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崔秀面露窘迫,黄祖兴忽然笑出声。 爽朗愉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崔秀满头黑线,“村长叔,快来帮忙啊,孩子哭了。” 村长腿脚不方便,走路很慢。 而落后很远的赵念念和赵磊两兄弟总算来了。 看着崔秀面前哭啼啼的孩子,他们一头雾水。 赵念念好奇问,“哥,这孩子咋了?” “掉水里了吧?”赵磊看了眼回答。 “掉水里?”赵念念很是吃惊,“肯定不是崔秀推的。” 这不是废话吗? 崔秀再恶毒,也不会对孩子下手。 再说,看两人相处的模式,肯定是崔秀顺手把人救了,孩子受惊后,急得叫妈妈。 赵念念要解围。 黄祖兴抢先一步到前,命令自己身边的保镖把孩子抱起来。 保镖向前跨一步,孩子哭得更大声,“我要妈妈。” 保镖刹那间像是被点穴一样,不动了。 “狗子,别哭了。”村长发挥了作用。 鼻涕眼泪流得满脸都是的孩子,看到村长,仿佛看到救星,“爷爷。” 这不是别人家的孩子。 他是村长的最小的孙子。 村长此生生了十个孩子,九个女儿,一个儿子。 儿子生了三个孩子。 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面前这个是最小的儿子,小名叫狗子,大名叫张家兴。 可怜的娃看到爷爷带人上山,因为好奇跟在身后。 看着他们在水库边钓鱼。 好奇心催使他来看热闹。 不小心一脚踩空,连人带石头掉入水里。 也是他命不该绝,恰好被人看到了。 要不然,等待他的只有丧命这一条。 狗子被抱在村长怀里,湿漉漉的水打湿了村长单薄的的确良外套。 他心疼又生气,抬手拍了拍孩子的屁股,“谁让你一人上山的,不是跟你说过,不要独自上山,更不要一人靠近水库,可你咋做的,你这是要一家人的命吗?” 村长下手很重。 反正千禧年之前的家长,教育孩子不是棍棒就是巴掌加脚。 今天又这样惊险。 狗子又怕,又哭。 哭得脸色发紫,几乎要晕厥过去。 崔秀连忙劝,“村长叔,别打了,孩子都要吓晕厥了,赶紧带他到水库边叫叫魂。” 这是农村人普遍的做法。 在受到大惊大吓后,得叫魂。 村长满脸阴沉,又心疼地抱着狗子去水库边。 一边用手比划,一边嘴里念叨个不停。 十几分钟后,才抱着抽咽的孩子回来。 “村长叔,孩子受了大惊吓,今晚一定要注意被发烧,一旦发烧,赶紧进行物理降温,实在不行就送去医院,别耽搁。” 崔秀善意提醒。 好些人都是粗心大意,把孩子的命丢了。 “谢谢啊,闺女,要不是你出手相救,我家狗子就没命了。”村长感激涕零。 “村长叔,感谢的话别说,看好孩子就行,谈合作的事,我会派人来跟你谈,咱们先下山。”崔秀接过孩子,一把抱怀里。 让老村长抱,自己的腿脚疼的厉害。 崔秀也不忍心。 钓鱼的事暂时搁置,但生意有了雏形。 赵念念和赵磊乖巧跟下山。 村长准备午饭招待,崔秀特意帮孩子检查了一下身体。 有点营养不良,别的都没问题,但保不齐晚上会发烧。 她留下了退烧药。 直接塞给村长,“这是退烧药,温度达到三十八度多就可以吃一次,每个六小时吃一次,千万别吃多了。” 村长接了,走得时候塞给崔秀许多的特产。 崔秀推脱不掉,都拿了。 她上车前,又说,“村长叔,今天鱼救狗子的事情,我可能要拿来当宣传噱头,不知道您同意不?” 村长老眼浑浊,但不昏花,“对狗子是不是有利有弊?” “凡事都有两面性,有人会抓住有利的一面,有人会泼脏水,咱们要做的就是保持初心,教会孩子唇辱不惊,而不是一味退缩。”崔秀认真解释。 脑海里浮现出后市小马云的画面,那个孩子家人没有教导好,从而浪费了所以机缘。 “我懂,明天给你答案。”村长神色认真,给了崔秀一个时间点。 “好,我走了。”崔秀挥挥手,告辞。 回城的路上。 蔡畅把自己调查的事情讲述一遍,然后说,“傅建国彻底在张家村定居了,这两天因为女儿带回来有钱的男友,在村子里地位蹭一下上考了,不少人巴结他们,希望找个好工作。” 翠西对这一点不觉得意外,“我与黄祖兴谈了合作,要在张家村搞养殖,他答应的很爽快,但有个前提,他要派一个负责人,这人不出意外就是傅建国。” “怎么会是他?”蔡畅一脸嫌弃,“这人看着长相老实,一脸正气,实则小肚鸡肠,让他负责,岂不是麻烦不断?” 崔秀倒不害怕,“咱们又不是不出负责人,到时我会派崔欢去,对付傅建国这种没皮没脸的老赖,就要更没皮没脸。” 崔欢看似在国外,实则已经回到了空间。 要她出现,弄个身份很简单。 “那我就放心了。”蔡畅如释重负。 他就知道崔秀不是好欺负的。 一般用魔法打败魔法,最好用。 他们如期回到了家,不料一上楼就碰见了两人。 两个不是别人,正是刚分别不久的黄振耀,和许久不见的霍知耀。 他们已经把这里当做了家。 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拘谨,面前放着吃的,两个人大口地炫,仿佛这一辈子都没见过东西似的。 听见脚步声,齐齐回头,看见崔秀带着孩子站在门口,眼珠子都要掉到地上了。 黄振耀捧着吃了一半的西瓜来了,“妹,想不想吃?” 他压根就没有给崔秀喂的意思,直接挖了一勺,塞到了自己嘴里,嚼的津津有味,同时还给自己配音,特别好吃。 “你们怎么来了?”崔秀将赵念念送回房间,自己出来跟他们两人聊天。 桌上有切好的西瓜。 崔玉秀跑了一上午,渴得厉害,三两口吃完了一丫西瓜,扯过旁边的纸擦了擦嘴。 “自然来这儿是考察项目的,这个时间刚刚好,你外出了有啥收获?”霍知耀今天穿了一件牛油果绿的衬衫,下面配着一条白色的裤子。 脚上自然是定制的皮鞋。 他一直都是这种特别主动外在的人。 “你别提我出门还真有收获,我想搞养殖,想要种什么心中有打算,只是目前还缺一个合作伙伴,你们两个有没有兴趣考虑一下?”崔秀吃完一牙,西瓜就不再准备吃了。 端起旁边的水,喝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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