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一个命运悲惨的女人,她只是长得漂亮。 从小父母离,她妈改嫁,而那个作为他后爹的男人并不善良,她被欺负的够呛,这是她离家出走的原因。 她那时候着了魔,想要出国,因为她想要离后爹远一点,然后追求自己的人生。 她是很坚强的女孩,终于攒够了出国的钱,每天打三份工,很不容易。 终于做到了,没有身份证明,花钱去了幸福彼岸,然而到这边,才是痛苦命运的开始。 只能说外面的世界并不好混,尤其她还是黑身份。 谁都欺负她,包括那些同族国人,他们克扣她的工资,甚至有个老板还把她给...... 好吧,命运多舛,她选择了一条黑暗之路。 为了钱,她可以出卖她的尊严,反正她已经不洁。 在那里干了两年,她遇到了一个对她很温柔很好的男人,萧真子。 为此她情窦初开。 没想到得到的却是更深的伤害。 当萧真子的一群朋友,带着钱来玩她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不堪。 之后她想到去死,跳了河,被一个流浪汉救了。 他叫约翰。 “我曾经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买了很多豪宅,可后来破产了,我交不起房产税,我的妻子离开了我,我的两个儿子比我死得早,所以我活得很艰难,可我却从没想过死,女孩,你知道为什么吗?” 当时的杜鹃真是有些惊喜,因为约翰说的是中文,她的英文并不好,约翰是可以和她正常沟通的。 “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死了,这个世界没人会记得我,就好像我从没来过,我不想这样!” 这话其实并没有触动杜鹃。 只不过从那之后,杜鹃就跟约翰一起成了流浪汉,作为朋友,一起坚强地活了下去,直到末世爆发。 生活当然更艰难。 不久后老约翰就死了,临死之前拉着杜鹃的手,微笑的告诉她: “活下去,那才有人记得我!” 杜鹃知道这时才触动。 是啊,自己或许是这世界上唯一记得老约翰的人。 那就活着吧。 她努力的克服恐惧,杀丧尸!成为末世初期第一批敢去杀丧尸的人。 终于有一天,她和萧真子重逢了。 杜鹃其实是很单纯的女人。 她这辈子只爱过一次,就是那时的萧真子,然后一辈子就可能只爱这一次,即使她也恨着他。 她并不太愿意和他说话,但她却也想让萧真子一直活着。 她时常想,自己一定要死在他的前边,到时候这薄情寡义的男人,会激动曾经有个跳舞的女人,为他拼过命吗? 为了这样一个小目标,杜鹃真的很努力。 “给我们一口吃的,我就当你的女人。” 为了活下去,她丝毫不再介意身体,她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只要精神还是自由的,她就还能做自己。 可惜那个团队没多久就灭了。 三年来,总是这样,他们更换了一个个团队,她已经非常擅长在男人面前卖弄,只为找到一席之地。 生活越来越艰难,她必须这样做。 很多时候她不去考虑得失,她唯一的执念就是,带着那该死的男人一直活下去,然后死在他的前边,让他记住自己。 有时候她会轻声自言自语。 “希望你不是个薄情的人,能记得这些年我对你的好。” 杜鹃其实不确定萧真子是怎样的人。 毕竟三年来,他总是那样卑微,因为没有厉害的异能,成为金字塔最底层,如同一滩烂泥,可以被随意踩踏。 猛然间,她惊叫着从床上坐起来。 又做梦了,梦到了那个让她耻辱的晚上,自称是萧真子朋友的男人们,把她捆绑在床上,狠狠的羞辱了她。 奥尼特就睡在她身边,在这个大床上,有好几个女人,当然,她是唯一的东方女人。 她的叫喊声把奥尼特惊醒。 奥尼特很懊恼。 一脚把她踹下床。 “滚出去,今晚不许在我的床上睡!没用的狗东西!” 杜鹃慢慢爬起来。 好吧,她在这里越来越没有尊严。 真的好像离开。 可外面都是丧尸啊,根本无路可走。 孤零零地站在地上,其实这边地铁站里有很多人,可他们都不在乎杜鹃。 杜鹃步履蹒跚地离开,走入了通道,她知道,在一百米的通道尽头,今天应该是萧真子在守夜。 这可悲的男人,如果自己不在了,他还能活下去吗? 他的懦弱,让她觉得很耻辱。 可她理解他,末世啊,人吃人的世界,他能有什么办法呢? 萧阳一直关注着所有的状况,所以也就知道,那个可能会成为自己舅妈的女人正向这边走来。 很好,看来马上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杜鹃到了时空防御罩前,却没看到任何人。 怎么回事?他们没有守夜吗? 就在这时,眼前一花,就看到了黑暗中的影子,三个人,两个坐着的,还有一个躺在地上,不知道是死了,还是睡着了。 杜鹃足够警惕,并没有继续往前走。 “谁在哪里?萧真子?” “是杜鹃!杜鹃!杜鹃你快来!” 萧阳已经把能量结界扩散出去,阻拦声音。 萧真子激动地跑到了杜鹃身边,来这她就到了萧阳面前。 此时,时空能量罩重新开启,让杜鹃也进入隐身状态,萧阳重新打开小夜灯,打量这女人。 恩,不错,挺好看的,最少八十五分了,已经算是美女。 她也正一脸惊讶地看着萧阳,不知道为什么在封闭的地下世界中,忽然多了一个陌生人。 “他是谁?” 杜鹃下意识问。 “杜鹃!他是我大外甥,我二姐家的孩子,他是专门过来找我的,我外甥是厉害的异能者,我们有救了!有救了!” 说话间,萧真子竟然一把抱住了杜鹃。 杜鹃则呆在原地,反应不过来是咋回事。 萧阳对着她微笑,道: “初次见面,看来我是要管你叫舅妈了,谢谢你在末世的两年多时间,对我老舅的照顾,所以请跟我走吧,从今以后,你们的苦难生活结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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