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秀就不负众望很快就找来了一套衣服。 虽然手里的这个比较粗糙,但总比敞开怀强。 她又一次来到了厕所。 这个点儿有点不太对。 因为她听到了魏三哥某些难以羞耻的声音。 好吧。 这会儿她该找个缝儿钻进去。 就在她转身要走的时候,一声性感的声音传来,“唔。” 崔秀觉得她的耳朵该做点什么。 立马用手捂住。 站在了洗漱台。 不到半分钟魏三哥出现了。 “你……” “衣服,这衣服虽然不怎么好看,你先裹在外面,然后趁机赶紧回去。”崔秀假装若无其事。 魏三哥神色一僵,“你什么时候来的?” 崔秀看他的神情应该在问刚才的声音,自己有没有听见。 “我也是刚刚到,这原本想要上前,谁料你推开了门。”崔秀的回答无懈可击。 魏三哥俊颜上都是红晕。 越发好看了。 “先把衣服给我,你有事儿就去办,明天我会来找你。”魏三哥伸出了手。 崔秀将衣服递了过去。 交接衣服的时候,他们两人的手不自觉的又碰在了一起。 魏三哥像是被电击了一下。 手差点一滑。 还是崔秀眼疾手快稳了一下。 “三哥,你是身体还没有恢复好吗?” “确实有点儿不太好,我有必要查一查是谁给我下的药。”魏三哥假装若无其事,接过了衣服套在身上。 他从小到大都穿着定制的衣服。 这件外套比较粗糙。 虽然洗得干净,但终究还是不太舒服。 可能有人会骂矫情。 魏三哥才不会在乎。 在乎这些干什么。 每个人生活的环境不同,享受方式也不同。 他喜欢穿定制的衣服,喜欢把生活过得井井有条。 喜欢饭后来一杯茶。 喜欢找个时间喝茶看书。 这是自己的生活,别人说那么多还不是因为嫉妒。 “我已经知道那人是谁了。”崔秀并没有立即离开,“就是咱们刚进门儿,与我吵架的那个姑娘。” “肖建华的表妹?”魏三哥很诧异。 “是的,就是她,刚才厕所门口躺着一个女保镖,这个女保镖是我把她打晕,后来有人想要推开厕所门骂骂咧咧,可能是听到……”崔秀话说到一半,忽然就后悔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魏三哥努力想要忘记的事儿,她偏偏又在这个节骨眼上说了出来。 实在是大型社死现场。 “三哥,我有点渴了,我先回前厅。” 崔秀丢下这句话,跑都不见了踪影。 一边跑一边还揉着自己的眉心,一脸懊恼的样。 魏三哥不用从正面看就能想象得到。 他此时的心就像裹了麦粒又痒又难受。 这种感觉30多年了,第1次出现。 难道这就是心动? 应该是。 要是换做别的人,即便中了药,也未必控制不住。 可他碰到了崔秀,闻着她身上的味道。 脑海里的那些想法立马放大。 就好像前面有一个特别诱人的小狐狸,冲自己挥挥爪子。 他情不自禁走过去。 不受任何控制。 喜欢没有道理。 走上前把她搂在怀里,又亲又咬。 如果条件允许,可能会深入交流。 这是他,不管他清醒还是不清醒的时候,都有的想法。 虽然只是掐了腰,后面什么都没有做,但他可以肯定自己,是真的想要把所有的程序都走一遍。 魏三哥忽然卑劣了起来。 他想占崔秀为己有。 即便占不了她,他想天天出现在崔秀面前。 刷刷存在感,看着他心里就会舒服。 感情这事儿在别人看来,你这是纯纯的恋爱脑。 在自己看来,怎么舒服怎么来。 谁还没个年少青春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又没错。 又没犯法。 喜欢就喜欢喽。 何必为了别人的看法,为难自己。 他决定不为难自己。 顺从本心。 崔秀并不知道魏三哥的心理变化。 来到了前厅,找了一杯水喝了。 肖建华这是凑了上来,“崔秀,你这边准备好跟我谈了吗?” 崔秀呼口气,“肖总想要谈什么?” 肖建华明显察觉对方似乎发生了什么,而且发生的这件事情让她脸红心跳。 肖建华能想到的无非就是男女之间的事。 可崔秀不是有男人吗? 肚子又怀了孩子,不会又趁着宴会的机会偷偷跟哪个男人私会吧? 思来想去跟她私会的也只有魏三哥。 啧啧。 这俩人真够不要脸的。 大庭广众之下偷偷在一起私会。 肖建华对感情没有多少感觉。 在他认为,什么先成家后立业都是屁话。 你不立业不挣钱,哪可能会有女人喜欢你。 难道你要让一个女人跟着你喝西北风? 喝西北风的女人是有。 柴米油盐酱醋茶会消磨两个人的感情,到最后从相亲相爱变的仇恨,恨不得对方死。 这种感情他才不稀罕。 感情不是他生活的必需品。 他要走上人生巅峰,想娶多少个女人就娶多少个女人。 即便法律不允许他娶那么多女人。 可他会找情人。 孩子就更不必说了。 有钱的男人从不嫌孩子多,也不会却孩子。 这可能会让别人觉得三观不正。 这本来是不争的事实。 肖建华发散了一会儿思维,立马回神,“就是听说你买了步行街河岸边的两块地,我也去看了一眼,靠近河岸边地理位置还行,可要修什么商铺,用来挣钱那是不可能的,与其不挣钱,还不如让给我,我在每亩的基础上给你多给五万,不知道你同不同意?” 崔秀就知道这人是无利不起早。 经历过重生的男人,上一辈子又是特别聪慧的人。 再重生一次,那就是金手指加倍。 想要多少钱,只是动动手指的事儿。 即便如此,崔秀没想着把自己的地卖出去。 “肖老板实在抱歉,这个快递修建不了什么商铺,挣不了什么大钱,可我就是喜欢陵水的位置,到时弄个小摊子拍拍照,做点别的都可以,所以这件事儿咱们就别提了。”崔秀直接拒绝了。 为什么不拒绝呢? 一亩地多给5万块,就是一般的人也会多想。 当初她拿这块地也不过一亩10多万。 对方冷不丁再多加5万。 他们便会想着这块地的价值肯定在15万之上。 而且看肖建华,对这块地是势在必得。 趁机加价的人也会不少。 这是大部分人的思想。 唱衰的也有,但不多。 因为人们的本能思想是,你争着抢着要这块地,那就说明地值钱。 怎么可能会想着这块地往后会降呢? “真的不考虑考虑?”肖建华还是不想放弃。 先不说他有没有重生这事。 就他目前看来这块地还是很不错的。 前面靠着即将建成的商厦,后面靠着河岸。 左右两侧的交通很便利。 稍加利用挣钱是不成问题的。m.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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