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郑可青苏醒,陆向宁可是没少来。 一来,张口闭口都喊“妈”,把郑可青喊得眉开眼笑。 熟了之后,郑可青问他为什么不和小早一起来。 陆向宁就说,一起来只能陪您一次,分开来能陪您两次。 这句话让郑可青高兴了好几天,总之她对这个女婿满意得不得了。 “我除了觉得饿,其他一点都不疼,也不难受。”郑可青尽量打起精神,不想孩子们担心。 黎早站到了另一边,小心翼翼地避开郑可青手臂上的滞留针,去握住那只几近干枯的手。 她的手,只剩下骨头。 就连埋进去的滞留针都是凸起的,显得特别粗。 “妈,你哪里不舒服就说,没关系的。”黎早一开口便已哽咽。 郑可青很虚弱,但她思维非常的清楚,“小早,妈妈真的没事了,你别害怕。” 黎早吸了吸鼻子,用力地点点头,“我是高兴……妈,你好好养病,今年过年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回家?” “对,想家吗?” 郑可青眼睛里是一种奢望的神情,她口齿清楚地说道:“想啊,我做梦都想回家,可我还能回去吗?” “能啊,当然能,到时候还有苏葵,还有我干爸干妈,你都还记得他们吗?” 郑可青嘴角带着微笑,却不回话了。 黎早担心刺激到她,也不敢紧紧追问。 良久,郑可青像是蓄足了力量,又可以开始说话了,“他们是我的发小,”一道眼泪从眼角挂落下来,“唉,好久没见他们了,真想快点见到他们。” 黎早鼓励她,“那就听医生的,好好配合,医生一批准你出院,我们就回家。” “阿宁一起吗?” 陆向宁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黎早在哪,我就在哪。” 两人又陪郑可青说了些话,基本都是他们在说,郑可青在听,时不时就笑笑。 快到中午的时候,郑可青身上的仪器都撤了,转移到了原来的病房。 黎早的心总算可以放下来。 与此同时,白絮亭满城寻找自己的儿子。 新上任没几天的陆氏总裁突然跑了,这要是传出去,简直叫人笑掉大牙。 她撤走了老宅的保镖,让所有人都出去找陆向锦。 陆家别墅,客厅。 陆向蓝正在家里做指甲,这次的美甲师手艺不错,她很满意。 “妈,你要不要也做一下?” 白絮亭哪还有心思做指甲,“我的大小姐,你上点心吧,再想想你哥有可能去的地方。” 美甲师是个年轻小姑娘,见主人家大发雷霆,她也很紧张,手一抖就把花瓣画坏了。 不过,她利索地改了两笔,就把图案弥补了回来。 陆向蓝一看,更满意了。 “他肯定躲在哪里打游戏,城西有几家出名的电竞酒店,你派人去找找。” 白絮亭一听,马上命令保镖去电竞酒店找。 她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恨儿子不成器,恨女儿也看不清形势,这都火烧眉毛了还有闲情逸致做美甲。 陆向蓝做美甲的同时也在刷视频,突然,一条劲爆的新闻落入了眼帘——金主包场为某待爆小花庆生。 新闻就是普通的八卦新闻,但这位金主的身型和样貌一下就被陆向蓝认了出来。 这不就是她那个风流的老爹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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