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的脑海里浮现出来那个人的模样,说道:“我觉得我应该不会和他成为朋友。” “嗯?”乔思沐有些好奇。 刚刚这丫头不是一会儿说那个孩子长得好看,一会儿又说他是第一个主动愿意和她交朋友的人吗? 怎么这会儿却又说应该和他不能成为朋友? 田心皱着眉心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具体为什么,反正,反正一方面他总是问一些很简单的题目,让我觉得他很笨。 可是,我有时候又觉得他明明不是那么笨的人,而且他和班里的其他男生也不太一样。” “怎么不太一样?”听着田心这么说,乔思沐倒是感到了有些好奇。 田心认真想了想,然后说道:“嗯……就是怎么说呢?感觉班里的其他男生都是小屁孩,但他不是小屁孩。” 这话说得有点笼统,但乔思沐也算是听明白了。 “你想表达的意思是,这个男生比班上的其他男生都要成熟,不像其他男生一样那么小孩子气?”乔思沐试着翻译道。 “对对对。”田心连忙说道。 “嗯,那我明白了。”乔思沐微微点了点头道,“你自己决定好,如果你觉得这个人不适合做朋友,那就不要勉强自己,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同学就是。” “嗯呐!”田心用力点了点头。 “那个喃声叫什么名字?”乔思沐问道。 既然田心觉得奇怪,为了田心,还是得查一查这个新来的插班生是什么来头才行。 “叫景雅。”田心说道。 乔思沐:“?????” 景雅??? 那不就是沈奕航领回来的那个干儿子吗? 等等,不对,那干儿子不是她给送幼儿园去了吗? 怎么跑到田心的学校去了? 吃完饭后,乔思沐给沈奕航打了个电话,向他问了下景雅的事情。 沈奕航了解到乔思沐的意思,风轻云淡地解释道:“哦,那孩子觉得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太幼稚了,所以问我能不能去上小学。” 乔思沐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怎么了?是他闯什么祸了吗?”沈奕航问道。 “没有闯什么祸,只是他现在正好和我认识的一个小丫头在同一个班级里,并且两个孩子还成了同桌。”乔思沐说道。 沈奕航也有些意外,随后笑了起来,“哈哈哈哈那不是挺好的,两个孩子也能有个照应。” 乔思沐迟疑了一下,说道:“你说景雅那孩子嫌幼儿园幼稚,可是田心那丫头却说景雅向她问了很多很简单的题目,看着就笨笨的,偏偏又比班里的其他男生都成熟,有些互相矛盾。” 沈奕航挑了挑眉,“你这小丫头不简单啊,竟然还有这么厉害的观察力,不过,我倒是也能明白为什么景雅会问你的那个小丫头题目了。” “为什么?”乔思沐问道。 “泡妞啊!”沈奕航语气颇为欢快。 乔思沐:“…………” 您说您那个只有五六岁大的干儿子泡妞说得这么自然,真的好吗? “那小子可精着呢,人小鬼大的,你说的那个丫头能够有这种观察力,肯定不简单,对于那小子来说,是在一群幼稚里的人里面难得找到了一个聪明的,他当然有兴趣。”沈奕航悠哉悠哉地说道。 而后又说道:“你的那个小丫头长得应该不错吧?” 乔思沐点了点头:“嗯,好看的。” 沈奕航又是笑了两声,“那就得了,那小子就是纯粹泡妞去了,没别的心思。” 乔思沐:“…………” 虽然得到了一个解释说法。 可是…… 乔思沐怎么越听越觉得不靠谱。 景雅那孩子不靠谱。 沈奕航这个当爹的更加不靠谱。 又或者,这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结果。 沈奕航挂断了电话后,心情非常愉悦。 将正在看书的景雅叫了过来,一脸八卦地向他问道:“你是不是看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孩子?长得挺好看的女孩子,还是你同桌?” 景雅淡淡瞥了沈奕航一眼,一副非常嫌弃沈奕航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八卦的模样,“就是和她多说了两句话,试探一下她是不是傻子而已。” 沈奕航嘴角一抽,“你这小子,有你这么说人家女孩子的吗?我告诉你,那女孩子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可是你乔姨家的丫头,你可不能欺负了人家。” 景雅看了沈奕航一眼,说道:“沈叔,你不觉得您一直在纠结着应该让我喊乔姨还是喊乔姐吗?” 景雅是沈奕航的干儿子,乔思沐是沈奕航的亲女儿,从辈分上来说,景雅应该唤乔思沐一声姐姐。 但沈奕航总是觉得,以景雅和乔思沐的年龄差,乔思沐足够做他妈,再喊姐姐又不太恰当。 可如果景雅喊乔思沐阿姨,那岂不是要喊他伯或者爷? 沈奕航也不想承认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这么大的年纪和辈分。 “这有什么,反正就是一个称呼而已,怎么喊着舒服就怎么喊。”沈奕航挠了挠头说道。 还是先这样糊弄着吧。 景雅眸光微闪,向沈奕航问道:“但乔姨不是你的女儿吗?如果我喊她乔姨,再喊你沈叔,辈分就乱了。” “嗐,再说吧再说吧。”沈奕航摆了摆手,不甚在意地说道。 这种无聊但又让人头疼的事情,沈奕航选择放弃思考。 看着沈奕航重新玩着手机的背影,景雅若有所思。 明明在沈奕航的记忆里,他没有结婚,更没有孩子。 可为什么现在,他却多了几个孩子? 而且,他真的已经将自己完全代入到了父亲的这个角色里。 景雅垂下眼帘,思索着这个问题。 沈奕航显然没有在意景雅疑惑的眼神,反倒觉得非常有意思刚刚和景雅的对话用文字形式发给了乔思沐。 乔思沐看完沈奕航发来的消息,给他回了六个点。 这根本就不需要纠结的事情。 都不知道沈奕航到底纠结些什么,反正那孩子也没有喊他作爸,就喊叔,那么喊叔叔或者喊伯伯也没什么区别。 说到底就是某个中老年人不服老而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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