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些日子吧,我得赶紧回家去,看看厂子怎么样了?”崔秀摇头拒绝。 最重要的一点,想赵然了。 许久没见,也不知道他过的咋样。 黄振耀怎会不知道她那点小心思,没有当众拆穿。 “行,那就找机会带你玩。” 崔秀假装没被拆穿,忽然问,“哥,你这一次回去要见你的小女朋友吧?” 提起了自己的小女朋友,虽然是黄振耀单方面认定的,但是他对这个小姑娘是真的上了心。 “我回去之后就会知道她的消息,而且这一次也给她买了不少礼物,也不知道她喜不喜欢?” 黄振耀之前的女朋友们,出身都比沈美美好。 见识自然不用说。 性格也是多种多样的。 但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点,那就是特别喜欢钱。 喜欢钱也没有什么问题。 他自己就特别喜欢钱。 只是,她们的目的性太强了。 沈美美就不一样,单纯的可爱。 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哥,你也有礼物送不出去的时候?”崔秀挺纳闷的。 黄振耀长得不差,家庭背景好,为人也挺幽默。 喜欢他的人也不少。 没想到他也有不自信的时候。 “你要相信一物降一物。”黄振耀的解释很认定。 崔秀也颇为赞同,“这点倒是不能否认,就跟别人说过的,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自己也有不自信的时候。 更何况是经历过巨大风险的黄振耀。 “没关系,人家不接收,咱们再想办法给她送,总能送到对方的心坎上。”崔秀觉得并不应该气馁。 这世上就没有送不出去的礼物。 如果几次都送不出去,那就意味着这礼物没送到对方的心坎上。 沈美美是一个普通人家出生的姑娘。 送奢侈品,对她而言,只会害了对方。 让她眼里只有奢侈品。 还不如给她技能,帮她提升,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喜欢。 “我也是这么想的。”黄振耀破天荒的没有反驳。 崔秀忍不住说,“那个姑娘家世背景应该不怎么好,咱们就应该从实际出发,比如,给她介绍一个更好的工作,把他们居住的地方环境进行改善,教授他们一技之长,这比你送礼物要实在的多。” “我派人调查过她家情况,确实如你所说的特别糟,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还得帮助他们脱离那个贫困的地方,我瞧着她哥很有做生意的天赋,想着让阿辉带带,先让他见见世面,随后确定要做的事。”黄振耀从来没有这么细心过。 是他认识了崔秀,崔秀教会了他如何对待别人。 不同阶层的人,生活环境造就三观。 他们认为唾手可得的东西,普通人为什么要拼尽全力,还得不到。 为了那一点蝇头小利,出卖朋友亲人,甚至骨肉相残。 他不嘲笑沈美美出身,只希望他们两人未来有共同语言。 “这个主意不错,阿辉也很细心,但也不要太刻意,彼此之间留一点空间的好。也许对方自尊心很强的。”崔秀尽量规避未来出现的矛盾,麻烦。 热恋期的男女,眼里心里只有对方。 缺点都会化为对方的优点。 可相处的时间久了,神秘感消失,剩下的就是疲倦,面对日常所需,三言两语就会刺痛对方。 这种事情是个人类都会经历。 尤其是黄振耀的家庭。 老母亲可能支持儿子,找个普通的姑娘当女朋友,至于当妻子,不好意思,门不当户不对。 不能给黄振耀助力,还要趴在黄振耀身上吸血。 黄太太的想法可以理解。 但那仅仅是建立在对方也能设身处地考虑的基础上,否则,只会变成拆散儿子的恶婆婆。 世上并没有感同身受一说。 富人不会体谅穷人的难过。 穷人也不会站到富人的角度,去考虑他们的想法。 阶层之间的差距,得耗费几百年才可能有所缓解。m.biqubao.com “看来你很有心得。”黄振耀无奈一笑。 “看的多了,见的广了,这些事情动动脑子一想也就想明白了,但事实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想明白,所以烦恼的事情特别多。”崔秀也没有太谦虚,如实告诉自己的想法。 “你不应该当赛车手,你应该去大学教哲学。”黄振耀是真心实意简易。 “我只是有感而发,要真的去教书,只会误人子弟。”崔秀直接拒绝了。 生活是比书本更厉害的老师。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能达到怎样的高度,就看自我修为。 “不跟你聊了,聊着聊着我得去找本哲学书看看了。”黄振耀笑着说完,直接靠在了座椅上,闭着眼睛睡了。 等他们再次醒来的时候,飞机已经落在了港市机场。 崔秀准备拿行李。 没想到身后传来了熟悉又让她激动的声音,“秀秀。” 这句秀秀仿佛一把巨锤,砸在了自己的心尖。 足足有几秒钟,她都没有回过神来。 直到自己的肩膀被轻轻碰了一下,“回头呀,你愣着干什么呢?。” 黄振耀看见她眼神呆呆的。 整个人像是被定在了原地。 黄振耀的小动作,让崔秀回了神。 按捺住心头激动,慢慢回头。 就看见了梦寐以求的人。 真的是赵然。 赵然穿着黑色的风衣,就站在两三米外,一双眼睛带笑,“秀秀,不认识我了?” 怎么可能会不认识呢? 只是长时间没有见了,让她觉得不自在。 总之别别扭扭。 就像是第一次确定要成为男女朋友,兴奋中又夹杂着陌生。 她脚粘在原地,半天都没挪动一步。 还是赵然,大跨步上前,伸过手里,“我帮你拿行李。” 只是此时此刻,拿的自然不是行李,而是想要握住作秀的手。 他明显察觉到,崔晓对自己的感情,有点拘束。 这很正常。 毕竟分开有两个月的时间了,之前的亲昵,早已化成了拘谨。 黄振耀很有眼力见的离开。 崔秀的行李自然而然被阿辉拎走。 此时,这块空地就剩下他们两个。 崔秀深吸了一口气,有点羞涩地抬头。 触及到对方含笑的眼神。 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赵然,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因为你好看。”赵然如实回答,大着胆子上去,直接把对方搂在了自己的怀里,嗅到她身上的香味,整个人的心都被填满,“秀秀,我真的很想你。” 他此时不仅心里想,身体更想。 他不想特别虚伪地说,我心里想你,别的不想。 那都是假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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