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刚要是平庸,你也不会和他玩的不是吗。” 惜夏的话有点故意歪曲的味道,但很有杀伤力,元月张了张嘴,最终却没有反驳。 郝刚要是平庸的人,自己还会喜欢吗? 元月心里狡辩着:郝刚怎么可能平庸,他就是想平庸我也不会让他平庸! 在坚定性方面,元月一直不如惜夏,上一世不管郝刚是在最风光的巅峰期还是最没落的日暮途穷时,惜夏都毫不犹豫地站在郝刚的身边。 喜欢就是喜欢,就像西方结婚誓词里的内容:不管他是健康还是疾病,富有还是贫穷。 惜夏是无畏地接受,元月是固执地拥有。 郝刚有点进退两难,两个小情人当着自己的面讨论这种话题,还有没有公德心啊。 元月说话挟枪弄棒,惜夏反击绵里藏针,女人太精明对于男人来说真不是好事,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躲在休息室里看黄春蕾欺负李二少呢。 郝刚装作没听见,打着哈哈:“玩什么?大明星很好玩是吧,有没有不给面子的?” 元月正被惜夏刚才一句话堵得憋气,随口就把这口恶气出在了郝刚身上:“大明星当然好玩,你又不是没玩过。” 这话说得大胆,郝刚目瞪口呆,惜夏掩口大笑。 元月也意识到了自己话里的歧义,狡黠地四处看了一下,看到没人注意到他们三个,才松了一口气。 “你们不许传出去。”元月恶狠狠地威胁到。 惜夏毫不在意元月的威胁,伸出白嫩的手指开始要挟:“让我摸一把。” 元月羞红了脸,“惜夏你怎么也学会耍流氓了!” 惜夏又是一阵娇笑:“我是刚学会,郝刚应该是早就会了是吧。” 话里还是有话,今天的交锋,元月完败! 凤凰广场这边今天下午是士林传媒的专场,这次海川音乐节只有士林传媒是以团体形式出现的。 士林传媒毕竟算是海川自家的孩子,该照顾的肯定要照顾,这点就是最挑剔的经纪人也没有微词。 另一个原因就是士林传媒这批人在王金花的高压调教下,很是团结,没有鸡零狗碎的矛盾。 只要能上台,不在乎谁的腕大,谁的名响,同台演出,没有不和谐的声音。 士林传媒近年来虽然是初入江湖,但经过“爱姐”校园民谣和京城音乐会的渲染,已经初露锋芒,有了和一流高手叫板的本钱。 别人是高手,是丘处机、梅超风,最不济也是欧阳克这类的水平,但士林传媒这批人还都是在成长期,充其量是江南七怪,想不输那就得打群架。 一个人名气不行,我们一群人名气还不行吗? 郝刚想的也很简单,士林传媒底蕴不够,那就数量来凑,当有足够多高质量作品面世,谁敢说士林传媒不行。 士林传媒能拿出手的艺人很多,岗岗和帅毛、静静和琳琳,再加上丑货谢咚,三个小时的时间并不算很长,新歌加旧歌足够造成轰动效应了。 音乐节这种场合不像费翔的巡回演唱会,演唱会唱的是氛围,观众看的是明星,六十场演唱会上想唱哪个唱哪个,不挑剔。 但音乐节是拼水平的,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打名气的,你有什么特色,你是什么风格,这里才是展示底蕴的舞台。 演唱会的观众大多数凑的是热闹,但音乐节的观众里能看懂门道的可是为数不少,至少有大量的音乐人和资深媒体人会评头论足的。 李二少找过来的时候,明显兴致很高,郝刚不住地往黄春蕾脸上看,不知道黄春蕾又给了李二少什么甜头。 黄春蕾娇嗔道:“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啊!” 郝刚挑拨道:“我说二姐啊,在元月和惜夏面前咱能不能不提美女这事,你不觉得憋屈吗?” 黄春蕾立刻冷下脸,阴沉着声音:“郝刚,你信不信我能让塔山村那两个老人赶过来混合双打。” 打弟弟要趁早,现在黄春蕾打不过郝刚,就只能告状了。 干闺女也是闺女,郝爸郝妈对王丽红和黄春蕾稀罕着呢。 元月赶紧跑过来抱住黄春蕾的胳膊:“春蕾姐,你生他的气就上当了,他强任他强,清风过山岗,是不是美女,咱们说了算。” 都让金老先生带坏了,吵个架还用上武林秘籍了。 惜夏羡慕地看着元月抱着黄春蕾的胳膊,暗暗地琢磨,想融入郝刚的生活,任重道远啊。 李二少一副得道高人的样子,宠辱不惊,这时候表明立场是很愚蠢的,黄春蕾不一定会领情,郝刚肯定会埋怨自己见色忘义。 几个人打打闹闹,出了后台,看节目还是正面比较好。 舞台下已经是人山人海,放眼望去都是年轻稚嫩的面孔,士林传媒的歌手们在大学生中还是很有号召力的。 “怎么都是学生?其他人呢?另一个场地是谁?” “胡静和岗岗、静静他们的受众大多是学生群体,另外海川的技能大赛正在举行,一些有目的的人都去观摩技能大赛了。”李二少对各个环节倒是很熟悉。 郝刚明白了,在音乐节期间举办技能大赛还是他出的主意,但是具体怎么操作他是真的没关注。 劳心者动嘴,劳力者跑腿,各尽其能吧。 海川方面把技能大赛安排在今天举行,实际上是分流了音乐节的注意力,放在其他地方肯定不会这样安排的。 但海川举办音乐节的目的是什么?是吸引人才。 尽管音乐节给海川带来了意料之外的影响力,但在吴以仁的心中,孰轻孰重还是有偏向的。 “效果怎么样?”郝刚问道。 “我哪知道,我一直和你在一起。”李二少没好气地回答。 我李佳杰是副总,不是秘书。 郝刚搂住李二少的肩膀:“那咱看看去。” 李二少打开郝刚的胳膊:“要去你去,我是来听歌的,不是来工作的。” 黄春蕾在这儿呢,陪女朋友“花前月下”的大好时机,脑子进水才跟你去看那些砌墙、车削的事呢。 元月冷冷地看过来,意思很明显:你郝刚要是敢走,就不要怪我给你小鞋穿。 郝刚叹口气,不去就不去呗,我就是觉得在这歌听得没意思,都是我写的歌,有什么好听的。 等会听了歌还要喝彩,自己给自己鼓掌,这事我在高一领奖学金时干过一次就够了,难道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再干一次? 丢人不! 惜夏不动声色地靠了过来,吕丽娜玩得忘乎所以,不知道被颜霞拉到哪儿去了。 惜夏只能靠到郝刚的身边,听歌当然得和心仪的人在一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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