳。 刚进清懿书院的时候朱嘉阳就很胖,不过他脾气极好,便是同窗们开玩笑喊他天蓬元帅也不生气。 表达类似提议的时候,人家姑娘都以为他想故意占便宜,没什么好脸色地绕着走。 虽然被体课操练了一年,瘦下来不少,但还是跟“才俊”两字沾不上边。 所以有姑娘主动提出跟他联手,朱嘉阳又惊又喜,还相当不好意思。 大周历来尚武,读书人是少数,读过书的平民女子就更难得一见了。 他心想着不管对方读过几本书,是不是单纯想蹭点便宜都无所谓,总之绝不能让姑娘失望。 可朱嘉阳没有跟陌生姑娘假扮情侣的经验,难免心下紧张,越是想好好表现一番,反而确实发挥不如寻常。 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位穿着廉价布料的黄衫姑娘,竟是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妙人儿。 不仅每次都能在他失误的时候巧妙地圆回来,更是金句频出,文采斐然,令人赞叹。 七夕佳节会上的赛事也不止吟诗作对,还有投壶打靶之类的游戏。 更让朱嘉阳不可思议的是,这位黄衫姑娘文采佳也就罢了,竟然连射箭掷标的本领也颇为不俗。 那个晚上,他们联手挑了整整一条街的店铺擂台,赢来的彩头装了三四个竹篮都装不下。 朱嘉阳不由得对身旁的黄衫姑娘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好奇。 但对方全程都态度平淡疏离,也并不肯透露自己的姓名来历,只声称出身寻常人家。 可细观言谈举止,黄衫姑娘举手投足间都透着骨子里的矜贵不俗,何况寻常姑娘家哪有那个条件能读书,还学些骑马射箭的本事? 朱嘉阳觉得,如果对方不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那便是从天上溜到凡间游玩的仙女了。 临别之际,黄衫姑娘把一些赢来的情侣饰物都留给了他,只带走了些文房四宝类的彩头。 对方轻飘飘地来,又轻飘飘地离去,将朱嘉阳的一颗心也带走了。 那个七夕灯会后,他满脑子想的都是黄衫姑娘,做梦都想看一看兔耳面具下的娇颜到底是什么模样,今后是否还有再相遇的机会。 老天爷似乎听到了朱嘉阳的心声,没过多久,他当真重逢了那梦境中人。 这一年李元绍顺利考进清懿书院,深秋时节书院举办了一周年院庆,他在院庆日搞老虎机的活动,被孟福儿赢去三千两银子输得血本无归。 孟家人老实厚道,当然不肯收下这笔钱,于是便托朱嘉阳帮忙转交给寄住在有间药馆中的李元绍幼妹。 朱嘉阳跟孟福儿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便爽快地应下了这个跑腿的活。 关于李元绍那位小妹的事情,当初闹得可谓是满城风雨,他也清楚其中的来龙去脉。 犹记得年少时被爷爷带去北麓书院打点关系,他曾在庭院里远远地看见过一个坐在粉色纱帘轿椅中的少女。 对方被许多人簇拥着,那些平日里嚣张至极的公子少爷在她身旁也像哈巴狗似地弯腰俯首,神色极尽讨好。 从旁人的小声议论中,朱嘉阳方才得知那小姑娘是当朝李右相的嫡亲孙女,真正的金枝玉叶,掌上明珠,年方十三。 朱嘉阳很快收回了目光,对方的光彩太过耀眼,于他而言完全是触不可及的天上月,像他这样的人连在旁边做哈巴狗的资格都没有。 谁能想到,那位曾经被众星捧月的千金小姐,如今竟会沦落到这样的境地呢? 朱嘉阳心底忍不住唏嘘,但他只是个跑腿的,哪怕千金小姐落魄了,也不是会跟他有交集的人。 然而在拜见李梦娥的时候,他却在对方幼子的木制摇摇车里,看见了一张极为眼熟的兔儿面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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