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后裔_第681章 朋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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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缘,果然想要的越多就烦恼,睡觉!”我挠挠头,将烟蒂掐了,反手抱着阿俏沉沉睡去。这一觉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这段时间的睡眠终于补回来了一些,并且精神也觉得充沛了起来。
  “你醒啦,师父说你这一路上勾心斗角的一定很累,让我们别吵你。”洗漱之后,我打开房门准备招呼兄弟们下去吃饭。才把门打开,就看到隔壁房间的范晓娟窜了出来。
  “下次动静小点,墙都快给你给怼垮了!”接着范晓娟脸一红,压低了声音对我说。
  “晚上不睡觉,你尽整这些没用的。”我轻咳一声,摸摸鼻子回了房。换好了衣服,将背包背上,兄弟们已经打开了房门,齐刷刷站在过道里等候着我。这一出,弄得楼层服务员楞没敢过来。
  等人都集合了,又检查了一遍没有遗漏任何东西在酒店,我们这才下楼准备办理退房手续。才到大堂,就看到缇娜靠在沙发上冲我们点头致意。
  “你来做什么?”我走过去打量着她,缇娜今天的脸色比昨天又好了很多。除了手掌上还打着石膏,其余的伤势看上去似乎并没有大碍。
  “我出院了当然跟你们一起回去咯,你不会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不管吧?”缇娜作出一副可怜的样子,抬起她的双手对我说。
  “其他地方的伤都好了?你可别骗我!”我坐到她身边审视着她。
  “医生说了,痊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让我回去慢慢养着。再说了江城又不是没有医院,你不放心最多回去之后,你带我去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呗?反正我是不会一个人留在这里的。就算你不带我走,等你走了,我也会一个人买票回去。要是半路上伤加重了,死了,我看你后不后悔。”缇娜的话让我不禁弹了她一个暴栗。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会咒自己死的,这个傻娘们是第一个。
  “订商务座!”我无奈只有吩咐黑牛去预定商务座的票回江城,这样的话,缇娜在途中能够舒服一点。
  回到江城已经是傍晚时分,虽然离开的时间不算太久,可乍一踏上这片土地,我居然有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可能是在通幽的经历,给我造成了一些压力吧。回家的第一件事,我就是将存放在范晓娟那里的通关文牒和地图拿回来,锁进了保险柜里。范晓娟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更是第一次跟我一起经历这样的事。回来之后,她第一件事就是给家里打电话,然后跟我请假回家。biqubao.com
  “你去吧,从今天开始给你放一个礼拜的假,好好在家陪陪家人。”我决定给所有出行的兄弟都放一个小长假。让他们出去放松一下心情,将在昆仑山上遇到的事给暂时遗忘掉。
  “你,明天来家里吃饭?”走到门口,范晓娟回头对我发出了邀请。说起去她家吃饭,我好像已经去过好几次了。范晓娟的父母似乎将我当成了他们未来的女婿,想了想,我决定还是减少去她家的次数比较好。毕竟没有跟人家谈恋爱,男男女女的总是一起进出,总归是不太好。我倒是无所谓,但是这样会耽误范晓娟将来谈恋爱。什么事情经过附近大妈们一传,就会变味。朋友也能被他们说成男女朋友,情人,甚至是夫妻。
  “再说吧,未必有时间,你知道的,出去这么久,回来有很多事要办。”我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神不太敢去看范晓娟。
  “择日不如撞日,我好像还没去过你家吧。也别明天了,就现在。我们路上买些菜,今晚就在你家吃了。”秋泠看看我,又看看有些失望的范晓娟,对身边的057使了个眼色。两人上前,一左一右挽着范晓娟的胳膊就往外走。目送着她们离开,我这才坐到了太师椅上。屋里依旧是一尘不染,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看来家里的保姆没有偷懒。桌上的茶壶还是温热的,里边有今天泡的茶水。点心也是新鲜的,点点油脂浸透了表皮,看上去就非常有食欲。在昆仑山上,我最想念的就是家里的饭菜和这茶水点心。
  “老王,晚上过来喝一杯?”喝了口茶,我给老王打了个电话。
  “嘿嘿,这么久没跟我联系,今天忽然打电话过来,是不是有伤员要我们医治啊?”老王虽然老了,可是却不糊涂。他知道没事我是不会去惊动他们这些医生的,我现在给他打电话,那就代表着一定有事。
  “果然姜是老的辣,缇娜伤了,之前在渝州医院做过检查。那边说没有大碍,让回家养着。可是我心里不放心,你知道的,除了我们自己人,我谁都信不过。所以想你们过来,带缇娜去重新检查一遍。该治疗就治疗,该静养就静养,一切你说了算。”我也没有隐瞒缇娜受伤的事,而是直接对老王说了。
  “给我们一个小时,然后我会带车过来。稍后带她去部队医院检查,那里的医生我都认识。有很多曾经是我的学生。”老王说起这个,语气里多少带了一点骄傲。桃李遍天下,是每一个老师都梦寐以求的事。
  “你搞得这么紧张做什么?还让老王把整个医疗队带来。”缇娜白了我一眼说。
  “回到家你就安心养伤,菜市场的事情押后再说,钱赚不完的。还有,下回再遇到危险该跑就跑,该装死就装死,别拿自己的命开玩笑。”我将电话放下,端起茶杯说。
  “那你自己做得到么?你能做得到我就做得到。别整天对别人说大道理,轮到自己就杀红了眼。你不逃,我是不会逃的。”缇娜的话让我沉默了,我不希望我身边的任何人去面对死亡的威胁。但是这种事情,轮到我自己头上,我也做不到扔下他们自己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因为我们的性格相仿,所以才会成就过命的交情。狮子永远不会跟臭虫成为朋友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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