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柒从衣帽架上把小挎包取下来,接着拿出百鬼册,再次来到无知鬼面前时,小家伙的脸上多了几分肃然。 “这是要做什么?”无知鬼并不认识百鬼册,只感觉这本蓝皮小书上金光闪闪,让他心里莫名有几分发怵。 “丹阳山坤道萧柒柒,问眼前何人!” 柒柒声音清脆,一句话就让无知鬼直挺挺的跪下来。 这股强大的压迫力,别说是无知鬼了,就连早已投诚认主的温如玉和徐乘风都有几分紧张。 “宣城市春扶县坛香郡人……” “死时三十五岁,姓赵名蠢蠢……” “后改名为赵聪慧……” 无知鬼赶紧事无巨细的自报家门,说完后,还朝着柒柒重重的磕了个头。 “大人,小人所言句句属实,还请大人明察秋毫!” 萧思睿立志成仙成佛位列仙班,有了这个大梦想后,莫名其妙就不怕鬼了。 毕竟自己可是以后的神仙,要是说怕鬼,那不是给神仙们丢脸了? “什么大人小人的,看你穿着顶多就是十年前的,说话怎么和古人一样。” “这儿没人和你演电视剧,问你什么就说什么!” 萧思睿认真起来的样子,别说还真有模有样的。 就连柒柒都不禁对他刮目相看,“三哥哥今天好勇敢啊!” “那可不~”萧思睿甩了甩头发,得到妹妹夸赞的未来神仙,心里美滋滋的和吃了蜜一般。 “好好好!问我什么我就说什么……问我什么我就说什么……” 无知鬼明显被吓破了胆,一直反复说着同一句话。 “你是怎么死的?为什么会找上刘兴?”柒柒坐在小马扎上,开启了听故事模式。 —— 赵聪慧刚出生的时候,父母商量半天,本来是要给他取名为赵春春。 但要去上户口的时候,他爸不知听谁说四虫顶双龙,四虫抬春春,春春日后必定平步青云一跃出农门。 想着这是个好彩头,赵老爹当机立断,大笔一挥就给儿子的名字上加了四个虫…… 或许是名字没取好,赵蠢蠢从小就不太聪明,不仅成绩不行,就连生活技能也不能掌握。 一直到初中,他都还没学会用筷子。 但他却从未感觉不妥,别人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他还洋洋得意的回怼。 “你懂什么?左撇子右撇子用筷子,那是因为他们有些左脑发育好,有些右脑发育好。” “我双手都能用勺子,说明我左脑右脑大脑小脑都发育好。” “不懂就瞎咧咧!知不知道什么叫天才?” 赵蠢蠢无知,但却能把一切的无知,曲解成自己的独家言论。 大家也不明白他到底是脑筋太蠢,还是脑筋太活络。 一直到几十年之后,出了一个新词语——杠精。 那些被赵蠢蠢怼过的人才明白,这不是脑筋蠢不蠢的问题。 赵蠢蠢只是无知,并且无知且自信,还自信到可以怼天怼地怼空气。 赵蠢蠢毕业后没有如愿跳出农门,相反,父亲去世后,他倒是接下了父亲那一亩三分地,就此扎根农门。 那时候,农村娶媳妇儿不需要什么车子房子和彩礼。 只要你做事扎实对人好,还是有很多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你的。 赵蠢蠢虽然说无知还杠精,但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并且做事稳扎还不乱花钱。 所以刚到二十五岁,媒人就给他介绍了一个邻村的姑娘。 没见两面,两人就结婚了。 结婚后没多久,赵蠢蠢的媳妇就怀孕了,瓜熟蒂落生下个儿子,赵蠢蠢他老娘欣喜的都差点过去…… 按理说老婆也娶了,儿子也生了,每年的收成供一家吃喝也有结余。 赵蠢蠢的日子可以说是过得相当舒适了。 但俗话说得好,饥寒起盗心,暖饱思淫欲。 赵蠢蠢竟然在老婆怀孕期间,和同村的寡妇鬼混在一起了。 寡妇不仅有点小姿色,还有点小文化。 撺掇着赵蠢蠢把家里的钱都给她,还承诺给赵蠢蠢生个孩子。 赵蠢蠢感觉自己简直就是成功男人的代表,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老婆也给自己生儿子,情人也给自己生儿子,这不是人生赢家是什么? 让人没想到的是,赵蠢蠢把家里的存款两万块都给寡妇之后,第二天竟然连寡妇的人都找不到了。 向村里人打听才知道,寡妇连夜就包车离开村子了。 赵蠢蠢仰天流泪,没想到自己聪明一世,竟然被个寡妇给算计! 赵蠢蠢的媳妇儿出了月子,本想给孩子办个满月宴,但赵蠢蠢却百般推脱,最后一盘才知道,家里竟然一分钱都不剩了! “钱都哪里去了?”赵蠢蠢的媳妇抱着刚满月的孩子,双目通红的质问自家男人。 赵蠢蠢砸了咂舌,“头发长见识短,现在流行什么你懂吗?” “钱都是放去搞投资了!到时候回来,那可就是成倍成倍的回来!” “以后咱们还用得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你就稳稳的等着,总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赵蠢蠢媳妇半信半疑,但毕竟这个家是赵蠢蠢在当,他说什么,自己也只得相信…… 一晚上,赵蠢蠢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清早就出了门。 再回来的时候,他举着一张新户口页,宣布自己正式改名为赵聪慧。 人可能都是一样,钱越存越多的时候,做事就越来越有劲儿。 但从零开始,却是那么的难。 就像是手写了一篇百万字小说,知道故事的开始发展和结尾。 但是忽然有一天,一场大火烧光了所有的稿件。 你想把故事重新复刻出来,但是却没了那么精力。 赵聪慧就是这样,知道自己继续和从前一样,种田收割卖农作物,依然可以存住钱,也可以保住一家的开支。 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存的两万块,就这样落进了别人的口袋,赵聪慧做什么都提不起一点精神。 赵聪慧不想做事,但待在家里,媳妇就会一直纠结存款的事情。 所以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出远门打工。 虽然落了耳朵的清净,但后来赵聪慧才明白,寡妇远远不是自己走错的唯一一步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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