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婢拜见太子妃娘娘。” 朝华宫前,宫人们分列两行,齐齐朝沈雨燃叩拜。 虽然他们个个都低头跪在地上,沈雨燃仍然一眼认出了芳苓。 回忆前世最后的那一段时间,愁苦之中唯一的慰藉便是芳苓的陪伴。 沈雨燃稳住心神,走到朝华宫廊下,温和地让她们起身。 上回见面还是在睿安公主的宫中,芳苓遭人责罚。 彼时沈雨燃只是一介良媛,与姚妃、睿安结怨颇深。 芳苓既是睿安宫中的人,她贸然跟芳苓攀扯关系,只会让芳苓的处境愈发艰难。 更重要的是,沈雨燃知道,芳苓在进入东宫之前,日子过得并不差。 睿安不喜欢芳苓,所以当她从宫中搬去公主府的时候,并没有带走芳苓,而是将她送回了掖庭局。 芳苓在掖庭局呆了近一年的时间,学习各种技艺,她性子温和,做事周全,掖庭局的尚宫差遣她来了东宫服侍太子妃。 与其让芳苓跟着前途未卜的自己,倒不如让她留在掖庭局安稳的过日子。 因此,当初沈雨燃没有求萧明彻或是萧妙瑾帮忙把芳苓要过来。 看到芳苓重新站在自己跟前,沈雨燃心神晃动。 她和萧明彻决定要重新过好这一生,那么她也应该让芳苓这一生过上好日子。 沈雨燃看向芳苓,柔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芳苓。” 沈雨燃微微颔首:“即使掖庭局送来的人,必是做事妥帖稳当的,往后就跟灵凡一起留在内殿伺候吧。” 芳苓没想到沈雨燃会挑中自己作为贴身侍女,忙跪地谢恩。 其余人倒是没什么反应,挑选近侍,原就讲究一个眼缘。 更何况都是宫中送来的人,沈雨燃留人在身边,更是对皇后娘娘的信任。 长乐稍稍有些茫然,躬身走到沈雨燃身边,小声陪笑道:“娘娘,琅嬅宫那边内殿伺候的人手够了,不用再多留人。” 沈雨燃道:“谁说芳苓去琅嬅宫了?她是留在朝华宫内殿伺候。” “啊?”长乐听得更迷糊了,“朝华宫这边还要人伺候吗?” “当然,往后朝华宫可是我的寝宫。” “这……”长乐笑道,“可是主子说,娘娘往后都在琅嬅宫呀,奴婢可什么都准备妥当了。” 沈雨燃瞥向长乐,只是含笑看着他,没有说话。 长乐思索片刻,为难地说:“娘娘要住在朝华宫?” “嗯。” 这该如何是好? 长乐难以想象,主子听到这个消息时会是什么脸色。 可惜他得罪不起主子,也得罪不起眼前的女主子,只能陪笑道:“那娘娘想几时挪到朝华宫来?” “挪什么?这里本就是我的寝宫。”沈雨燃笑道。 这话长乐没法反驳,也不敢反驳。 他摆不平此事,只能等主子亲自解决。 “芳苓。”沈雨燃道。 “奴婢在。” “你随长乐去琅嬅宫,把我留在那边的东西都带过来。” “是。” “娘娘放心,一定收拾得妥帖。”长乐陪笑应道,领着芳苓往琅嬅宫去了。 灵凡跟着沈雨燃进了朝华宫内殿。 跟前世很像,又有些不一样。 约莫是陈设布置换过了,帐幔帘幕都绣着花,殿内所有的花瓶也都是别具一格。 不是萧明彻的手笔,应该是底下人为了讨她这个太子妃欢心,特意准备的。 要知道,前世她虽是太子妃,却是众人眼中迟早失势、毫无根基的太子妃。 摆在朝华宫里的东西虽是依例准备的,但用心还是不用心,一眼就能瞧出来。 昨夜沈雨燃几乎没睡,这会儿回来早都困了。 灵凡服侍着沈雨燃更衣,小声道:“娘娘,是不是你觉得奴婢服侍得不好?” “当然不是,只是你瞧,我如今的寝宫这么大,什么事都让你来做,岂不是累坏了?” “奴婢不怕累。” “我知道,不过咱们现在今非昔比了,能用的人多了,自己也不用那么累。” 更何况,灵凡是武婢,她最喜欢的就是练武。 从前是缺乏人手没办法,如今既不缺人,她也不想让灵凡做这些饮食起居的事。 在合适的位置上做合适的事,最好。 灵凡点了点头:“奴婢明白了。” 说着,灵凡笑道:“这些宫人里面,奴婢瞧着芳苓也是最可亲的。” 的确如此。 芳苓生得脸圆圆的,一双杏眼笑起来弯弯的,十分讨喜。 当年沈雨燃扫过一眼之后,便提拔了芳苓做贴身女官。 沈雨燃擦了把脸,躺了下去,叮嘱灵凡晚膳之前把她叫醒。 可惜,她没睡多一会儿,便被身旁的动静闹醒了。 有双宽厚的手钻进了她的衣裳,手掌抚过她的纤腰,手指恰到好处里点到了山巅。 他素知她最怕什么,反复揉捻过后,她就是再困也没法睡下去。 “快住手!”沈雨燃斥道。 萧明彻哪里肯听,反倒加重了力气。 “喂!”沈雨燃扭头去瞪他,“把你的手拿走。” 萧明彻见她转过脸来,凑上前亲了一口。 “燃燃,我怎么得罪你了?” “什么得罪?” “你都躺到这里来了?还不是在罚我?” 沈雨燃把他的手从自己寝衣里扔出去,神情淡然道:“什么罚?朝华宫本来就是太子妃的寝宫,我住在朝华宫,合情合理。” 萧明彻眯起眼睛,心口有些发虚。 这话相当耳熟。 应该是……什么人说过的……哦,是前世徐宛宁要搬进琅嬅宫之前,他对沈雨燃说的。 萧明彻自知罪无可赦,当即服了软。 “罚得好,该罚。” 沈雨燃轻哼了一声,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模样,认真道:“我是真的要住在朝华宫。” “真的?” 她点了点头。 “从前徐宛宁在琅嬅宫里住了那么久,我实在不想住在那边。” “好,那就住在朝华宫。” 沈雨燃微微一愣。 她的确不想再住在琅嬅宫,但她没想到萧明彻松口得这么快,着实令她有些意外。 正茫然的时候,见萧明彻从榻上坐了起来。 “长乐。” “奴才在。” “去琅嬅宫,把我所有的东西都带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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