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顺立刻反应过来,如果自己同意换人,秋香一定会被张于坤责罚。 为了花魁同志免遭官僚的‘毒打’,李天顺对张于坤道:“不用换,我觉得秋香不错。” “真的吗?”张于坤问。 “当然。”李天顺看向秋香笑问:“你有何才艺,比如说弹琴跳舞?” 秋香用感激的目光看了眼李天顺道:“奴家跳舞还可以,不如给大人跳上一曲如何?” “对对对。”张于坤应合道:“秋香姑娘的舞技在我们孟州可谓一绝,还不快给李大人献舞。” “是。” 秋香答应了声,轻挪莲步来到堂中,在乐曲的伴奏下轻舒长袖,娇躯随之旋转。 忽儿自地上翩然飞起,忽而玉手挥舞将长袖轻扬而出,纤足轻点衣决飘飘,周围顿时掌声四起,众官员的赞扬之声不绝于耳…… 一曲跳罢,张于坤笑呵呵问李天顺道:“李大人,如何?” 屁股没有圆圆扭得好……李天顺鼓了鼓掌道:“不错,不错!” 赵武平这时喝得已经有点大了,兴奋的接过话题道:“是不错,不过跟李大人那位相好的比起来还是差了些。” 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意。 张于坤问:“赵将军,李大人的相好是哪一位?” 赵武平现出替李天顺傲娇的神情道:“就是那位名满京城的赵圆圆姑娘。” “赵圆圆……”张于坤眼前一亮道:“本官听过,说此女乃是名满京城的花魁娘子,长得绝世无双,美若天仙。” 听到这话,那些孟州的官员都现出憧憬的神情。 已经坐回李天顺身边的秋香表情一顿,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心中泛起一股醋意。 虽然她没见过赵圆圆,却也知道人家是名满京城的花魁,不是自己这个孟州花魁能比的。 李天顺没注意到秋香的情绪变化,此时他的注意力全在张于坤和那些官员身上,对他们有些猥琐神情很不满意,直接道了句: “赵姑娘不但是我的相好,而且已经被我赎了身。” 听到这不温不火的话,众官员表情都是一僵,这才反应过来钦差大人这是金屋藏娇了,生气了。 张于坤面露尴尬的解释:“哎呀李大人,我们可没别的意思,您可不要误会。” 众官员也尬笑着道:“对对,您不要误会,不要误会。” 赵武平也反应过来是自己没把话说全,引得天顺不高兴了,忙道: “怪我只说了半截子话,其实你们不知道,在初识赵圆圆姑娘的时候,我们李大人只是用了首‘昨夜风急雨疏’的词,就获得了花魁的芳心,堪称一代佳话!” “什么?那首词是您写的!”一名孟州的官员惊愕道:“难道李大人就是李从安?” 这年头人有两个名字的确不好,影响网红效应……李天顺淡淡的回了句:“不错。” 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事的张于坤,也面露惊愕的道:“我说嘛,咱们大齐朝除了李大人,谁还能做出如此佳句?” 以光明磊落的姿态说着吹捧的话,捧人的水平如火纯青,堪比余大爷。 “咣当!” 秋香姑娘的酒杯脱手摔在桌子上,顾不上失礼,一把拽住李天顺的臂弯失声道:“原来您就是李从安李公子!” 这丫头突如其来的举动把李天顺吓一跳,心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哥呢。 反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有问题,啊不没问题……李公子,啊不李大人……你也给奴家做一首词怎样?”秋香恳求道。 她知道,赵圆圆之所以能名扬天下,就是因为那首词。 直到这时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宝,也想获得赠诗流芳百世。 听到这话,在场的大小官员也都随声附和,试图来个锦上添花,借机拍李天顺的马屁。 李天顺却有些为难,说实话他并不想为秋香作诗,哪怕白嫖的也不愿意。 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自己答应过圆圆不在和教坊司其他姑娘有瓜葛。 想到这摆摆手道:“算了算了,今日我没有什么诗性。” “哦……呵呵呵……”闻听此言众官员都尬笑起来,不敢再继续附和。 张与坤忙端起酒杯道:“李大人,那咱们喝酒。” “好。”李天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就在这时,他用余光看到秋香脸色煞白,嘴角颤抖,眼里含得全是泪,却在尽力掩饰着。 这倒让李天顺有些不好意思了,想起当初圆圆得到那首词的反应,知道自己的拒绝让这丫头极度失望了,沉吟一下看向她道: “这样吧,诗性虽然没有,不过可以给你做副对子,不知秋香姑娘可否同意?” 秋香的脸色顿时明媚起来,抽抽着鼻子道:“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好好好。”张于坤见状忙鼓起了掌。 在他的带领下,众官员也纷纷跟着鼓了起来,用期待的眼神看向李天顺。 李天顺放下酒杯清了清嗓,做足了派头,才环顾着众人朗声道: “如今我平叛归来,这上联就道十口心思,思君思国思社稷。” “好!”众官员异口同声道了声。 这还真不是他们趋炎附势,因为李天顺这上联出得正应合时事,只觉一股豪迈忠诚之气迎面而来,真不愧是平叛功臣。 就见李天顺继续道:“为感谢张大人的盛情款待,又遇到秋香姑娘,我这下联对得是八目共赏,赏花赏月赏秋香。” “好!”官员再次异口同声的道。 他们都是读书人出身,当即就能品出来这上联说的是忧国忧民的深沉,下联说的是风雅诗酒的意境,发自内心的再次鼓掌。 张于坤击掌道:“别看只是副对子,却立意高远又富有诗意,当为本朝开国对子之巅峰,妙哉妙哉。” 言罢还深深看了李天顺一眼,眼中目光复杂…… 这时,就见秋香姑娘身子一抖,竟忍不住哭了出来。 看着她哭得梨花带雨的样子,李天顺纳闷的问:“怎么,不喜欢?” “不,奴家是太喜欢了,忍不住喜极而泣,嘤嘤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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