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周,如果通过科举选拔被授予了官职,依然还可以继续进行更高难度的考试,因为通过科举,晋升速度会更快。 李元绍就是如此,他出身官宦世家,拥有的资源不是顾翰墨等寒门学子可比的。 如顾翰墨这样的学子,大多只能选择寒窗苦读,搏取一朝鲤鱼跃龙门的机会。 若是在成为秀才或者中举之后就选择走上仕途,大概率会被严苛的政绩要求,以及忙碌的公务缠身,导致没有向上拼搏的精力。 放在现代世界里,就等于上班的同时还要考研一样,没有家庭的经济支持是很困难的。 李元绍就不同了,身为高干子弟,就算顶头上司也不敢搞职场霸凌,给他绩效压力。 他也没有经济困扰,担任一些低阶小官,本身就是为了磨砺心性能力,更像是自由实习。 如此一来,可以避免在写文章时,落入纸上谈兵或者华而不实的尴尬境地。 事实也证明,像他这样实践与理论结合,往往能写出更一针见血的文章,比许多只能埋头苦读的寒门学子要好得多。 这就是教育资源不同所带来的巨大差异。 也正是因此,李元绍的为人才会更加世故,与其他天真的学子有所差别。 放眼整个清懿书院,就没几个像他这般被精心培养起来的贵公子。 云苓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出身官宦世家,多感受些人间疾苦,对你来说也是个难得的绝佳磨砺机会,好好把握。” 李元绍认真地点点头:“没错,顾院长说,一旦入了仕途,最需警惕的就是不能脱离群众。若是不接地气,脱离了群众的实际所需和真实愿望,就无法领悟百姓们所思所想,只能做些浮于表面的事。” “学生深以为然,观瑞王殿下之举,便知他们是对的。” 云苓听的忍不住笑了,看来老王在现代的时候没少接受马列与毛概思想的洗礼。 李右相绝对想不到,自己当初最骄傲得意的嫡长孙,如今竟然“沦落”到做种地泥腿子的地步。 不知道老秃头儿知道以后,会不会骂李元绍丢了他家的脸。 云苓又看向三人中的最后一个学子,对方长得白白净净,略微有点胖,有点像年画娃娃,给人很敦厚老实的感觉。 他若是剪个短发,再戴个黑眼镜,就很像现代高中学校里那种喜欢看三国小说,脾气很好的白净小胖哥。 “你是……朱嘉阳?” 她对这个学生有点印象,好像是书院第一批录取的学生,因为当年开学报道的时候骑了头驴来,故而江湖人称“驴哥”。 那会儿对方还是个肚子圆圆的小胖子呢,没想到都这么瘦了,可见上学累的不轻。 朱嘉阳笑了笑,看起来十分高兴,“太子妃记性真好,竟然还记得住学生的名字。” 不等云苓问话,他便自顾自地说起来,看起来是个很健谈的人。 “我和福儿妹妹是同一个村儿的,家里以种地为生,听顾院长说朝廷要办这么个事儿,便求着他老人家让我也跟着一起去了。” “唉,我的运气没有福儿妹妹那么好,还是求了顾院长好久,他才终于点头呢。” 孟福儿叽叽喳喳道:“嘉阳哥哥的爷爷是村长,本来这件事由他领头去办会更好,可我把名额让给他,他又不要!” 朱嘉阳忙道:“那是你运气好得来的,我当然不能白占!”biqubao.com 毕竟这件事关系到毕业考核加分,很多人都想争取机会。 最后他是因为提出不要加分,无偿帮助书院做这件事,顾院长才答应的。 云苓神色了然,笑眯眯地道:“原来你们是一个村的啊。” 原来是村长家的孩子,怪不得长得白白胖胖的呢。 孟福儿心直口快,雀跃道:“是啊,我跟嘉阳哥哥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呢,我们俩是老熟人,这件事由我们来办,保证让您和殿下满意!” 一旁,李元绍将她熟稔自然的态度尽收眼底,微微垂下眼眸,心底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 朱嘉阳也热络地道:“元绍大哥,你有何需要用到我的地方,尽快开口使唤,千万别客气!” “嗯。” 李元绍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便看似若无其事地转身,去倾听萧壁城说话了。 孟福儿见状,忍不住闷闷地小声道:“他这是怎么了,干嘛总是对你冷冷淡淡的……” 朱嘉阳也有些挫败,他此举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和李元绍打好关系。 为此,还多次嘱托孟福儿,帮他在李元绍面前多说几句好话。 可不知道为什么,李元绍就是不喜欢他,还对他越发冷淡了。 想到有间药馆中那个让他忘不掉的姑娘,朱嘉阳还是好脾气地道:“元绍大哥本身就是这个性子,他之前差点被亲堂弟给害了,对谁都戒备三分实属正常。” 有吗? 孟福儿神色疑惑,她搞不懂为什么大家都说李元绍是个戒备心强,且冷淡漠然的人。 明明他很细心认真,也很会为了别人考虑。 相处的时候,一点也没觉得对方是个有距离感的人。 总不会只对她特殊吧。 云苓打趣道:“你当着元绍的面说自己跟朱嘉阳是青梅竹马,他能不吃醋吗?” 这话一出,孟福儿顿时红了脸,下意识想摆手解释,又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自打赵红珠和李元卓那场闹剧过后,在旁人眼里,她和李元绍便成了一对有情人。 虽然,这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对外解释。 当初登报澄清的事件过去之后,李元绍就提出,他们两个直接的关系被人所误会,如果想撇清的话,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孟福儿的名声。 因为这个时代对女子就是如此苛刻,若是被男方抛弃,难免遭人耻笑。 所以李元绍提出,如果要澄清关系的话,恶名让他来承担就好了,总之在这段关系中,一定是他对不起孟福儿在先。 孟福儿哪里愿意这样做,到时候李元绍在书院里还要不要做人了,本身就是她一时热血出头,才编了这么个理由。 于是她也提出,家里催婚催的厉害,让李元绍帮她应付一下家中长辈,等两人毕业了再找个合适的借口“分开”。 到时候,身边的同窗各自天涯,奔波忙碌于事业中,也没空理会旁人的八卦。 【作者君:近几章浅浅交代一下书院部分cp的进展~着墨不会太多~等凤璇的姐妹莫心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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