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农门假千金后我靠美食暴富_596有期待但是不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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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商定过“成婚”的意向之后,苏青鸾又花了几天研究好了这份新合约里面需要两方遵守的合约和想要取得的报酬。
  简而言之,这是一份“形婚合约”,大家表面夫妻,时间到了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当然到时候“沐行之”此身份到底是否存在还是未知数,但是若这个身份存在,两人就“和离”,不过也可以采纳苏青鸾所提议的“失踪,生死不知”。
  苏青鸾这边物质上面的报酬并没有提得很细,毕竟现在苏家其实也不差钱,而且几次合作看下来,沐行之的“合约精神”一向不错——只要曾经承诺过什么,他一般不会说话不算数。
  老板靠谱的时候,员工就会更加卖力干活,这是古今中外颠扑不破的真理。对于这些基础的合约,苏青鸾知道她自己不需要操心。
  不过这一次的“合作”毕竟不同于以往,既然是成亲,无论两个人实际情况如何,至少在外是不能落下话柄,所以苏青鸾这边要适当表现出和沐行之行为更加亲密一些。
  对此苏青鸾表示,不就是逢场作戏么?她上辈子都能捏着鼻子给下头男唱赞歌,就是为了拿订单,说实话沐行之大体上性格十分温文尔雅,比起很多人相处的时候让人舒服太多了。
  更何况,比起颇为遵守男女大防,即便是这乡野山村也是两个没有血缘或者夫妻关系的男女不能走得太近,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苏青鸾本身能够接受的“社交范围”本就比这个时代宽泛得多。
  尤其是谁没有几个异性朋友呢?或者和异性的同学之间,偶尔搭个肩膀拍个后背,无论是集体的大型活动或者日常社交,偶尔的肢体碰触都是在所难免。
  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并没有人把这种偶然之间的肢体碰触当回事。
  虽然苏青鸾穿越以来,顺应了这个时代的大方向,尽量避免同异性有过多的接触,而且平素为了方便行走甚至扮成了男孩子的打扮,不过思维方式上面的习惯却是很难改变的。
  所以在她看来,只要对沐行之的态度和上辈子那些异性朋友差不多就行——毕竟她内心已经把沐行之当做朋友了,所以即便偶尔近距离肢体接触,她也不反感。
  后面还有一堆林林总总的各种条款,相对而言比较琐碎,但是把能够考虑到的细枝末节都注意到了,而且后面若是有什么变故,也给了两个人一定的改动空间。
  两人互相商讨了几次,终于把相对都能接受的合约条款——主要是苏青鸾这边能接受的——给敲定下来。
  合约敲定,双方都按了手印,算是签了名字。
  晟朝没有什么“法律上没有规定的合约就不算数”这种话,只要是双方都自愿按下手印,这个合约就有效。
  虽然这也催生了很多强权“强迫自愿”的事情,不过大多数时候,按下手印的一瞬间,这个合约是有效的这件事情被绝大多数人所认同。
  当然,苏青鸾认为,即便没有这张纸,若是沐行之想要这么个合约,也会“变出来”的。
  “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费劲巴啦签这个合约啊!”苏青鸾喝着解暑的绿豆汤嘀咕着。
  还要特意跑过来一次——天气越来越热,她现在从“苏记”那边忙完了一天,就想要赶快回家。无论是做完饭或者立刻休息,都比跑这么一大圈儿要舒服得多。
  “这条约里面规定得十分细致,”沐行之把厚厚一叠条约合同都得给她,“若是以后不知道怎样做,可以逐条查看。”
  苏青鸾秒懂:这算是“形婚行为规范条例”一类的东西。比起那个手印,上面条款上罗列的具体事项才是重点——重点给她看的。
  搞定了最让苏青鸾挠头的合约问题,剩下的事情苏青鸾就知道没有她什么事了——毕竟这个年代都是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苏青鸾这种看着那一条一条婚礼上各种“规矩”都头皮发麻,除却赚钱和娱乐通常都不喜欢麻烦的人来说,这种繁琐的规矩简直要人狗命。
  这个时候“包办”对于苏青鸾的好处就看出来了——除却婚礼当天,她这个新娘子本人都不需要参与,其他人自然会把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
  所以这段时间,苏青鸾该去“苏记”还会去“苏记”,甚至还有两天加班,直接睡在那边,丝毫没有什么身为“待嫁之人”应该有的期待或者紧张。
  哦,也不能说是完没有,对于纯粹古代规矩繁琐的婚礼,苏青鸾还是抱着一点儿看热闹的心态,有些好奇的。
  当然,这期待感有,却也不是很多——毕竟现在是夏季,山上的野果子已经一批接着一批成熟,“苏记”的订单进入到需求量最大的季节,于是苏青鸾也变得愈发忙碌了起来。
  这一段时间,陈志和招弟两人之间的事情也得到了顺利的解决,因为听从那位黄半仙儿的话,要给自己家的宝贝儿子找一个“能旺他”的“姐夫”,这两人可谓是煞费苦心,然后顺理成章按图索骥,找到陈志那里。biqubao.com
  陈志是被哥哥嫂子一手带大,姐姐和嫂子也有自己的孩子,所以赡养送终轮不到这个弟弟来,在招弟爹妈心中,这是少了两个老不死的和自己宝贝儿子抢家用——没错,虽然现在招弟和陈志还没有成亲,但是这两人已经开始谋划陈志的家财了。
  当然,招弟和陈志都按照苏青鸾所要求,没有告知对方要被调去凉州城,而且两人都签订了一份合约,去了凉州城,招弟至少是个管事娘子,而陈志更是被苏青鸾当做分店的掌柜来培养的。
  换句话说,两个人算是参加了“定向管理人员派遣”,不过占着名额,自然也要遵守合约,所以苏青鸾又在合约里面规定,若是临时反悔,要赔偿每人至少三年工钱,差不多是陈志将近五十两,招弟也有三十多两银的违约金了。
  当然,苏青鸾这一手放的并非是陈志和招弟,而是防止招弟的爹娘到时候胡搅蛮缠,不放女儿女婿去凉州那边。
  苏青鸾可以确定,按照那两口子如此铁公鸡的性子,别说三五十两,就是要罚三百个铜板,都要了他们的命了。
  然而合约在手,即便是他们再怎么无理取闹,苏青鸾也不会怕他们。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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