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商人而言,大明朝可实在是个好地方。 虽然朱元璋所有的规定都在轻贱商人,但是却不怎么收商税。 这让大明朝的商业空前的繁荣。 基本上任何一个世家大族,家里只要有做官的,就肯定有做生意的。 就算是没有,在入了官场之后,自然会有商人主动上门,每年愿意上缴多少的银子,换取平安。 这也让大部分的官员把这些商人都当成了大肥猪,只要没钱了,就想办法把他们弄下来抄家。 毕竟只要能把生意做大的,肯定是有些见不得光的地方,不然他们为什么要寻求各种官员的庇护,每年拿出那么多的银子,难道是因为他们想要发善心吗? 所以每一个商人基本上都希望自己家里的子孙后代努力读书,这样他们才能够摆脱被谁都能咬一口的处境。 但是读书种子并不是那么好出现的,更何况他们的子孙后代锦衣玉食,每天享受着生活能有多少愿意苦读书的呢? 所以像这种改朝换代,反而是他们最好的机会。 尤其是在东南之地,这里有大量的外国人来做生意,跟他们接触的长了,这些商人自然也明白,人家的国家之内是个什么情况。 再对比一下自己的,自然就更不平衡了。 所以刘老爷子才能够聚集这么多人,在这里对他们而言,活到现在,锦衣玉食的生活也已经过够了。 现在有机会让他们的家族成为真正的大家族,就算是拼了他们这条老命试一试也没有任何怨言。 “刘老哥你就别卖关子了,究竟有什么计划就赶紧说给大家伙听。听吧,既然我们留在这里,肯定是团结一心,共同帮助闯王的。” “是啊,现在时间不等人,按照您说的情况,说不定闯王啥时候就自己打进来了,到时候我们想帮忙也没机会了。”m.biqubao.com 看到底下这群人已经不耐烦的样子,刘老爷子含笑捋了捋胡须。 “诸位不要着急,既然我提出了这件事情,自然是早有准备。现在南京城之内,所有的武将都在城墙之上守城,而文官则被之前魏国公带着人抓起来了,现在整个南京城内部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我们想要做什么都会十分的容易,诸位今晚就把家里能够信得过的家生子都带到南城,我已经派人出城联系闯王,就等他知道我们的存在就动手。” 见到刘老爷子这个样子,他们就明白,这老头根本就不想把计划的具体内容告诉他们,估计是怕他们提前行动,好在李自成那里独占鳌头。 不过他以为不说他们就猜不到了吗? 他们这些人就算是把家里所有的家丁都给聚集起来,也不超过1000人。 看起来是不少,但是想要在偌大的南京城之旅做点什么事情也不容易,尤其是能够影响到攻城的事情。 而南城据他们所知,就是存放军械器材和火药的地方。 他的想法估计是想带他们去那里把火药给点燃,掀起大爆炸。 到时候南京城之内一片混乱,就算是魏国公想要招收更多人参加守城都很困难,到时候攻城肯定轻而易举。 不过这样一来他们的名声可就彻底臭了,日后怕是要有人戳着他们的脊梁骨骂他们。 但是想成大事者都不拘小节,不过是些人命罢了,只要能够让他们的家族再进一步,死多少人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群人各怀鬼胎的散去不少,已经猜到刘老头想要做什么的都直接自己也派人去联系李自成了。 毕竟有机会独吞,谁想跟人分享呢? 端坐在云层之上的萧易看着他们的各种密谋,眼睛微微眯起。 光顾着去处理大明朝的贪官污吏,还有李自成那群反贼了,倒是把这群大明好商人给忘了。 不是说商人这个群体都是坏的,而是他们整天就琢磨着怎么赚钱,时间一长心里自然满是算计。 当他们心里就只剩下赚钱之后,那么其他的事情对于他们而言就已经不怎么重要了,逐渐也就丧失了人性。 只要能够赚钱,无论什么他们都敢干,就像是那八大皇商一样。 清朝能够凭借那么一点地盘和整个大明朝对战,并且逐步壮大,他们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这一点东南的商人也差不了哪儿去。 毕竟大清朝也是有入海口的,每年东南之地出现的各种上好的东珠人参,难道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只不过是因为东南之地做生意的人太多了,这些只在他们的生意之中占极少的部分而已,而不像八大皇上一样,他们唯一做生意的对象就是大清。 现在他们既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可以致别人的性命于不顾,那萧易就让他们好好尝一尝这种失去亲人的痛苦吧。 他们不是把自己家族之中的人都给送出去了吗?既然现在都准备造反,让全家飞黄腾达了,他自然得把这些人都给送回来,一起享受荣华富贵。 在内城之上的的无比心焦的魏国公,终于看见了自己的家将把一个和他儿子看起来有5分相像的仆人给带了过来。 此时他也懒得追究,为什么之前浪费了那么长时间,直接就开始对李自成喊话,已经可以完成交易了。 对面的李自成都已经等得不耐烦,准备下令进攻了,没想到魏国公居然又把人给送出来了。 他看了一眼旁边的李过。 “你可想好了,这一去可是危险重重。” 李过本身就不是那种喜欢拖沓的性子,闻言只是朝李自成拱手行了一礼。 “叔父您就看好了,我是绝对不会给您丢人的!” 拍了拍他的肩膀,让刘宗敏送他去交换。 等到他走在前面隔了一点距离,他才对自己最为心腹的爱将刘宗敏说道: “待会儿见机行事,如果有机会的话,就直接把对面那个魏国公世子给我抓过来,别让孤儿受到伤害,明白吗?” 刘宗敏重重点头,骑着马快速追了上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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