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叩!” 敲门声响起,伴随而来的是李元绍的声音。 “福儿,你在吗,我现在方不方便进去?” 寻常人家没那么多女子闺房外男不得擅入的规矩,何况两人对外是情侣,孟福儿很快就回应他。 “我在,你进来吧!” 李元绍推门而入,却见孟福儿坐在陈旧的木书案旁边,桌上摆放着宣纸与墨水。 旁边的矮脚凳上,还摞着几张写满了大字的纸,墨迹很新,才干透的样子。 “今天是周六,你怎么没好好休息,一大早就起来练字了?” 孟福儿脸色微红地吐了吐舌头,“就是想练嘛,不然将来怎么拿得出手,虽说咱们在书院里用碳铅笔写字的时候多,但也不能把书法落下了。” “纸墨金贵,小时候家里舍不得买也就罢了,现在却是有书院无偿提供,这样的机会若不好好珍惜,当真是辜负夫子们的一片苦心哩。” 她说的只是原因之一,最主要的还是受到李元绍影响。 孟福儿是农家女子,在生活上手脚极为勤快,绣活做得也好,但在读书习字上,就没有那么用功了。 这主要也是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孟爷爷教孙女读书习字是为了让她明事理,但总体思想还是认为女孩子早晚要嫁人,没必要花太用功读书。 又不是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须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识文写字,算得清账,就已经很好了。 在这样的思想熏陶下,孟福儿可以说是在清懿书院“混”了一年,至于毕业后的打算,小姑娘迷迷糊糊的,还当真没想过。 直到认识李元绍后,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 她跟李梦纾是舍友,李元绍有时候会去找妹妹,兄妹之间经常商议事情。 孟福儿旁听多了,便发现这兄妹俩都是极有主见的人,对当下与未来的每一步规划都极为清晰,目标明确。 相比之下,她好像除了吃和玩之后,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太子妃总说清懿书院的姑娘们毕业后,将来也能考进朝廷做官,孟福儿对此想都不敢想,她觉得自己能顺利通过毕业考核就谢天谢地了。 凭着在清懿书院学到的知识,以后能去人家的铺子里当个账房先生,养活自己倒不成问题。 被李元绍兄妹所触动以后,她也受影响多思考了几分,觉得将来做个教书的女夫子也很好。 反观李元绍,在功课上的刻苦程度比很多寒门出身的学子还要强,就没见他何时贪图享乐过。 两人各方面差距如此之大,孟福儿觉得在和李元绍这段关系之中,哪怕是对外做戏,也有种癞蛤蟆吃天鹅肉的即视感。 当然,她是那个癞蛤蟆。 李元绍拿起那几张纸看了看,点头评赏道:“你这一手簪花小楷已经初具神韵,比起半年前,说是进步神速也不为过,可见你用心之刻苦。” 孟福儿被夸的脸更红了,但面色却是止不住的甜笑,眸中的雀跃藏也藏不住。 “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全是庄夫子教的好啦!” 庄夫子就是封阳的小姨,半年前主动加入了清懿书院中,开设了一门书法课选修课,门下的学生基本都是姑娘。 李元绍的眼神认真而执着:“庄夫子固然教得好,可你的努力也不能忽视,本身你的书法底子就比其他人差,能在半年内练到这般地步,必然付出了比她们加倍的刻苦。” 他知道从前懒散的孟福儿,为什么会如此刻苦地练习书法。 只因在他们相好的消息传开后,有人私下调侃两人的不相衬,村里也有人或捻酸或玩笑地说她吃上了天鹅肉。 毕竟李元绍的书法是一绝,孟福儿的字却像狗爬似的。 孟福儿心底害臊,自觉给他丢了面子,于是开始努力用功练习书法。 不仅如此,她对功课也渐渐上了心,下课放学之余也不会只想着玩了,而是向李梦纾等人请教功课。 小姑娘脸皮薄,再怎么性格泼辣,也不好意思在喜欢的人面前露怯,所以这些事,她从前都是背着李元绍去做的。 李元绍却将孟福儿的心思看得透彻,失笑这丫头怎傻得如此可爱。 他以前在书院里不是没接触过“用功好学”的姑娘,但这都是对方接近他的手段,打着好学的名义,找由头来与他搭话罢了。 倒是孟福儿,不想给他丢脸,反倒是躲着他偷偷学。 诸如此类的事情其实很多,孟福儿默默地在做,他也静静地看在眼里。 这样的姑娘,怎么能不让李元绍为之心动呢。 故而他心有柔情,会主动辅导孟福儿课业,对方也很乖巧听话,天分平平无奇,全靠努力,年级排名也在缓慢稳步上升着。 孟福儿被李元绍夸得脸都要烧起来了。 其实对方也不是没夸过她,平日里更毫不吝啬鼓励赞赏之言,但没有那次像今天这样,用如此直白的目光注视着她,叫人心脏怦怦直跳。 “对了,你……你找我来做甚呀?” 孟福儿率先避开了李元绍的目光。 李元绍顿了顿,压低声音道:“这几天,你爹娘时常提起我们的婚事。” 关于这件事,尽管父母兄弟都是背着她议论的,孟福儿也有所耳闻。 她神情一紧,“唔……是不是让你觉得困扰了,我这就找个机会劝劝他们,不要在你面前提这件事。” “不,福儿,我认真想了想,孟大叔说的没错,我不能再耽搁你了,无论如何要有个交代。” 孟福儿怔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你这个交代指的是……尽快澄清我们之间的关系吗?” 她明白,李元绍这样做实际上也是为了她考虑。 她心里藏着对李元绍的情意很久了,知道自己哪里都不出挑,故而也没有幻想过彼此间能真发生些什么。 但一想到两人连这种虚假的关系也不能继续保持下去了,今后将要严格地划分界限,心里还是无可避免地感到失落和难过。 李元绍摇摇头,忽而定神看她,“福儿,你想嫁给我,愿意嫁给我吗?” “……啊?” 孟福儿没想到他会说出这句话,猝不及防傻在原地,大脑停止了思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4_154036/73947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