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这是喝了多少啊,怎么醉成这样?” “一斤红二。” “牛,来老何,搭把手,把老彭抬回去。” 丁宝松招呼何长福,俩人把彭建国架起来,扶着他回了宿舍。 “热死我了,我先去盥洗室洗个澡。” 彭涛抹了一把头上的汗。 为了把醉的不省人事的老叔背回来,差点没把他累瘫。 让他少喝一点,非要一个劲的喝,醉了还得他背他回来。 汗水不要钱似的往外冒,他身上的衣服,都能拎出水来了。 “小彭,同去。” 杨玉坤将洗漱用品拿上,跟着彭涛一起去盥洗室刷牙洗脸。 洗漱完毕。 回到宿舍没过一会儿。 就到了熄灯的时间。 一夜无话。 第二天杨玉坤起来的时候,发现有人起的比他还要早。 “小彭,起这么早,约会去啊?” “去食堂吃早饭,小坤,要不要一起去?” “哥们就不打扰你跟对象约会了。” “那我去了。” “去吧。” 杨玉坤喽了一眼,发现丁宝松、何长福、王爱国、彭建国几人都还在呼呼大睡。 尤其是昨晚醉酒的彭建国,这会儿还在打呼噜。 也没吵醒几人,洗漱之后杨玉坤便离开了宿舍,徐静平在楼下等他。 “小坤。” “走吧徐静平同志,咱们先去吃早饭。” “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包子,豆浆。” “行。” 俩人结伴去食堂吃早饭,然后一起去教室上课。 一直到快上课的时候,丁宝松几人才打着哈欠走进教室。 杨玉坤笑道:“老彭,酒醒了?” “还有点晕乎乎的,没有完全醒,那俩人太鸡贼了,一个劲的灌我。” 彭建国揉了揉脑袋,要不是丁宝松把他叫醒,他现在都还在梦会周公。 昨天那两個同村的兄弟非要请他们吃饭,一高兴就多喝了一点。 他的酒量其实还行,只是那两个同村的兄弟轮流敬他,然后就喝醉了。 “小彭呢,这小子跑哪儿去了?” 彭建国扫了一眼,在教室没有看到侄儿彭涛。 “一大早就约会去了,那不是来了吗。” 杨玉坤朝窗外看了一眼,只见彭涛正往教室跑,辅导员就跟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俩人先后走进教室。 “各位同学,咱们又见面了,很高兴再次见到大家。” “导员好。” “导员,好久不见。” “好,这个暑假,大家过的怎么样?” “非常好。” “那就好,不过接下来,请大家把心收一收,最后一个学期了,论文什么的该准备的,可以开始着手准备了。” 辅导员和大家见了个面,交代了一些事情,就说自己还有别的事情要忙,就溜了。 新学期的校园生活,大学四年的最后一个学期,正式拉开帷幕。 ………… 杨玉坤答应请何长福他们下馆子,去知味楼饭庄吃大餐。 所以周五这天,他特意往知味楼饭庄打了一个电话,让饭店那边多准备一桌的食材。 周六下午放学,杨玉坤直接把何长福他们带到了知味楼饭庄。 允许带家属。 王爱国带上了媳妇和孩子。 彭涛把他那处了几个月的对象,也带上了。 “小坤,要不咱们还是换一家吧,这地方吃一顿,太贵了。” “是啊小坤,没必要来这么贵的饭店吃,随便找一家小饭店就行。” “听说在这儿吃一顿,随随便便都得花上好几十块钱。” “几十块,这么贵?” “是啊,哥们也是听别人说的,光一瓶酒都卖十六块。” “太贵了,换地方吧。” 到知味楼饭庄一看,何长福几人都表示太贵了。 尤其是王爱国说出在这里随便吃一顿,得花上好几十块、一瓶酒就要十六块之后,几人纷纷表示要换个地方吃。 请客的是杨玉坤。 他们也知道杨玉坤不差钱。 虽然不用他们付钱,但也不能这么造啊。 一瓶酒都要十六块钱,普通工人半个月的工资,怎么不去抢。 杨玉坤见状笑着说道:“换什么换啊,哥们昨天就已经预定好了,你们就放心吧,钱哥们是带够了的,不会因为没钱付,把你们押在这儿洗盘子。” 何长福道:“预定了,可以退订吗?” “退什么退,今天这顿饭,咱们就在这儿吃。” 在服务人员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二楼的一间包厢。 他特意叮嘱过饭店的工作人员,别暴露他和徐静平的身份。 “这还是哥们第一次来这么上档次的饭店吃饭,今天沾小坤的光了。” “瞧瞧这包厢的陈设,这档次,不愧是四九城拍的上号的饭店。” “老丁,老何,你们俩能不能别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跟没见过世面似的。” “小坤,你确定把钱带够了?” “我去,这么多年哥们了,我还能诓伱们不成?” “菜来了。” “好香啊,光闻这菜的味道,就感觉跟饿了三天三夜一样。” “小坤,这菜是那位拿下帝都第一届厨艺大赛第一名的陈师傅亲手做的吗?” “不是。” 陈玉亮是知味楼饭庄的主厨,但他现在基本上不亲手下厨。 除非是有外事接待,比如上面的领导在知味楼饭庄请外国友人吃饭。 知味楼饭庄开业这么久,也有过几次外事接待,都是陈玉亮亲自下厨。 平常营业,都是饭店的其他厨师负责掌勺。 饭店每天接待这么多客人,要让陈玉亮来掌勺,还不得把他累瘫啊。 王爱国说道:“小坤,这坛酒,就是知味楼饭庄卖十六块钱一坛,独有的八仙醉吧?” “对。” 彭建国说道:“一坛酒敢卖十六块,这是什么神仙酒?” 王爱国解释道:“在知味楼饭庄有三款其他地方买不到的美酒,分别是八仙醉,瀚海琼浆,解语花。 知味楼饭庄之所以如此吸引四九城的那些老饕,除了饭菜美味,就是这三款酒让他们对知味楼饭庄趋之如骛。” 丁宝松道:“老王,你喝过吗?” “没有,我可没钱来这地方下馆子,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何长福道:“那还等什么呢,把酒开了,咱们也尝尝这十六块钱一瓶的八仙醉,究竟是个什么滋味。” “那我开了。” 王爱国将封泥拍开,一股极具韵味的酒香飘散而出。 几人连忙催促王爱国倒酒,尝了一口之后纷纷表示这酒确实贵,但值这个价。 “来吧哥几个,兄弟姐妹们,动筷子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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