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八零:我跟豪门大佬闪婚了_第311章 愁云密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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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又在当地住了一晚,第二天才回赣城。
  苏唐得了第一名的消息,从文化中心出来,顾宴先打电话给家里报喜,再把电话给沈璐,由沈璐打电话到学校报喜。
  几乎是结果出来后的半个小时内,赣城那边学校和家里都知道了这个大喜讯。
  教育部门通知地方台和各报社,让他们明天一早的新闻,报纸上报道这个大好消息。
  苏唐一行人第二天傍晚到达赣城,他们先送沈璐回学校,再回家。
  路上,沈璐已经跟苏唐说了,让她明天一早回学校。
  校长说了,明天要开校会。
  苏唐得奖这事,一定要正式的当面的通知全校师生,并且明天中午学校饭堂免费加餐,每位学生可以打二两红烧肉。
  同时,还有教育部分给苏唐的各种奖励。
  明天也要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给苏唐颁发。
  这样做也是为了鼓励在校的其他学生。
  顾家。
  唐清和顾母已经准备了一桌好菜,就等着他们到家。
  听到汽车的声音,刘小玲率先往外跑,“我去开门,我去开门,一定是姐姐和姐夫他们回来了。”
  正好顾母和唐清也在厨房忙着,便让刘小玲去开门。
  “姐姐,姐夫,是你们回来了吗?”
  小家伙还挺谨慎,还隔着门问。
  苏唐笑应:“是的,我们回来了。”
  啪嗒一声。
  院门开了。
  刘小玲往外跑,苏唐和顾宴却被邻居们围着热情的聊天。
  “小苏,恭喜呀。”
  “小苏,你可真有大学问呀,大厉害了,你是我们利民小巷的骄傲。”
  “小顾呀,你真有眼光,你找了一个特别棒的媳妇儿。你媳妇儿长得好看,又有知识,还挣钱的本事,你可要好好的待她。”
  顾宴笑着应:“好的,阿婆,我保证会把她当成大宝贝一样宠着。”
  阿婆听了笑呵呵,不停的点头:“这样最好!疼爱媳妇儿的男人一定顺风顺水,因为对媳妇儿好,家里就和和睦睦,和气生财嘛,你说是吧。”
  “是是是!阿婆说的有道理。”顾宴也特别高兴,从未这么乖巧又温顺的和老人聊天。
  苏唐在一旁瞧着都觉得稀奇。
  宋小妹提着买回来的当地特产,示意刘小玲跟上,他们二人先进去。
  顾宴和苏唐在外面陪着聊了许久才进去。
  刚进去不久,又有人来敲门。
  老齐来了。
  提着东西来的。
  “小苏,恭喜呀!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苏唐和顾宴连忙从房间里出来,把老齐迎到厅里喝茶。
  “齐叔,你坐,喝茶。”
  老齐摆摆手,“不了不了,我那里没人守着,东西呢是我的一点心意,一定要收下。回头有空了,我再过来讨茶喝。
  我走了,你们刚到家,先歇着。”
  老齐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顾宴送他出门。
  老齐出门时,又有邻居提着东西过来。
  “小顾,你媳妇到家了吧?”
  “阿姨,刚到家。”
  “恭喜呀!你媳妇给咱们利民小巷争光了,她是我们利民小巷的骄傲。来来来!这是阿姨的一点心意,你媳妇学习用脑多,这鸡蛋给她补补。
  这是阿姨自家养的鸡下的蛋,不花钱的,一定要收着。”
  妇人把竹篮子塞到顾宴手中,人都不进门了。
  来了一个又一个。
  顾宴压根没机会进屋,脚边放着的东西越来越多。
  苏唐赶紧出来。
  她跟着顾宴一起向邻居们道谢。
  顾母听着外面唠嗑的声音,热热闹闹的,欢声笑语,她也笑容满面。
  从昨天收到消息后,她和唐清两个人的脸都要笑僵了。
  今天一早新闻出来,她们出门碰到谁都会得到祝贺,谁都要拉着她们唠嗑几句。
  顾母笑道:“妹子,还是咱们这里热闹呀,咱们家唐唐真是厉害,我们也跟着蹭了不少光呢。”
  唐清笑着点头。
  她也喜欢利民小巷。
  这里比刘家那个小区的人要有人情味多了。
  过了许久,顾母和唐清把做好的饭菜单上桌,摆好碗筷。
  顾宴和苏唐,还有宋小妹把邻居送的东西都提了进来。
  顾母看着地上摆满了东西,惊讶的感慨:“咱们这里的人情味真浓,邻居们这么好,咱们也不能就只收东西。
  顾宴,你吃完饭打电话给老乔,让酒楼那边明天早上多做一些点心。
  一份一份的打包好,明天上午送过来。
  我和你小姨挨家挨户送去,也算是给了回礼。”
  明天顾宴肯定要去厂里,苏唐要回学校,给邻居们送答谢礼,就由她们两个长辈去送。
  这样也合适!
  顾宴点头应好。
  刘小玲站在厅门口,望着院门,“谭叔叔怎么还没来?这个时候应该下班了呀。”
  顾母中午就让唐清打了电话去派出所,邀请谭松和吴笑笑今晚过来吃饭。
  按说他们师徒二人该到了!
  “再等等,应该快到了。”
  唐清的话音刚落下,院门就被人敲响。
  宋小妹赶紧出去开门。
  果然是谭松师徒二人。
  吴笑笑把自行车往宋小妹身上一靠,人就已经往里跑,“阿小哥,你帮我把自行车推进来放好。谢谢呀!”
  吴笑笑朝苏唐跑过去,欢呼一声,紧紧抱住。
  “苏唐,我为你感到骄傲!你太棒了!”
  谭松提着东西进来,笑看着两个抱在一起又蹦又跳的女孩。
  “小苏,恭喜!”
  “谢谢谭叔!”苏唐轻轻拍了拍吴笑笑的背,“好了好了!先洗手吃饭,饭菜都端上桌了,就等你和谭叔。”
  “好!”吴笑笑松开苏唐,去洗手间时,望了一眼餐桌上的菜,哇了一声。
  “哇哇哇……今晚的菜真丰富,看起来色香味俱全,这肯定是顾阿姨和我师母一起做的吧?”
  私下在家里,吴笑笑不顾唐清反对的改了口。
  一口一个师母。
  开始唐清被闹得大红脸,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顾母笑望着吴笑笑,“你们师徒二人快去洗手。”
  吴笑笑性格开朗,像个小太阳似的,每次看她都是笑容满面,特别活泼。
  如果不是侧面打听过吴笑笑不愿意放弃现在的工作,顾母真的想把吴笑笑介绍给自己的二儿子。
  不过,她知道,这不可能!
  一顿饭热闹极了!
  大家都特别高兴。
  苏唐也高兴,多喝了几杯黄酒,最后都上头了。
  醉熏熏的被顾宴扶回房里。
  吴笑笑有些自责,“不该敬她太多酒的,明天她还要去学校呢。”
  吴笑笑是没有想到苏唐喝黄酒都能醉。
  这黄酒是赣城人都会酿的,就是那个酒糟去了渣,滤出来的。
  完完全全的糯米甜酒。
  “没事!睡一觉就好了,我等一下给她煮醒酒茶。”
  “哦,那我先回去了。”
  宋小妹:“我送吴同志回去。”
  ……
  顾家这边美滋滋的,老刘家就愁云密布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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