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天顺自打来到这个世界过的第一个小年,想到那些习俗,他多少还有些小期待,看向狄杰拱手施礼道: “多谢大人,那属下就不陪您回大理寺了,进城后就回家过小年。” “好的。”狄杰笑了笑。 一旁的狄婵儿忽然道:“爹,我想去李天顺家过小年,你看行不?” 小警花也听明白了案子被人接手的原因,别看她读书不多,但对长生不老这种事也是不信的。 见爹爹和李天顺都把这件事放了下来,便也不再多想,此时已经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要去李天顺家大吃一顿的目的上。 哪知狄杰却是脸色一沉道:“胡闹,你得陪我过小年。” 狄婵儿撅起了嘴:“我都陪您过了十几年小年了,哪一次都是两个过,没意思!” 狄杰微微一征,眼圈竟有些发红,明白闺女这话的意思。 这孩子的娘在生她没半年就病死了,自己这些年官场沉浮也无心续弦,每次过年节就自己和闺女两个人,想想也是难为孩子了! 再说这丫头与这小子真是投缘,正好可以借‘小年’去看看天顺的家人。 想到这狄杰已是改了主意,笑了笑道:“也罢,反正也是过小年,那你就上天顺家热闹热闹去吧, 对了婵儿,带些礼物给天顺的长辈。” “谢谢爹!”狄婵儿的小脸立刻由阴转晴,笑眯眯的道。 听到这话的李天顺似有所动,他想把狄杰邀请到家里,可又一想又不妥。 毕竟狄杰是朝廷三品大员,上自己家过年不合礼制,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让狄婵儿带礼物去,已是给了自己天大的面子。 不过出于对未来老丈人的关心,他还是忍不住问了句:“大人,那您自己一个人过小年岂不孤单?” 狄杰哈哈笑道:“没什么,不过是一个小年而已。” 看着狄杰豁达的神情,李天顺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就是未来老丈人会不会像赵叔说的那样去教坊司? …… 半个时辰后,李天顺陪狄杰回到大理寺。 狄杰从书房的柜子里取出一把铜钥匙给了闺女,狄婵儿带着李天顺直奔内堂。 穿过门廊,来到一座寂静的小院,狄婵儿指着院里一间不大的西厢房道: “这里就是爹爹收藏细软和礼物的小库房,平日里我都不怎么来,今天给你舅舅和舅妈挑两样好礼物带着。” 看着这间上锁的厢房,李天顺顿时起了好奇心。 原以为狄杰是让闺女从街上买点儿什么,却没想是从自家拿礼物,不知道里面都有什么宝贝? 狄婵儿打开铜锁,推开房门,进去后李天顺看到,地上摆了十几坛酒,上面落了一层厚厚的尘土,一看就是陈年佳酿。 靠墙放着一大一小两个木架子,大的架子上放着几匹丝绸,十几个方方正正的红纸包,上面写着‘茶’字。 小木架上放的是一些贵重物品,原以为狄杰为官几十年,多少还是有些好东西,一看之下却令李天顺有些失望。 虽说也放着些黄白之物,但也仅限于赤金(相当于后世的金条)两根,约合白银二百两。 十两一个的银锭二十个,五两一个的银锭上百个,目测也就千八百两银子。 银酒器,锡酒器各一套,瓷瓶若干件,拳头大小的玉寿星像一尊,一尺多高的玉马一匹,还有一个长条形的木盒,里面不知装着什么? 李天顺的嘴角微微一抽,心道貌似未来的老丈人还没自己有钱。 不过这也让李天顺升起一股钦佩之心,看来外界传言不假,狄杰确是位清官,也难怪小警花有点抠门。 另一边,狄婵儿明显出现了选择性困难,因为送的是年礼,自不会选那些黄白之物,可看着地上的酒和架子上的茶叶,又觉得送起来太过寒酸。 至于丝绸嘛……李天顺得到的赏赐就是丝绸,爹爹的几匹丝绸无论是从质地还是花色都比不上。 于是她把目光移到了小木架上,边挠着光洁的小下巴边问李天顺:“你觉得从这些东西里,拿点儿什么给你舅舅和舅妈好?” 看着狄杰攒下来这些不多的摆件,李天顺道:“用不着拿这些贵重的东西,我舅舅爱喝酒,舅妈平时也喝茶,我看拿坛酒拿包茶叶就很好了。 狄婵儿:“拿酒和茶拿也行,不过我觉得还是礼轻了,怎么也得选出点儿拿得出手的东西。” “够了够了。”李天顺笑道:“意思到了就行。” 狄婵儿想了想道:“你舅舅爱喝酒,那就把这套银酒器带上”,说着就把那套银酒器拿了下来。 李天顺看到,这是由一个酒壶,四个酒杯组成的酒具,制作精美,估计市价能值五十两银子。 想到这是小警花的一片心意,又想到过大年时弄些好点儿的礼物给狄杰还礼就是,便没阻拦,只是道了句:“谢谢。” “客气什么!”狄婵儿回道,目光又扫到架子上那个长条形木盒,眼前一亮道:“对了,再把这盒人参也带上。” 人参……李天顺走过去,就见狄婵儿已经把木盒打开,现出了里面一根足有红萝卜大小,长着长长参须的人参。 “哎呀,这可是名贵的药材,不要拿了。”李天顺道。 “不行。”狄婵儿道:“送礼哪有送三样的,一坛酒,一包茶,一套酒具,再加上这盒人参正好凑四样。” 随即不由分说就让李天顺拿起一坛酒,一包茶,自己则把人参和酒具包在布包里出了小库房。 紧跟其后的李天顺笑了笑,心道也行。 虽说这人参是名贵的药材,但也不是什么特别的稀罕物,拿了就拿了吧,大不了过年时再多还件礼。 …… 书房里,正在喝茶的狄杰忽听门外传来一阵欢快的嗓音:“爹,我回来了!” 抬头看去,就见宝贝女儿带着李天顺进了书房,李天顺手里还拎着一坛酒,拿着一包茶。 东西选的不错……知道李天顺舅舅爱喝酒的狄杰在心里道了句。 当他看到女儿怀里抱着的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裹时,不禁问道:“这是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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