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冬运开始,盛希平和周青岚见面的机会都少,更别提好好相处了。 如今总算下山来,俩人马上也要结婚了,小两口亲热一下还能咋地? 当然,周青岚一个姑娘家脸皮薄,在大街上被盛希平亲一下,哪怕是傍晚没啥人看见,她也臊得慌不好意思。 于是伸手就在盛希平腰侧,拧了一下。 “你就可劲儿坏吧,这大街上人来人往的,让旁人看见,咱俩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如今这年月,各方面都管的严,男男女女哪怕是两口子,在外面也不好有太亲密的举动。 甚至于,俩人一起在外面走路,媳妇都得在后面,恨不得跟丈夫离着挺远才好,就怕被人指指点点。 “切,哪来那么多臭规矩?我自己媳妇,爱怎么亲怎么亲,谁管得着?” 盛希平这样的厚脸皮,才不管那些呢,依旧扯着周青岚的手,笑嘻嘻的说道。 周青岚瞪了盛希平一眼,低头却也忍不住笑了。 年轻的小情侣,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恨不得天天黏在一块儿呢,她哪会真的嫌弃盛希平? 不过是嘴上说说罢了,心里其实挺喜欢的。 俩人手扯手,边走边聊,不多会儿来到了林场张裁缝家。 张裁缝,实际上叫张彩凤。 这人四十来岁,老家张店那头的,家里原本有个布庄,他爹还是个裁缝。 张彩凤小时候就在店里打下手,耳濡目染的学了些手艺。 后来布庄开不成,家里也败落了,人家给介绍了個在东北上班的林业工人,她就嫁过来了。 嫁到这边之后,张彩凤因为手艺好,经常给别人裁衣服做衣服。 她不要钱,只要粮食或者鸡蛋、肉食啥的,别人也抓不着她啥毛病。 真有人管,就说这都是帮忙,人家送东西那是还人情。 张彩凤给人家做衣服换东西,加上她家男人有工作,日子过的也挺好。 前几年,张彩凤买了台缝纫机,这下做衣裳更方便了,林场谁家要是做件像样的衣裳,都去找张彩凤。 “杨婶,在家么?”来到杨家大门口,盛希平一边往里走,一边喊了声儿。 张彩凤的男人姓杨,如今这年月,女人出嫁了,就得随着男人称呼。 一般就是叫嫂子、婶子、大娘,前面加男人的姓。所以管张彩凤不能叫张婶,得叫杨婶。 等着再过二三十年,大多数时候都得叫张姨。 屋里正收拾桌子要吃饭呢,一听外头喊杨婶,就知道应该是有人来做衣裳了。 张彩凤从屋里出来,往大门口瞅了眼,“哎呦,是希平和青岚来了啊? 快,赶紧进屋,吃饭了没有?正好家里要吃饭了,在家吃吧。” 这就是现成的客套话,家里来人赶上饭口,都会说一句,意思意思而已,不用当真。 “不的了,婶儿,我们来找你做衣裳的。” 人家就是客套一句,盛希平自然不会当真,他也懒得拐弯抹角,直接说明来意。 “是做结婚的衣裳吧?啥料子啊?拿来我看看。” 能找裁缝做的衣裳,布料肯定都不一般,对手艺的要求也高。 要是普通棉布,一般的家庭妇女都能裁了做,用不着专门找裁缝。 “来,进屋,进屋说话。”张彩凤把盛希平二人让到了里屋。 盛希平从兜子里拿出两块布料来,递给了张彩凤。 “婶子,这块毛涤青,给我做一套制服。这块呢子布料,你看看给我媳妇做件大衣。” 其实这个布料做西装裙也好看,可这年月哪有几个穿裙子的?太小资了,会被人批评的。 盛希平就想着,不如做件收腰款式的大衣,周青岚个子高还苗条,穿着肯定也不错。 “哎呦,这两块布可不便宜啊。” 张彩凤拿起布料细细打量,尤其是那块呢子布料,可把她稀罕的不行。 “希平,你可真够疼媳妇的啊,还会买。这料子做件衣裳,不得穿个十年八年的啊?” 干一行爱一行,张彩凤是裁缝,对各种布料很在行,遇上那种好料子,真的是从心里喜欢。 “来,婶子给你们量一下尺寸,有啥要求尽管跟婶子提,我保管给你们做出最满意的衣裳。” 张彩凤说着,赶紧从缝纫机的抽屉里,拿出来皮尺,再拿出笔和本子,一边给周青岚量尺寸,一边往本子上记数。 “婶儿,她这件大衣,下摆到膝盖上十公分左右,腰这里要收一下,这样好看。 大翻领、斜插兜,要是布料有剩余,再做个腰带。” 盛希平仔细回想着,上辈子见到的那些女式风衣啥样子,尽可能的描述出来。 “裤子不要那么肥的,合身一点儿,能套毛裤或者薄棉裤就行。” 这时候做套衣裳不容易,恨不得是冬夏都得穿。 所以大部分的衣裳裤子,都做的肥肥大大,争取里面能套棉袄棉裤。 盛希平不喜欢那种衣服,穿上太难看了,他又不是买不起布料做不起衣裳,没必要让媳妇穿的土了吧唧。 周青岚年轻漂亮,就该好好打扮。 张彩凤听了盛希平的话,一脸惊讶的表情。 “哎呦,青岚,伱说你这是从哪儿找了个这么好的男人啊?知冷知热会心疼人,连做衣裳都懂。 这套衣裳照着他说的做出来,你穿上肯定老好看了。” 张彩凤常年做衣裳的人,盛希平一说她就明白了,人家这是不差钱,就是要个好看。 张彩凤明着是夸盛希平,实际上还是夸周青岚眼光好。 周青岚心里美,瞥了两眼盛希平,抿着嘴直乐。 盛希平见周青岚笑了,他也跟着笑。 张彩凤一看俩小年轻儿这模样,忍不住也跟着笑。 多好啊,小两口情投意合、甜甜蜜蜜的,看着就让人心里舒坦。 “婶儿,做这两套衣裳,得多少粮食或者别的?” 盛希平懂规矩,没提钱,只问了要什么东西。 “哎呀,不用不用,你要结婚,婶子帮忙给做两套衣裳还要啥东西啊? 婶子也没别的能耐,就这么点儿手艺,你别嫌弃就行。” 张彩凤这话,一半是客套,一半儿是真心。 这林场里,就没有不知道盛希平本事的,那可是好猎手。 住家过日子,谁也不知道哪天遇上啥事儿,需要什么东西。 能够跟猎人交好,关键时候真的有用。 张彩凤有心想求盛希平,却又不好直接开口,就想着借这两套衣裳,跟盛希平攀个交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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