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得一声巨响陡然响起,平静的湖面猛得窜起了一丈多高的水柱,又“哗啦啦”落下。 “哎哟妈呀!”惊得小虎妞一屁股就坐在了沙滩上。 舅妈一下子躲到了舅舅身后,林芙蓉一把拉住了张志伟。 这时狄婵儿她们才明白,为什么杨灵儿示意把耳朵堵上,这物件威力好大。 巨大的动静把其他人吓得也不轻,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小的东西,竟能造成这么大的动静? “赵麦大哥还愣着干嘛,快去捡鱼。”李天顺对赵麦喊道。 “啊,啊,好的,好的。” 赵麦这才缓过神儿,划着小船来到刚才爆炸的地方,惊愕的发现湖面上竟飘着一层大大小小的鱼。 忙用网将这些鱼捞上来,划回岸边招呼张六金几人帮忙拿到李天顺面前。 “哇……这么多鱼呀!”小虎妞兴奋的叫道。 李天顺问她:“够不够?” 小虎妞嘻嘻笑道:“这么多人呢,恐怕是不够吃。” 李天顺道:“很好,知道想着别让了,一会儿在给你炸。” 另一边,没有见过‘掌中雷’的那些人这时才反应过来,此物不但能发出巨响,而且还有这么大的威力。 狄婵儿道:“天顺,有了这个‘掌中雷’,救我爹他们就更有把握了。” 张志伟也一脸惊愕的道:“天顺兄,这可是神物,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不等李天顺说话,一旁的赵武平道:“我告诉你吧张公子,此物是天顺琢磨出来的。 当时在西北时可是派上了大用,炸得那些叛军和突厥人哭爹喊娘。” 杨政也道:“的确是神器,要是将此物配给军队必天下无敌。” 李天顺听了却道:“幸亏没这么做,不然这法场就劫不成了。” 众人听后都深以为然。 赵大锤对黑白无常两口子道:“这玩意是厉害,炸起来估计神仙来了都跑不了。” 众人就见李天顺又打开木箱,从里面取出几枚掌中雷,分别给了狄婵儿,黑白无常两口子,赵大锤,杨政,赵麦道: “这个东西我准备的不多,只有两箱一百枚,这次劫法场,我们每人只能带四个。 一来是带多了不方便,二来剩下的那些还要留着以日后用,现在给你们每人两颗试试手,明白么?” “明白。”随着狄婵儿道了句,众人都点点头。 李天顺非常严肃的将‘掌中雷’的使用方法讲述一遍,特别强调点燃引信后一定要迅速扔出去,慢了会炸到自己。 众人按李天顺教给的办法点燃了掌中雷,纷纷向湖中扔去。 “轰轰轰……轰轰轰……” 随着此起彼伏的爆炸声响起,湖面上腾起一股股水柱,又震出了不少鱼。 “这下可以吃个够了!”小虎妞兴奋的喊道,口水都忍不住流了下来。 接下来,众人又按李天顺的要求点燃第二枚掌中雷,这次并没有扔向湖里,而是扔向远处无人的沙滩。 随着此起彼伏的爆炸声,巨大的烟尘跟地上扬起的沙子混在一处,形成一团几丈高的烟云。 “我去,这个东西简直太厉害了!”赵大锤兴奋的连呼过瘾。 “呸呸呸……”黑白无常两口子吐着嘴里的沙子,看向李天顺的眼中满是钦佩。 另一边,杨政,赵麦,狄婵儿也对劫法场的信心更足。 就见李天顺看向他们道:“一定要记住,到时‘掌中雷’只可对军队使用,千万不要往百姓身上扔,尽量不要伤到无辜。” “放心吧……”众人纷纷应道。 晚饭的时候,几十号人围在由石头堆起来的简易灶台旁等着吃炸鱼。 倒不是没有别的吃的,而是经过众人这一翻乱炸,弄了至少有上百斤鱼,不吃太浪费。 还是那句话,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简单的烹饪手法。 李天顺这些鱼用炸过后撒上调料,味道就极其鲜美。 第一锅鱼炸好后,小虎妞迫不及待抢了一条,顾不上烫嘴就往小嘴里塞。 鲜嫩可口的鱼肉一入口,便看向李天顺夸道:“好吃大锅,好吃大锅。” “好吃就多吃些,管饱。”李天顺微微一笑道。 另一边众人也吃起了鱼,虽然有五六十号人,但好在有舅舅,舅妈,还有赵武平和杨政家属帮忙,完全能跟上大家吃的速度。 这也是众人脱险后吃的第一顿踏实饭,心落下的同时,吃得分外香甜。 “婵儿姐姐,你怎么不吃啊?” 小虎妞看到狄婵儿只是撕开一条条鱼肉放进嘴里,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吃的很快时感到很诧异,问道。 狄婵儿勉强笑了笑道:“我在吃。” 小虎妞“嗯”了声,继续低头紧吃,就是感觉没婵儿姐姐跟自己抢,吃得好像都没有以前香了。 李天顺也发现了狄婵儿的异常,走过去坐在她身边道:“饭还是要好好吃的,不然体力不够怎么救你爹?” 狄婵儿点点头,虽然吃得还很慢,但明显比刚才快多了。 长公主也没什么食欲,低着头小口小口吃着。 李天顺知道她心里也难受,却没有去劝她,而是让舅妈,赵圆圆和红儿多陪她。 毕竟有些事是需要自己扛的。 众人吃完饭后,李天顺开始安排狄婵儿,杨灵儿等人乔装打扮。 黑白无常两口子扮作一对进城卖柴的夫妻,将一麻袋铜钱和五千两银子放在一辆独轮车上,上面铺着柴火,这样做是为了方便混进京城。 值得一提的是,在动用这五千两银子时,舅妈没表示出一点心疼,毕竟这是救人用的,还主动带着众家属把银锭剪成碎银。 一小块一小块的,大概小手指甲大小,撒在地上闪闪发光,一定博人眼球。 狄婵儿,杨灵儿和杨政将军扮作进城卖鱼的渔夫。 头上戴着露顶凉帽,身穿葛布大袖衫,将兵器藏在衣袍内,这样也能遮掩狄婵儿和杨灵儿女子的身段。 赵武平和赵大锤身材魁梧,扮成蓬头垢面的脚夫。 赵麦主要负责的是驾船运送李天顺他们,不用进城,扮做普通的渔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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