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味楼饭庄吃过晚饭,距离天黑还有一会儿。 老丈人丈母娘说今天在帝都火车站附近,看中了一栋非常适合开宾馆的房子。 闲着也是闲着。 从饭店出来,杨玉坤和徐静平顺道又跟着老丈人丈母娘去了一趟火车站。 徐静理她们没跟着一起去,先回了小酒馆。 师傅和片儿爷说要去找关大爷和牛爷,也先撤了。 没过一会儿。 在老丈人丈母娘的带领下,一行四人到了火车站斜对面的一栋楼内。 “小坤,静平,这栋房子怎么样,用来开宾馆合不合适?” 徐慧珍和蔡全无带着二丫头和二女婿将楼上楼下里里外外都转了一遍,这可是她们找了这么长时间,找的最合适开宾馆的房子。 “这个位置,确实不错。” “离火车站近,地方也大,妈,你是打算把你的三秋叶宾馆开在这儿吗?” 这栋房子杨玉坤和徐静平仔细看过了,上下三层。 虽然楼层不高,但每一层的面积却不小,有五百多平,加起来就是一千五百平,除去公共区域,装修四五十间客房出来不成问题。 在房子前面还有一个差不多五百平左右的院子,也是属于这栋房子的主人的。 位置可以说是非常合适,宾馆开起来之后客源不用担心。 “这栋房子的主人要去国外,所以打算把这栋房子卖掉,我打算买下来。” “妈,这么大的房子可不便宜,你们手上现在有那么多钱吗?” “我和你爸还是有点存款的,把这栋房子买下来问题不大。” 这栋房子徐慧珍确实看上了,正好这栋房子的主人打算将其售卖掉,拿着钱去米粒尖享受生活。 价格也合适。 所以她打算把这栋房子买下来,装修改造成宾馆。 她已经和这栋房子的主人约好了,明天就去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到时候钱货两清。 等把这栋房产买下来,然后就去找人设计规划装修,早点把宾馆运营起来。 杨玉坤说道:“伯母,你们要是钱不够的话,我和静平这里还有不少,你们可以先拿去周转。” 知味楼饭庄生意不错,赚了不少钱。 老丈人丈母娘如果需要钱,他这个做女婿的自然也不能袖手旁观。 “伱们赚的钱你们自己留着,我们手中攒的钱足够把宾馆开起来了。” 要是手中的资金真的不够,徐慧珍自然不会跟二丫头和二女婿客气。 开了几十年的小酒馆。 小酒馆重开和增设了小食堂之后,也多少赚了一些。 用他们手中这笔存款将宾馆开起来,完全不成问题。 “那行,如果你们需要资金方面的问题,直接跟静平说,让她给你们拿钱。” “行,有你这句话就够了,天快黑了,走吧,先回家。” 虽然手中并不缺钱,但二女婿这番话,让徐慧珍和蔡全无感觉非常欣慰。 第二天上午。 徐慧珍和蔡全无就约了房主,去相关主管部门对房屋进行售卖过户,拿到了这栋房子的所有权。 将房子买下来之后,徐慧珍便找人对房子进行设计改造装修,同时也没忘去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個体工商营业执照。 等宾馆装修完毕,已经是好几个月之后。 时间步入一九八二年,杨玉坤和徐静平这些参加恢复高考之后第一届考上大学的学生,也即将迎来大学毕业。 ………… 帝都师范大学。 杨玉坤将徐静平送到女生宿舍楼下,回到宿舍就看到王爱国满脸绝望的躺在床上,双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 宿舍里就王爱国一个人,丁宝松他们都不在。 “怎么了老王,生病了?” “哎……头疼啊。” “为了论文的事?” “对啊,小坤,你的毕业论文准备的怎么样了?” “我的毕业论文早就准备好了,你准备的怎么样?” “毫无头绪。” “老王,那你可要加油了,毕业论文可关系到咱们的工作分配,而且没剩下多少时间了,你可得抓紧。” 没几天就要开始毕业答辩了,杨玉坤和徐静平的毕业论文早就准备好了。 丁宝松他们也已经把毕业论文准备妥当,就王爱国还没开始动笔。 这年头虽然包分配工作,但毕业论文,同样关系到他们的工作分配问题,不认真对待的话可是要吃大亏的。 “我知道,宿舍里太闷了,哥们出去透透气,找找灵感。” 王爱国从床上爬起来,胡乱抓了一下头发。 毕业在即,毕业论文还毫无头绪,他心里也着急。 但急没有用,心里越是着急,越是理不清思绪。 他打算出去透透气,回家抱抱孩子,说不定灵感就来了。 “对了老王,老丁他们呢,跑哪去了?” “去外面玩去了,好像是去了三山五园那边,本来是打算叫你一起,你没在。” “你怎么没去?” “老丁他们的毕业论文都已经完成了,哥们都还没动笔,哪有心思跟他们一起出去玩啊。” “也对。” “不跟你聊了,哥们先撤了,回家看我儿子去。” 王爱国走了,丁宝松他们去三山五园那边玩去了,宿舍里就剩下杨玉坤一个人。 丁宝松、何长福、彭建国他们都是有老婆孩子的人,所以毕业之后他们都打算申请回老家工作。 彭涛的对象是房山那边的,所以他打算留在帝都,就是不知道工作分配的时候,有没有机会留下来。 至于杨玉坤和徐静平,他们肯定是不需要公家分配的工作的。 毕业之后。 徐静平继续去知味楼饭庄当她的总经理,杨玉坤则打算继续当他的甩手掌柜。 又过了几天,毕业答辩开始,杨玉坤和徐静平都顺利通过,成功拿到了毕业证和文学学士学位。m.biqubao.com 丁宝松几人也一样,王爱国也在最后关头搞定了毕业论文,有惊无险的顺利毕业。 丁宝松、何长福、彭建国三人即将离开四九城回老家参加工作。 共同在一个宿舍里住了四年,因为他年纪是最小的,这几个老大哥对他都颇为照顾。 这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也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再见面的机会。 这天下午,杨玉坤特意在知味楼饭庄安排了一桌,给他们践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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