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肥妻:我被糙汉前夫缠上了_第549章 我也是练出来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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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的人在身边,不询问那就有点傻了。
  男人喝了一杯水,对着崔秀比划了两下,“你们手里有这个吗?”
  直接从自己的腰带夹里,拿出了武器。
  直接放在了桌上。
  崔秀如实摇摇头,,“我们没有这玩意。”
  男人无奈耸肩,“跟人家比武器比不过,那只能给钱或者把命留下。”
  看他这样子,是建议他们手里有东西。
  崔秀看了看史建华,“你有渠道吗?”
  “有是有,但临阵磨枪,恐怕没啥用处,我还是希望现在就溜。”
  黄振耀也觉得尽量不要硬碰硬。
  武器不长眼,他们是凡夫俗子,又不是铜墙铁壁。
  这不是怂。
  而是识时务者。
  “那咱们就走吧。”崔秀觉得他们今天出门没看黄历。
  倒霉透顶。
  只可惜老天不给他们这个机会。
  他们刚要走,那几人就大大咧咧的走了过来。
  直接在他们面前站住。
  其中一个大块头,特别强势的说,“咱们一起拼个桌?”
  压根不是在征询他们的意见。
  而是通知对方。
  男人出声了,“兄弟,这桌子有点窄,恐怕容纳不下你的兄弟,要是不介意,那就把旁边的桌拉过来,咱们拼上。”
  崔秀以为对方会说,兄弟,你看见我桌上的武器了吗?
  要是长眼睛的现在就给我走。
  没想到他竟然要求拼桌。
  是个会变通的人。
  看样子,经常碰到这种事情,要不然处理的如此得心应手。
  那个大块头笑了,“看来咱们还是很有缘的,哎,这位美丽的东方姑娘,有没有荣幸请你喝一杯?”
  黄振耀最怕这样的情况。
  对方眼里带着笑,这笑却不达眼底。
  他刚要开口,崔秀的手落在了他的肩膀,“好呀。”
  她也不拒绝。
  看一看对方要做什么。
  黄振耀急了,“妹妹,这样做不妥当,还是拒绝了吧。”
  他们俩说的是汉语。
  对方听不懂什么意思,但从神情里可以看得出黄振耀很抗拒。
  大块头很不爽。
  拳头重重的落在了桌上,“瞧不起我?”
  史建华连忙笑了,“怎么可能,他只不过是担心妹妹,不会喝酒而已,这桌的酒我请你们喝。”
  史建华是混血儿。
  长相偏米国。
  他说话对方听了,“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瞧不起我呢?”
  史建华脸上不显,心里想,你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
  “相遇那就是缘分,咱们只是第1次见面,怎么可能会瞧不起呢,这顿饭我请了,但我的朋友还是希望你能不要动。”史建华说这话是有道理的。
  他不仅有钱,家里还有点背景。
  上来的这几个男人一看就是个不要命的主。
  如果能用钱打发,那再好不过了。
  命肯定比钱重要。
  可这几个男人分明是有备而来,为首的那个大块头笑笑,“男未婚女未嫁,追求也没有什么错。”
  他这话已经表明了态度。
  会追求崔秀。
  崔秀仿佛吃了屎一样,整个人的脸色不咋好看。
  她不是一个喜欢被太多异性关注的人。
  她要的要么是当朋友,要么是当合作伙伴,要么大家只做仇人。
  腻腻歪歪的没啥意思。
  崔秀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已经不好看了。
  旁边的大块头端起了啤酒杯,“美丽的女士碰一个?”
  语调虽然是反问,可他的态度却很坚决。
  有人想要抢着喝,这个人自然是黄振耀。
  黄振耀还没开口,对方的手直接伸了过来。
  看这架势似乎要给他捏断。
  崔秀眼疾手快,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腕,“先生,喝不喝酒全凭我的心情,没必要为难我哥哥,如果你想要与我过招,那咱们两个去外面,我正好手脚有点痒了。”
  崔秀明白了一件事,这些人不管你如何态度,终究会想方设法与你搭讪。
  大块头没想到崔秀的手劲儿这么大。
  “美丽的女士,你这样抓着一个男人的手不太好吧?”
  “习惯了,你不知道我这人呀,有一个坏毛病,平常手特别痒,痒的时候我就会找一个木头,然后用力一捏,就像这样。”崔秀收回了手,抓起旁边的杯子。
  面带笑容一捏。
  那个杯子在她的手下就跟纸一样。
  直接被捏的粉碎。
  大块头吓了一跳,“这位美丽的女士,你这癖好让人心惊呀!”
  “嘿嘿。”崔秀笑了笑,“我长相和我的性格还是有区别的,能当我朋友的,都是在我手下吃了不少暗亏,随后才老实了的人,要不信的话可以问问这位先生。”
  崔秀说着把话题抛到了旁边那个警察身上。
  那警察也耸了耸肩,“她说的一点也不假,我手里的镣铐差点被她给捏碎了,如果你们想要钱,直接提出一个数,这位美丽的女士,毫不犹豫会给了你们,但如果想要与她较量,我可不保证手里的这玩意儿会长眼睛。。”
  大块头仔细分辨,他心里有了别的决定,“原来是这样呀,我就喜欢有特性的女士,一会儿吃完饭,咱们在外面比划比划,记得不远处有一个靶场,放两枪?”
  崔秀从小到大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压根就没有接触过武器。
  跟这些身经百战的人是比不了的。
  如今赶鸭子上架,那她就只能作弊。
  她不想轻易被人牵着鼻子走,“比什么射击呀,赛车咋样?”
  大块头笑了,“这位美丽的东方女士,这是我们的地盘,你要认清楚,我们提出的要求你尽量满足,否则,我可能不会怜香惜玉。”
  看样子人家是不答应了。
  崔秀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看向了那位年轻的警察,“我是新手,打靶过程中失手打伤他,应该不犯错吧?”
  年轻的警察心里咯噔一下,“美丽的女士,你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崔秀特别认真,“我实话实说呀,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我身边的伙伴。”
  史建华没有发表的立场。
  因为他没和崔秀接触太久,只知道她看上去文雅,却是一个带刺的玫瑰。
  长相和性格全然相反。
  这里就只有黄振耀有发言权了。
  黄振耀点点头,“我妹妹确实没有接触过,不过她从小学武,练的都是大杀招,不知道这位先生能不能扛住?”
  大块头还不相信。
  秀了秀自己的肌肉,“我这也是练出来的。”
  “走吧,饭咱们先不吃了,打靶归来,我再慢慢享用。”崔秀也不跟他再继续啰嗦。
  此时此刻,这位主分明就是想要与她过招。
  再趁机把她给带走。
  见她真要走,史建华特别担心,“崔秀,我觉得咱还是请个外援吧。”
  “你的外援能跟人家比得过?”崔秀不是瞧不起的意思,而是说了实话。
  史建华直接叹了一口气,“真话确实有点伤人,不过你也说的对,现在找人也来不及。咱们也不能真的任由别人拿捏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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