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崽后,植物人老公他不装了_第1098章:婚礼,单身狗不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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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歌冲着他笑了笑:“我只是喜极而泣,你看他们多幸福呀,四目相投,便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爱意在两人的眼中荡漾
  我现在相信两个人的相遇,是冥冥之中被安排好的,如同彼此不同的磁场,互相吸引,才能找到对方。”
  她读过一句很美的话:茫茫人海中相遇,四目相对的瞬间,双方的眼中都荡漾着涟漪,那是缘分的碰撞。
  萧靖越在她耳畔低声说:“老婆,我们也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你我本不认识,却因为一场牵引,让我遇到了你。”
  黎歌凝唇,笑的很开心。
  台上的新人已经交换完戒指。
  台下的亲朋好友们给予最热烈的掌声。
  顾颜哭了,今天的幸福,是她做梦都不敢想的。
  秦书朗紧紧牵着她的手,安慰她:“颜颜,从此以后我们就是夫妻了,你别哭了,你再哭我也要跟着哭了,好幸福呀,颜颜,能娶到你我很幸福。”
  秦书朗激动的表情,逗笑了顾颜。
  两人在伴娘伴郎的陪同下,回去换礼服过来招待宾客。
  黎歌旁边是柳似月和秦聿风。
  摄影师给这些亲朋友好友特写,让多年后的她们,也能回忆今天的幸福场景。
  柳似月看着一对璧人离开,她很激动:“啊啊啊……每次看到别人结婚,我都很激动,我也好想做新娘子。”
  秦聿风温柔道:“我们也举办婚礼吧,小月。”
  柳似月小脸一红,低声在他耳边说:“我也只是说说。”
  秦聿风似笑非笑,看着她娇羞而红彤彤的小脸特别吸引人,她的美很张扬,艳丽四射。
  每次看到她,都能被她的美震撼。
  晚上抱着她做羞羞的事情的时候,她动情的模样简直要他的命。
  “老婆,我看的出来,你想举办婚礼了,咱们女儿都会走路了。”
  他也想给她一场盛大的婚礼,别的女人有的,他的老婆也要有,别的女人没有的,他的老婆也要有。
  柳似月激动点头:“再等等,等女儿能撒花的时候我们再结婚。”
  秦聿风:“……”不开心,他也想做新郎官。
  柳似月旁边是李思阳。
  江予城怀里抱着两岁多的小辰烨,他长得越来越像江予城,他手中抱着一只鸡腿,吃的很开心。
  小辰烨爱吃,随了李思阳。
  江予城听到秦聿风的话,也看着李思阳说:“思思,我们的孩子已经长大了,今年把婚礼办了吧。”
  他早已经洗心革面,浪子回头。
  只想守着老婆和孩子平平安安的过完这一生,他这一辈子撞得头破血流,以后再也不敢了。
  李思阳知道他是真心的,她们两人这辈子,吃了很多苦,她九死一生,才有了今天的幸福,断不会辜负了她之前吃过的苦。
  “好!你来安排,我嫁你江予城。”
  她深呼吸,继续说:“江予城,我这辈子为你了,吃了很多苦,差点连命都没了,要不是黎歌拼命的救我和儿子,我和儿子现在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江予城,你一定要让我幸福。”
  生完孩子从病床上醒过来的瞬间,她也变成了有故事的人,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越有故事的人越沉静简单,真正强大的人,不是没有眼泪,而是含着眼泪依然奔跑的人。
  她成为了有故事的人,能得到幸福,她一定要抓住,才对得起她之前吃过的苦。
  她亦明白,一帆风顺的人没有多少。
  人生有苦有难,才是常态!
  世间少圆满,总是离别多。
  她早已经看淡,只要自己过得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人生为什么而活?有的人活了一辈子,也不明白为什么而活。
  江予城激动的拉着她的手,“思思,儿子听着呢,你不许反悔。”
  李思阳见他急迫的模样,忍不住笑了。
  “江予城,我用我的青春换取了最深刻的教训,现在的我已经配得到幸福了,我不会拒绝你的求婚。”
  江予城心疼的看着她,现在的她,比两年前更吸引他。
  她不仅美,变成更加成熟,这种成熟,是让男人着迷的成熟。
  她善解人意,爱自己,爱他,更爱孩子。
  李思阳,这辈子,我们的缘分真的很奇妙。
  她的新婚之夜,要了她的人是他。
  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两人相视一笑,小辰烨把带着口水的鸡腿喂到了江予城的口中。
  “爸爸次……”小辰烨说话还不太清楚。
  “次次次,你的剩饭都是爸爸在吃。”江予城笑着吃鸡腿。
  李思阳身边坐着的是顾北。
  她刚生完孩子几个月,身体还丰~盈。
  但回来后,黎歌帮她调养,她恢复得挺好。
  她身边坐着云青霄,手中抱着已经四个月的儿子,云书砚,小家伙抱着手指啃。
  云青霄给他准备了磨牙棒,但他不喜欢,总是喜欢吸大手指。
  云青霄看着顾北,又看着儿子,幸福,就在身边。
  顾北身边坐着苏沂和小雨,两人的婚礼在下个月。
  苏沂拉着白思雨的手,笑的很温柔:“小雨,下个月就举行婚礼了,我们的婚礼也会在这里举行,也和现在一样浪漫。”
  白思雨羞涩的笑看着他:“嗯!我很期待。”
  苏沂身边坐着谢允和和陆逸琛。
  谢允和看着身边的陆逸琛,笑着玩味的开口:“陆总,大家都成双成对了,就我们两个单身狗,不配坐在这里。”
  陆逸琛:“……”
  不会说话你就少说点。
  “谢总,少言是修行,闭嘴是智慧,不猜人心,不揭人短,单身狗也不丢人。”
  陆逸琛瞥了一眼开心的萧靖越,这个世界上没有他多好。
  扎心!
  坐在他身边的人应该是黎歌。
  恨恨恨!
  惨惨惨!
  歌儿失忆了都不会爱上他,缘分这种东西,没有落在她们身上。
  谢允和来了兴趣,在陆逸琛耳边低声问:“陆总,你这些年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恍恍惚惚,一定存了很多钱吧?”
  陆逸琛斜睨了一眼他,笑着问:“谢允和,你到底想表达个什么?”
  谢允和看着前边的一对金童玉女人偶,在拜天地,他笑得惊心动魄:“我在想这么有钱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脱离单身狗的命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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