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肥妻:我被糙汉前夫缠上了_第596章 妹妹,咱们能跟有钱人玩一起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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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这事儿就拜托哥了,明天野营场地你来找,顺道把工具和装备都配齐全了,记得别把重要的人给忘了。”
  崔秀直接当了甩手掌柜。
  “放心了,我就是不带自个儿也得把美美带过去,男人追女朋友,不能仅靠嘴,还得靠实际行动。”黄振耀刚才的笑还是有所收敛。
  这会儿是彻底放飞自我了。
  “你开心就行。”崔秀笑笑,“对了,那帮人真的解决了吗?”
  这帮人指的自然是骏哥他们。
  “徐虎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毕竟羊城本地是他生长的地方,有人在他的地盘闹事,还要抢走他的生意,你觉得他会愿意?”黄振耀没有说明,崔秀却已经明白暂时没啥威胁。
  但她还是忍不住又多问了一句,“哥,骏哥不简单吧,龙哥虽然有庞大的队伍,可架不住后起之秀的发展势头,咱们这边也不能掉以轻心。”
  “你的谨慎没有错,我也会让阿辉继续盯着,别忧心了,你现在吃好喝好玩好就行。”黄振耀伸手拍拍崔秀的脑袋。
  这要是换个人,赵然能把他的爪子给砍掉。
  可谁让黄振耀是他的大舅哥呢。
  有了黄振耀的保证,崔秀彻底放宽了心。
  美美睡了一夜,第二天七天左右,宾馆楼下停了一辆军绿色吉普。
  崔秀还没睡醒,被迷糊着拉上车。
  刚一上车,就听到了鬼哭狼嚎声。
  唱歌的只能是史建华。
  他嘴里哼的是爵士。
  调调还挺好的,就是跑调。
  崔秀原本困的要死,在对方鬼哭狼嚎之下,她的脑子仿佛被人拉扯,又疼又难受。
  好不容易稳定了,对方又来个吵死人不偿命的男高音,而且还是劈叉的。
  崔秀能受住才怪呢。
  其他几个人在拼命忍耐,崔秀看见旁边有一块帕子,捡起来团了团,直接塞进对方的嘴里。
  “大清早的,别这么吓人。”
  史建华被迫停下来。
  用一双无辜的眼神看着她,那意思十分明显,快给我摘了。
  其实他自己可以动手,但他不敢。
  因为对自己虎视眈眈的,不仅是崔秀一人,还有坐在他两侧的男人。
  一个是被爱情冲昏头脑,一整夜都没咋睡的,黄振耀此时顶着黑眼圈。
  想要借着在车上眯一会,眼皮子刚刚合住,对方一嗓子把他的魂都给吓没了。
  来不及开口训斥。
  崔秀替他动了手,但不妨碍他拼命的甩刀子。
  另外一个自然是赵然。
  赵然全程冷着一张脸,浑身冷气往外冒。
  即便这么热的天,史建华觉得自己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用手搓搓裸露在在外的皮肤。
  车子内恢复安静。
  崔秀脑袋贴着赵然的胸膛,“等到了农家乐再叫我。”
  赵然点点头,闭上了眼睛。
  车上的三人不约而同睡了。
  史建华小心窥探对方的神情,发现他们都睡了,偷偷的松口气。
  将嘴里的帕子掏了出来。
  长长地,慢慢地呼口气。
  正打算独自哼歌,没想到崔秀又出声了,“不想你的运动鞋上沾了泥点,那就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坐着,顶多半个小时就会到目的地,要是你一开口,大家可能要撕你的嘴了。”
  史建华下意识的捂住自己嘴。
  前方开车的阿辉内心在疯狂吐槽。
  史建华也是一米八几的大高个。
  遗传了米国人特有的魁梧高大。
  此时此刻捂着嘴,有种反萌差。
  不过更多的是让阿辉觉得他太没骨气了。
  一个大男人这么弱小。
  一会儿去农家乐玩其它项目,没上手呢,就被人吓得成了缩头乌龟。
  扫兴不说,还可能玩不下去。
  虽然这只是阿辉的个人看法,但其他几个人是不是这样想的也未可知。
  史建华不清楚阿辉的内心。
  要是知道,也只能说大丈夫能伸能屈才是真本事。
  反正他也没觉得多丢脸。
  吉普车是到了棚户区。
  沈美美一早在路边等,这一次来的不仅仅是她一个,还有一个跟她长相有八分像的男人。
  个头不算太高,皮肤晒得黝黑。
  满脸警惕。
  当看见吉普车停在他们面前,沈美华眼里闪过一丝警惕。
  小声的凑在自家妹妹耳边,“美美,这些人开着这么好的车,一看就是有钱人,你跟他们能玩在一起吗?”
  这话也没有什么问题。
  他们属于不同的圈子,大家的世界观格外不同。
  有钱人随便花的钱,是他们半月甚至一年都挣不来的钱。
  沈美华不愿意自己的妹妹心里不平衡,更不想她有心理落差。
  她刚成年不久,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三观还需要磨合。
  沈美美之前是有这样的顾虑,可渐渐地,她倒觉得顾虑这些没有什么用。
  还不如找机会多玩,多见识。
  一般十八九岁的小姑娘想法都单纯,尤其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特别在意外表。
  只有经历过世事的人,才觉得外表乃至某些小动作没有用。
  更加实在的还是内心。
  但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
  不论男女,长相漂亮就是一种优势。
  谁都会因为长相漂亮就会受另眼相待。
  这一点沈美华特别有感触。
  他自己长得也不差,在同行的人中,特别受欢迎。
  就是家世背景差一点。
  要不然早就有女朋友了。
  “哥,是好是坏,咱们要慢慢的碰,总不能因为有人说过有钱人坏,就把他们一杆子打死。”
  沈美美有自己的独立性,更有主见。
  沈美华也不可能强迫妹妹不交友。
  就在这时,吉普车开了车门。
  下来了一个长相帅气的男人。
  他穿了一身黑色的运动服,脚上穿着白色运动鞋。
  这身打扮没有什么问题。
  崔秀见了之后也夸帅气,就是白色的鞋子太容易脏了。
  黄振耀的回答特别让人服气。
  说是洗不干净,丢了就好。
  崔秀没有具体询问这双鞋子值多少钱,但粗略扫一眼,心中大概有了个字数。
  她都忍不住替对方心疼。
  玩一次丢一双鞋,再富裕的家庭应该也承担不起。
  这会儿白色的运动鞋却成了耀眼的风景。
  样式简单,做工却很精致。
  沈美美还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她的小眼神自以为隐藏得很深,不想被黄振耀看在眼中。
  他凑上来说,“收拾的差不多,咱们就上车吧,我也顺道给你带了件户外运动衣服和鞋子,一会儿到了地方,你和你哥找个地方换了。”
  黄振耀的细心也是之前谈女朋友积累下来的。
  可能有人会说,黄振耀不洁不干净等等。
  但感情的事,是你情我愿。
  我花钱,你享受。
  双方当事人都没啥意见,有意见的却是旁观者。
  想想都觉得讽刺。
  “难为你想的这么周到,只是这衣服和鞋子值多少钱,到时候我把钱给你。”沈美美这姑娘做事就是大气。
  特别想通后,就没有了啥顾虑。
  能用钱解决,她也不想扫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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