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说,黎歌都差点忘记了这件事情。 “宋晨雾真的要嫁给萧寒翊?” 到了现在,她还是有些不相信,宋晨雾要嫁给萧寒翊。 这两人,看似八竿子打不着呀。 怎么突然就成为有正缘的两个人了。 萧靖越看着她不相信,轻轻捏了捏她的脸颊,“傻丫头,是真的,他们明天就要结婚了。” 三十多了被叫傻丫头,把黎歌叫害羞了。 黎歌看着他不开心,笑着问:“你这一脸不开心是怎么了?” 萧靖越深邃的看着她,看着她笑得没心没肺的,他很严肃地问:“老婆,你真的不明白我在想什么?” 黎歌还想还真不明白他在想什么? 她笑着挽着他的手臂,看着他一脸受伤,她收敛起笑容:“老公,人家结婚,你晚晚洞房花烛夜,你不开心干什么?和自己过不去吗?” 这话,把萧靖越逗开心了。 “老婆,我们说好今年结婚了,你还记得吗?拖了一年又一年,今年我们一定要举办婚礼。” 因为没有这场婚礼,他老婆的身份一直被人质疑。 黎歌一愣,这件事情他一直在准备。 可是她经常出事,她早就忘记了这件事情。 额…… 她们现在很恩爱。 她真的很少想起婚礼的事情。 她笑着倒着走,看着萧靖越,“萧靖越,你不要老想着这件事情,我们现在是真正的幸福,和你在一起之后,我能够按照我自己的意愿去幸福的生活,这已经是你给我最好的了。” 外边的人都知道萧靖越从老婆,老婆奴,从始至终心里都只有他。 他萧靖越做到了。 萧靖越还是不满足,当年的婚礼只有她一个人。 要是在古代,这得抱一只大公鸡代替他跟她结婚了。 萧靖越走到她身边,拉着她的手。 “婚礼我已经准备好了,我们随时可以结婚了。老婆,等着书朗家的女儿请了满月酒,我们就看日子,是不是该把婚礼提上日程了?” “我们的女儿刚好可以做小花童,四个小少年,可以送妈妈出嫁。” 萧靖越憧憬着那样的场景,一定很幸福。 黎歌听他这么一说,也憧憬着做新娘。 想想那种场面都很幸福,她的是个儿子比她还要高了。 “好!我都听你的。”她笑得很灿烂。 照进了萧靖越的心底,暖暖的,唇角也情不自禁的上扬。 他想到了女儿说的话,在出事之前,该做的他一定要做。 他什么都不怕,就怕留她孤独一人。 “老婆,我们回家。”他语气很温柔。 黎歌很无语,指了指门:“萧靖越,我们就在家里。” 萧靖越看了看,她们已经走到了别墅门口了,“太开心了,忘了我们在哪里。” 黎歌心底一痛,心有灵犀,她也想起了女儿说的话,但女儿说能解,她更相信女儿。 这小丫头最近都不归家,她说她最近不太想回家,就让她住到了思阳家里去了。 …… 第二天是宋晨雾和萧寒翊的婚礼。 婚礼在皇家一号举办。 黎歌和萧靖越在宾客来得差不多的时候,两人到了萧寒翊安排的包间里。 夫妻二人进去,看到狮王在里边,两人都没有太惊讶。 狮王穿着纯黑色的西装,刚好过四十岁的年纪,沉淀出来的是成熟,内敛,只是那漆黑的眼底辨不清情绪。 在黎歌眼里的狮王,其实是一个很喜欢钻牛角尖的人。 他可以牺牲自己多年的好友,让自己成为f国的首富。 他也可以牺牲任何人,成为自己的垫脚石。 烦恼不是别人给的,是他自己找给自己的烦恼的。 明明有着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偏偏要跑到这里来找她斗,偏偏要跑到这里来受她的气,他怎么会这么想不开呢? 黎歌有时候在想,或许,上天看着她过得太轻松,总要给她找点事做。 黎歌和狮王四目相对。 黎歌微微颔首。 狮王看着她和萧靖越牵在一起的手,目光犀利,脸色愈发阴沉。 “娜莎,好久不见。” 狮王笑着打招呼,声音天寒地冻。 然后又对着气势惊人的萧靖越微微颔首。 萧靖越也朝着他微微颔首。 狮王身边坐着的人是回春。 回春死死的盯着黎歌看,眸若寒星,仿佛要化为刀刃把黎歌千刀万剐。 他被拘留了一个月,昨天才被狮王保释出来。 这是他人生中的败笔。 娜莎在他的人生中狠狠的划上了一笔浓墨。 他会刻骨铭心记得一辈子。 黎歌看到回春,挺意外的,“回春,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出来了。” 回春冷冷一笑:“哼!萧靖越手段在高明,我还是出来了。娜莎,我当时就和你说过了,你们不是狮王的对手。” 回春那淬了毒的目光,阴沉的可怕。 萧靖越也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一眼,没说话。 给他出来,才能给他犯罪的机会。 他现在在狮王身边最有用的人,他做最有用的事情,才能达到他想要的结果。 萧靖越道:“这样认为能让你舒服一点,你可以这样认为。” 回春抿唇,满脸怒容,却死死的压制着心底的怒火,不让怒火爆发出来。 今天是宋晨雾的婚礼,再怎么说也要给宋晨雾一个面子。 不能在这里闹事。 狮王散漫的靠着,微微偏头睨着萧靖越,笑着问:“四爷,今天是萧寒翊你侄子的婚礼,怎么不见萧老爷子过来?” “萧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可是那一代的枭雄,本以为这次能和他见上一面。” 萧靖越带着黎歌坐在主位上,才开口:“我父亲年事已高,不方便来参加婚礼,我是萧家的家主,足以代表萧家整个家族,狮王不用那这件事情来说事。” 狮王一噎,他笑了笑:“萧靖越,和娜莎在一起呆久了,你也变得伶牙俐齿了。” 的确,龙都人喜欢面子,这种场合,老爷子没有来。 那就是看不起自己的孙子。 自己的孙子结婚,总该来看看吧。 可老爷子和萧寒翊的爸爸都没又有来,还真是不把萧寒翊放在眼中。 萧靖越侧目,目光温柔的看着黎歌:“可能吧。” 都说和谁在一起时间长了,多多少少会有点像那个人。 他笑着说:“老婆,我们是不是越来越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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