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叔,小五,继续去我那儿坐会儿?” “天快亮了,就不去了。” “一夜没睡,困死我了,回家睡觉去,杨经理,等回头空了,再去你那儿喝茶。” “行,坤叔,小五,那咱们回见。” “回见。” 凌晨四点,鬼市结束。 从鬼市离开之后,杨玉坤和韩春明俩人便直接离开了琉璃厂。 这次逛鬼市,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从头到尾都非常顺利。 收获还行。 杨玉坤从鬼市上淘到了两只永乐青花压手杯。 韩春明淘回来的老物件数量,比他就多多了。 身上带的钱,韩春明这次全花光了,从鬼市上买了三十多件各种各样的老物件回来。 现在正值盛夏,天亮的比较早,等俩人回到院里的时候,天都已经蒙蒙亮了。 韩春明请杨玉坤吃早饭,路过一家早餐店的时候,一人整了几个牛肉馅大包子。 “困死了,哥们得先睡一觉。” 打了个哈欠,韩春明把自行车支门口。 昨晚一夜没睡,现在瞌睡顶不住了,必须得好好睡一觉才能回神。 杨玉坤打开门进屋,将从鬼市淘回来的两只压手杯随手放进了随身种植空间。 昨晚在去鬼市之前,他已经在随身种植空间里面养足了精神。 外加他从小习武,身体素质远比一般人要强。 尽管昨晚没睡,却一点都不觉得困。 在家里待了一会儿,等天大亮,杨玉坤出门去隔壁胡同找徐静平。 在胡同口,碰上了孟小杏和牛爷俩人。 孟小杏蹬着人力三轮车,牛爷坐在三轮车车斗里,俩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牛爷,小杏姐。” “小坤啊。” “早啊小坤。” “早,你们俩这是干嘛去?” “我过来接牛爷去小食堂吃早饭,然后去回收站上班。” 孟小杏是过来接牛爷的,包接包送,还包一顿早饭和二两小酒。 “从咱们这儿去回收站也没多远,我本来打算自己过去,小杏这丫头非要过来接我。” 牛爷笑了笑说道。 孟小杏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离他们这儿,就隔了两条胡同,走路过去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这两天。 这丫头都会顺道去家里接他,还请他吃早饭,给他整二两小酒润嗓子。 当时这丫头去家里找他,说想请他去再生资源回收站上班,帮她捯饬捯饬、修补修补回收来的一些旧家具。 一开始他并不打算去再生资源回收站上班,有这时间去小酒馆喝喝小酒、跟关老头、破烂侯、片儿爷几个老哥们喝喝茶下下棋、在家逗一下孙子多好。 可这丫头耍无赖,他不答应就堵门。 没办法,他只能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就当闲着无聊给自己找点事做吧,赚点钱给孙子买糖吃,攒着给孙子以后娶媳妇用。 这丫头对他这個老头子,确实很不错。 工资没少给,比他儿子儿媳妇的工资也差不了多少钱,工作也轻松。 孟小杏这丫头还说,等以后再生资源回收站的二手家具生意做大,给他找两个学徒。 到时候他连活都不用干,整天攥着小茶壶喝茶,指挥别人干活就行,还会给他涨工资。 这丫头局气。 他很看好这丫头。 将来肯定能成为前门楼子胡同里继徐慧珍和程雪茹之后,又一位女强人。 孟小杏说道:“小坤,你还没吃早饭吧,一起吧,姐请你吃早饭。” “我吃过了,小杏姐,牛爷,你们去吧。” “那我和牛爷先去吃早饭了。” “小杏姐,你骑车慢点啊,可别把牛爷摔了,老胳膊老腿的可经不起折腾。” “放心吧,这么多年驾龄的老司机,稳着呢。” 牛爷瞥了杨玉坤一眼:“嘿,伱小子说谁老胳膊老腿呢,信不信我抽你?” 杨玉坤笑道:“您老听错了,我说您老当益壮,越活越年轻。” “老头子我虽然年纪不小了,可眼不花耳不聋。” “得嘞,回见您嘞。” “臭小子。” 看到杨玉坤开溜,牛爷笑着骂了一句。 “牛爷,您坐稳了,咱们先去小食堂吃早饭。” “丫头,你骑车稳当点,可别真把我老头子摔了。” “您就放心吧,就是把我自己摔了也绝对不会摔着您,对了牛爷,今天您想吃什么?” “炸酱面吧。” “得嘞,一会儿再给您切上半斤猪头肉下酒。” 孟小杏拉着牛爷出了胡同,没一会儿就到了小酒馆旁边的小食堂,要了两碗炸酱面和两瓶二两小酒、再切上半斤猪头肉。 杨玉坤也到了徐静平家里,他过来的时候,徐静平正搁院里洗头。 杨玉坤上前,接过杯子给她淋水。 徐静理从屋里出来,说道:“二妹夫来了。” “大姐,出门啊,干嘛去?” “去玩。” “明白了,那你快去吧,侯哥肯定等急了。” “静平,二妹夫,那我先走了,对了静平,你一会儿给爸妈他们说一声,我去三山五园那边玩去了。” “成。” “走了啊。” 徐静理推上自行车,去胡同口和侯魁汇合。 杨玉坤拿过毛巾,给徐静平将头发擦干。 这年头也没个吹风机什么的,都是自然风干。 等徐静平收拾好,俩人出门一起前往小酒馆。 等徐静平吃过早饭,杨玉坤接着把她送到知味楼饭庄,在饭店待了一会儿他就撤了。 “小坤。” “老王,你不在家陪嫂子,怎么有空跑这边来,不怕回头挨嫂子训?” 走进小酒馆,杨玉坤发现王爱国居然在小酒馆小酌。 好家伙。 媳妇都还没出月子,这家伙不在家里陪媳妇,还有心情大老远从新街口跑到这边来喝酒。 不怕回头让他媳妇知道了,跪搓衣板啊? “放心,哥们可是经过家里领导批准了,才来这边找你的。” “老王,找我什么事?” “请你喝酒啊,下个月六号,七月初七这天,我儿子满月,记得去家里小酌两杯。” “行,到时候我和静平都过去。” 下个月六号,杨玉坤算了一下时间,也没剩几天了。 他和王爱国是同班同宿舍的哥们,一个宿舍住了三年半,王爱国儿子的满月酒,他肯定会到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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