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歌笑道:“苏沂,这不是我戴,是送给别人的,你挑好之后送到楼下,我在楼下等你。” 黎歌挂了电话,又给沐朗发消息,让沐朗过来接她。 十分钟后,苏沂拿了一套精致漂亮的首饰下来,他小跑着走到黎歌面前:“夫人,虽然不知道你要送谁,不过我还是给你挑了一个几十万,几万块的款式都不好看。” 黎歌接过来,打开一看,是精致的碎钻项链,很漂亮。 她唇上漾着淡淡的浅笑,对于李秀丽来说,这是大手笔了,不会太贵重,能让李秀丽心安理得的接受。 “这首饰很不错,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对了,苏沂,小雨这几天怎么样了?孕吐反应还很重吗?” 苏沂想起老婆,俊颜上荡漾着笑容:“夫人,小雨最近挺好的,每天生活也很规律,早上出门买菜,中午工作,下午会做好晚餐等我回去。” 他老婆就是怀孕了,也闲不住,他每天只让她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但她总说怀孕了又不是起不来,干嘛总躺床上,多运动,生产的时候才不会那么痛。 他了解过,确实如此,才放心让她出门。 如今大雪天,都是他把菜买好,尽量不让她出门。 “那就好,小雨要生的前三个月,你就不要过来上班了,在家里陪着小雨,怀孕很累的。” 黎歌心疼小雨,有一个只会赌博的爸爸,除了她们几人之外,她也没有其他信得过的人。 如今嫁给苏沂,也算是找到了好归宿。 萧靖越告诉她,顾北和小雨都算是她养着长大的,她自然也把他们当成亲姐妹。 “嘿嘿……”苏沂可太开心了,“谢谢夫人!我会好好陪伴小雨的。” “嗯!”黎歌看到沐朗车来了,“我走了。” 她转身上了路边的车,直接去酒吧见李秀丽。 苏沂看着她的车离开才笑吟吟的上楼。 黎歌在酒吧外边下车,一脚踩在雪地里,她深呼吸,冬天出门,真的很冷。 路上行人不多,龙都的冬天一向很漫长。 不远处有卖烤红薯的,黎歌有些想吃,但一想到一会要去看书,她就歇了心思。 她交代沐朗在车里等着她之后,就去酒吧。 路上,有对老夫妻互相搀扶着对方出来散步,两人不知道找聊什么,指着不远处的一棵树聊的很开心。 黎歌走近才听到两个老人聊的话题。 妻子说:“老头子,我嫁给你的时候,这棵梧桐树只有我的手臂这么粗,过去六十年,都长成参天大树了,这长势可真漂亮。” 老头子满头白发,抬起头看着眼前挂满冰锥的梧桐树,老爷子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一抹沧桑的笑容,他笑着说:“这棵树见证了我们的爱情,记得当年嫁给我的时候,我一穷二白,连彩礼钱都给不起,还是你妈妈善良,了解我的情况,就给了二百块钱,我就把你娶回家了。” “老婆子,这辈子能娶到你,我很幸福,我们周围的夫妻离的离,散的散,走的走,就剩我们夫妻二人,还有我们的孩子都平平安安的。” 妻子笑了笑,虽然已经是垂暮之年,但相由心生,她显得慈爱又笑的很幸福:“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才是幸福!有健康的身体,比什么都好,走吧,走吧,再去逛一圈就回去了,今天做你爱吃的东坡肉。” 老爷子笑的很开心:“还是你这老婆子最了解我。” “和你过一辈子都不了解你,那算什么?” 两人边聊边走。 黎歌静静的看着老夫妻的背影,露出一抹温馨的笑,他们很幸福。 她想了想这一年来和萧靖越之间,她虽然失忆了,但萧靖越对她的好,从来没有变过。 她徘徊不定的心,以及那场火灾之后留下的恐惧,似乎也被他的好抚平。 黎歌看着不远处的酒吧,周围是刺眼的白雪,她眼前一晃,似乎有很多片段在脑海里浮现。 又快得让她抓不住。 她深吸一口气,师兄一直给她治疗,但一直没有效果,如今这种状态,是要恢复记忆了吗? 黎歌缓缓走进酒吧,白天的酒吧很安静,进入有暖气的地方,一阵暖意袭来,她整个人舒畅了很多。 轻音乐让人感觉很舒服。 黎歌点了两杯热茶,就去了书吧。 李秀丽依旧坐在那天的位置看书,穿着黑色的羊毛大衣,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很洋气。 她看的依旧是龙都的律法。 看到黎歌,她放下书本,她笑着打招呼:“你来了。” 黎歌淡淡颔首:“嗯!” 她坐过去,把头上的帽子摘掉,把红色大衣脱下来放在一旁。 黎歌把锦盒递过去,,笑道:“作为朋友,这是送给你的礼物。” 李秀丽看着精致的礼盒,眼神晃了晃,一看就是价值不菲。 “谢谢!第二次见面就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太好了,正是需要钱的时候,能卖多少算多少。 这姑娘看着起来人傻钱多,看来也是个缺朋友的富家小姐。 才第二次见面就送她几十万的珠宝,这不是人傻钱多是什么? “是朋友,自然要真诚一点。”黎歌笑着从书架抽出一本书来看。 一看书的封面,意难平。 关键还是一本出轨二婚的小说。 黎歌:“……” 她刚才心头无比美好,为什么会抽到这么一本书? 李秀丽笑着问:“你喜欢看小说吗?我很喜欢看霸道总裁小说,我梦想着我有一天能找到那样宠我又爱我的老公。” 她差一点就找到了,可惜她没有坚持到最后。 书里总是那么的美好。 可现实太难了。 她没办法做到小说里的那女主角的毅力。 她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女人一辈子,过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黎歌随意的翻着看,剧情听不错的,“我还行,有时间就看看打发时间。” 李秀丽看着她穿着不凡,时尚又潮流,还有那价值不菲的珠宝,她很好奇她的身份,她好奇的问:“黎小姐,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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