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凤阙_第532章 初入山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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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院子里果然已经打起来了,唐劫阴沉着脸手起刀落五步之内已经倒了三具尸体。
  那些劫匪也不过三十来个,哪里想到这些人竟然如此棘手?
  一时间有些手忙脚乱,甚至生出了退意。
  就在这个时候,那男人押着凌揽月走了出去。
  看到外面的情形,脸上也露出了惊讶之色,他也没想到这些人竟然真的如此厉害。
  “住手!再不住手我就杀了她!”他声音洪亮,整个院子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大小姐?!”
  “姐姐!”
  唐劫和萧戎衣齐声叫道,萧戎衣抬脚就要往凌揽月这边冲过来,被唐劫一把抓住了。
  唐劫沉声道:“你们想要什么?”
  男人得意地一笑,道:“把后院那两辆马车上的东西抬出来,还有那些马,全部赶出来!”唐劫眼眸微沉,这些人倒是知道得清楚。
  “你将我们大小姐放了,东西你们带走。”
  男人冷笑道:“这话你自己信么?少说废话!这个美人儿,我也要带走!”
  “休想!”唐劫道:“你可知道我们的身份?我劝你别太贪心,当心死无葬身之地!”
  “幽州布政使的宝贝女儿么?”男人道:“幽州城里那狗官,敢让人知道他的宝贝女儿被土匪劫了么?哈哈,你们不妨回去告诉他,就当他这个女儿嫁给咱了,后院那些东西,就当是嫁妆了。兄弟们,还不去搬东西!”
  几个土匪立刻朝后院而去,见没人阻止当下更加大胆起来。
  其中一个凑到那男人身边道:“大当家,他们还杀了咱们好几个兄弟!”
  男人正要说什么,却见唐劫目露凶光,手里的刀锋上还在滴着血,当下训斥道:“别废话,去搬东西!”
  唐劫出身镖局,也算是半个江湖人。
  后来经历大变,又在天牢里被关了不少时间,险些上了断头台。
  见过的凶神恶煞之人和人心诡计多了,只要他愿意就能让自己看起来很不好惹。
  男人怎么看也不觉得他像官家豢养的护卫,为了主人宁可付出自己的性命只怕也是不大可能的。
  这些人的实力超过了他的预料,他也不想真的拼个你死我活。
  他上下打量了唐劫一番,提出邀请,“兄弟,你丢了人又丢了财,回去也讨不了好,不如跟咱们一起回去吃香的喝辣的,不比给朝廷当狗强?”
  唐劫冷笑一声,并不答话。
  男人也不介意,他不过是随口一说,唐劫若是真的答应了他也未必会相信。
  “混账!你放开我姐姐!”萧戎衣怒气冲冲地道,几次想要扑过去都被唐劫拦住了。
  片刻后,进去拉车的人出来了,脸上满是欢喜之色,显然那马车里的东西让他们很是满意。
  “让开!”那男人将刀架在凌揽月脖子上,厉声道。
  “大当家,咱们发了!里面全都是黄金和珠宝,难怪这么重!”领头的一个土匪笑道。
  男人满意地点点头,看向唐劫和萧戎衣,“还不让开?等着我一刀杀了她么?”
  唐劫沉着脸,抬手示意手下的人退开。
  那男人见状得意地放声大笑,吹了声口哨道:“兄弟们,走!”
  众土匪应和了一声,手脚麻利地套好了马车,又有人从后面的马厩里牵出了他们的马,一行人这才大摇大摆地离去。
  这些人不仅带走了他们的马,还将马厩里其他人的马甚至是驴都杀了。
  没有了马匹,这方圆二三十里内也没有城镇更没有官府,等他们走着去报官找来救兵,这些人早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直到这些土匪的马蹄声消失在夜色里,萧戎衣才轻哼了一声翻了个白眼,转身朝着后院走去,很快也消失不见了。
  凌揽月被人蒙着眼睛丢在马背上,一路不知道跑了多远。
  等他们到达这些土匪的寨子时,太阳都已经升起来了。
  凌揽月估算了一下路程,知道这地方距离那江边的客栈至少也有四五十里了。
  这其中还有很长一段路这些人拐来拐去,穿山越岭的,可见这土匪寨子绝不会在寻常容易找到的地方。
  被人将脸上的黑巾取下,凌揽月偏过头去避开了有些耀眼的阳光。
  片刻后才终于适应了过来,抬头看向眼前的人。
  “哟,大当家说得果然不错,这样的绝色美人儿……难得一见啊,怎么就让咱们遇到了?”站在她跟前的是一个穿着布衣的中年男子。
  这人看打扮仿佛一个读书人,但打量着她的眼神却阴鸷而恶毒,给人的感觉比那魁梧凶悍的大当家还要糟糕。
  再看看四周,果然是不知什么地方的山里。
  放眼远眺,四面都是树木茂密的山林。如今已经入冬,入眼的尽是一片萧索的枯黄色。
  中年男人笑眯眯地道:“姑娘别看了,进了这里你是跑不出去的。”
  “你们想要做什么?”凌揽月往后推了推,伸手抱住自己的膝盖,警惕地问道。
  “这样矜贵的美人儿,若是做个压寨夫人倒是糟蹋了。”中年男人摸着下巴,回头高声道:“大当家,你说是不是?”
  “你什么意思?给爷当压寨夫人怎么就糟蹋了?”将凌揽月抓回来的魁梧土匪头子从不远处走来,不满地道。
  凌揽月记得,那客栈的掌柜称他阎爷。
  中年男子道:“这样的美人儿可是一万个里也未必能挑出来一个的,还不是一般的乡野村姑,金贵得很。若是将她送给贵人,大当家要什么没有?”
  土匪头子皱眉思索着,脸上多了几分犹豫之色。
  只是目光在凌揽月脸上流连,显然是有些不舍。
  “大当家,这种出身的千金小姐,在咱们这鬼地方也不知道能活几天。说不定回头就寻死觅活了,岂不是得不偿失?还不如用来做些别的,这可比什么奇珍异宝都难寻。”那中年男子继续劝说道。
  两人说话也没有避开凌揽月的意思,凌揽月知道那中年男子也是专门说给她听的。
  寻常的千金小姐遇到这样的事,说不定就真寻短见,或者将自己给毁容了。
  那人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自然要让她知道,她暂时不会有危险。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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